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目前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证件作抵押。口头承诺的过高待遇,最有可能是陷阱。

大学生就业陷阱揭秘

1.招聘陷阱

有些“双选会”打着安排毕业生就业的名义,由于主办单位把关不严,给一些违法之徒可乘之机。参加“双选会”的招聘单位良莠不齐,有的招聘单位收取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后出卖牟利。不少招聘单位的岗位名称模糊,名不符实。有的投资咨询公司在录用求职者从事“期货、现货交易员”后,要求每位录用者参加为期数天的培训,并在培训后自付一定费用开户进行实盘操作。鉴于此类自费实盘操作行为对求职者具有较大的风险,更具有招聘欺诈嫌疑。

2.抵押陷阱

虽然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求职者的押金或者以身份证、毕业证等作抵押。但是,目前仍有一部分用人单位以便于管理为由向求职者收取押金、证件作抵押。在收取押金或证件之后,招聘单位便有可能为所欲为,高校毕业生在求职时一定要小心此类陷阱。

3.骗费陷阱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但仍有一些招聘单位巧立名目,向求职大学生索要报名费、办证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资料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向求职者要报名费或保证金的公司,很可能是想骗取求职者口袋里的金钱,这种“机会”最好还是不要。有些招聘单位不当场签约,要求职者打电话继续洽谈,而电话实际上是高额收费的。

4.薪酬陷阱

有些招聘单位的面试人员在求职者的询问下,给出一个含糊的月薪数字,然而在月底支付薪酬时却以员工没完成工作量或工作失误为由,扣除部分薪酬。这类薪酬陷阱在求职时不易识别,大学生要提高警惕。

5.中介陷阱

(1)少数职业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平台免费发布招聘信息,大量收集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然后倒卖赢利。

(2)有的中介机构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后,寻找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为大学生寻找工作机会,而想要回中介费却非常困难。

(3)外地非法中介机构(或网络平台)与不法“用人单位”相勾结,收取不菲中介服务的费用后,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有的虽然介绍了工作机会,但用人单位的状况与毕业生求职要求相去甚远,有的虽然上岗工作了,但很快就会被“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辞退。

(4)非法中介机构之间相互串通,以高薪、大城市就业、落户等诱饵,骗取高额中介费后,介绍给外地的、其他的职业中介机构,然后让毕业生去不法用人单位或私人小企业打零工,而户口档案等资料却被长期违法扣留,甚至被弄丢。

6.合同陷阱

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三种:

(1)口头承诺。口头承诺的过高待遇,最有可能是陷阱。口头承诺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书中以白纸黑字体现,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协议主体间发生矛盾,吃亏的一般都是学生。

(2)不平等协议。由于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在求职中又处于弱势地位,不知道或不敢对不平等条款提出异议,使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霸王合同”。大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防无保障协议、“卖身协议”等不平等协议。

(3)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有些用人单位以就业协议代替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的许多约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不合法约定将不存在,不能达到其违法用工的目的。

7.试用期陷阱

极少数公司通过不断延长招聘信息有效期,招用新员工替代即将转正的员工以达到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

8.见习、实习陷阱

一些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用工信息,却不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薪资改为见习补贴。利用“见习”“实习”名义使用免费或廉价劳动力。

9.培训陷阱

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招揽培训生源,通常和招聘单位勾结,由“用人单位”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要求应聘者参加其指定培训机构的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录用。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考核过关者却寥寥无几,即使过关,被录用者也难逃厄运,在见习期或试用期即以各种理由被辞退。

一些培训机构混迹于招聘会,不断给大学生介绍“高薪就业”之类的机会,名义上是招工,实际上是为培训机构招生。有些培训机构以“保证就业”来引诱大学生交纳培训费,但培训结束后,却以种种理由不安排就业,或推荐大学生到一些位置偏僻、层次较低、无人问津的低薪岗位,甚至在试用期就借故将大学生辞退。(www.xing528.com)

某些用人单位出资让应聘的大学生通过培训上岗,限制大学生的“自由”。一旦不从,应聘者就必须交纳数目不菲的违约金;有的用人单位甚至扣押应聘大学生的各种证件以达到控制应聘大学生的目的。

一些所谓的咨询公司或培训机构在网站上发布“高薪招聘”启事,岗位多为“移动互联网产品经理助理”之类的职位。招聘门槛不高,一般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的都符合录用条件。当求职者上门应聘时,此类公司或培训机构就声称要对求职者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即可录用。在公司的诱导和承诺下,一些求职者就与其订立《内训协议》《SAP岗前实训协议》等民事协议。这些协议明确公司与求职者间无劳动关系,只是单纯的培训关系,只有求职者在培训合格后,公司才考虑予以录用并建立劳动关系。培训协议中还约定求职者需要承担高额的培训费,如果求职者资金不够,这些公司甚至提出可以协助求职者贷款支付培训费。培训开始后,求职者发现所谓高大上的培训只是一些简单的技能培训,并无多少专业含金量可言。而且培训合格率很低,即使培训合格,当初声称要录用的公司往往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求职者的高额培训费就此白费了。一些求职者甚至因此背负了高额贷款。

10.安全陷阱

一些别有用心的招聘单位索要应聘者的各种证件、签名、章。如果大学生在应聘中留下重要证据,就可能成为各种形式的债务人,或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

有些招聘单位利用招聘、面试作为掩护,提供非法工作,使应聘者从事偷盗、抢劫、涉毒、偷运、销赃、窝赃等违法活动,使应聘者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踪影全无,而求职者成为替罪羊。

11.传销陷阱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并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作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非法经营活动,传销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还直接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极大。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宣布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传销好像离我们很远,但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毕业生就业心切的心理,骗其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的案例屡见不鲜。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参与非法传销的群众已经超过了1000万人,其中具有大学学历的占30%,在校大学生又占其中5%。每年暑期都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因为找工作而被传销组织以“高薪”“好工作”等幌子欺骗,结果深陷泥潭,难以自拔。有的即使能逃离出来,也难免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12.体检陷阱

一些“黑中介”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假装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先对求职者进行笔试,之后再要求应聘者到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体检完成后,“黑中介”再以“体检不合格”或者面试不合格不予录用等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求职者。求职者交的体检费则被“黑中介”和指定的体检机构瓜分。

13.成果陷阱

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的劳动成果。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的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等成果。求职者没有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以此窃取其劳动成果。

14.名称陷阱

招聘岗位名称诱人,但与实际工作岗位完全不符。有的用人单位招聘电梯服务员,却冠以“垂直交通管理员”的称呼,一般职员被冠以“经理助理”“技术协理”等称号。如某保险公司招聘“客户服务专员”,要求不高,待遇相对较好,在很短时间内便有百余名求职者争相前往应聘。但许多求职者在该公司上班不久便提出要离开。原来公司其实并不是招聘“客户服务专员”,只不过是通过这样的形式吸引更多的人员前来应聘,就算最后录用,实际安排的岗位也就是保险业务员或营销员。

15.广告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总是以“某单位”“某大型绩优厂商”“某上市公司”等为名发布广告,既不说明单位性质、规模,也不公布名称、地址,最多只有一个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要应征这些不敢在报纸上公开名称的公司时,最好先打听清楚其背景,此类单位大多要求求职者在上岗前交报名费、培训费或者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把那份在人才交流会上得到的胶印传单立刻扔进垃圾筒里。

16.高薪陷阱

对于那些声明求贤若渴、待遇优厚却对应聘者的学历、能力并无特殊要求,只租用招待所、包间充当临时招聘场所的用人单位,一定要摸清其底细,其多数只有两个目的,其一是骗取报名费等费用,其二是征集创意。常有一些公司在招聘时以高薪为诱饵,要求应聘者交一篇策划案或是工艺设计稿,而且往往不厌其烦地与应聘者讨论细节。奉劝求职者不要在此类公司浪费心思与精力,公司只是免费利用应聘者而已。

17.“好心”陷阱

与用人单位接触,最好是面对面地与用人单位直接交流,要尽量避免中介,尤其是那些无正式执照的小规模的“劳务介绍所”,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交给他们,或在他们提供的文件上签字。小心那个“热心”牵线搭桥帮忙找工作的陌生人,很可能是别有用心。

18.低门槛陷阱

通常情况下,为避免太大的风险,企业招收中、高级职员一般都会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无经验亦可”,通常是企业用来寻找业务员的做法,一旦培训完成,企业可能就要求求职者直接去拉业务了。

19.代招陷阱

一些不法之徒假托与一些知名艺人、电视台、电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联系,声称“代招”演艺人员或模特儿,并可代为安排工作,诱使求职者缴纳不菲的费用参加其提供的训练课程。求职者在付款后往往得不到任何工作,或接到性质及薪酬跟当初承诺明显不符的工作,更难以拿回已付的款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