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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概念界定及保护法制研究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对旅游资源保护进行科学的研究,首先必须明确旅游资源的概念,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实际上是确定旅游资源保护理论的基本框架和研究重点。旅游资源不同于其他资源,其作用对象是特定的。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其共同的属性都是必须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能够激发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

旅游资源概念界定及保护法制研究

1.明确概念是理性思维的基本前提。“抽象思维的特点,就是形成并运用概念,以概念运用为核心,进行比较、分析、归纳、分析、综合、论证等一系列的思维活动。”[9]旅游资源概念既是旅游资源保护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又是构建旅游资源保护体系的基石。要对旅游资源保护进行科学的研究,首先必须明确旅游资源的概念,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界定,实际上是确定旅游资源保护理论的基本框架和研究重点。

2.现行旅游资源的定义各异。旅游资源与其他资源(如矿产能源)的概念不同,旅游资源本身的含义相当广泛,内涵也十分丰富。什么是旅游资源?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定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旅游资源”是国内学者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有学者认为,旅游资源相当于国外学者定义的“旅游吸引物”(tourist attractions)。但是在国外文献中,“tourist attractions”除了包括将旅游者从家中吸引出来的各种要素组合,如可观赏的风景,可参与的有益、有趣活动,可进行追忆的经历,可寄托思想的场所,可引发人们关注的事物等,还包括接待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因素,甚至还包括舒适快捷的交通条件、标志或信息要素等。所以国内学者定义的“旅游资源”与国外学者定义的“tourist attractions”既有联系也有区别。[10]目前国内关于旅游资源的定义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十种(见表1-1):

表1-1 国内学者对“旅游资源”的定义

续表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当前国内主要旅游资源定义整理绘制。(www.xing528.com)

3.旅游资源的共识之处。分析以上定义,虽然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旅游资源定义表述纷纭,各自的出发点和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尚无公认的说法,但在某些方面有着一致的理解,都是围绕现代旅游活动的三个基本因素,阐明旅游资源定义的三个基本点:

(1)旅游资源具有现代旅游活动的客体的基本属性。[11]旅游资源的范畴是自然和社会因素及其产物,这些因素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非物质的;既可以是开发的,也可以是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范畴随着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地扩大,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行业间的激烈竞争,使旅游经营者不得不穷思竭虑地来开拓新的旅游资源,发掘现有旅游资源新的整合利用方法。

(2)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的作用对象。旅游资源是与旅游者直接联系的,它们能激发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是旅游者旅游活动的对象物,能满足旅游者的需要。旅游资源不同于其他资源,其作用对象是特定的。

(3)旅游资源必须具有吸引功能。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其共同的属性都是必须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能够激发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旅游吸引功能是确定旅游资源概念的前提条件,对游客的吸引力是旅游资源价值的主要体现,旅游吸引力是判断是否属于旅游资源的重要依据。[12]

由此,作者认为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人们离开日常居住地到异地开展愉悦身心活动的客观存在的因素。由于旅游资源原本就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风景与人文景观,它的原始含义本不复杂,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人们的旅游心理需求不断提高,旅游资源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任何事物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中都可能成为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旅游资源的内涵并不可能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因而旅游资源的定义也是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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