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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如何识别传销陷阱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黄有些心动,于是前往广州。直到省工商部门接到小黄家人举报,才将他解救出来。本案例的核心是高校毕业生如何避免因求职心切而轻易相信传销组织的问题。对于传销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有明确界定并明令禁止。《传销管理办法》第二条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大学生如何识别传销陷阱

一天,正为就业焦头烂额的某高校毕业生小黄突然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我在广州找到了一份工作,待遇福利都还不错,现在还招人,你过来看看吧。”小黄有些心动,于是前往广州。到了同学的住处,小黄被带到了一个大房间,说是内部培训,因为“培训要保密”,小黄的手机身份证都被拿走。接下来几天,都有“专家”在台上讲解如何“做新时代的直销,3年变成千万富翁”,前提是交上4 000元获得公司会员资格,然后就可以介绍家人朋友加入,“有钱大家一起赚”。连续多日洗脑后,涉世未深的小黄晕晕乎乎,交了4 000元钱后,还马上联系家人,称“有一个很好的赚钱机会”。直到省工商部门接到小黄家人举报,才将他解救出来。

本案例的核心是高校毕业生如何避免因求职心切而轻易相信传销组织的问题。对于传销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有明确界定并明令禁止。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组织和参与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传销组织者会利用人们急于就业、证明自己工作能力、赢得社会需求和工资报酬的心理,以介绍工作、高薪诚聘、勤工俭学为由,通过同学、朋友,甚至是网友邀约的形式,引诱其前往传销窝点,胁迫或诱导其参与传销。涉世未深的高校毕业生要警惕“以高收入回报家庭”的陷阱,认识非法传销的特点以及其对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严重危害,增强自身抵制传销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法律政策链接】

《传销管理办法》(www.xing528.com)

第二条 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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