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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宪法中体现的人民主权原则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并未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即主权在民。人民主权作为宪法的一项抽象原则,一方面通过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也因此取得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公民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各国宪法中体现的人民主权原则

如前所述,人民主权学说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都无不确认和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从世界各国的宪法内容看,各国宪法一般都从三大方面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第一,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有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则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朝鲜宪法规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工人、农民、士兵和劳动知识分子”。尽管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并未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即主权在民。

第二,通过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来保障人民主权。既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作为最高国家权力的主权和一般国家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只有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力,才能真正实现当家做主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国宪法大多规定了人民实现人民主权的两种形式:一是间接的代议制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是直接的形式,有些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创制权、复决权等即是这方面的具体表现。如俄罗斯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的直接形式是全民公决和直接选举”。我国宪法则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www.xing528.com)

第三,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人民主权作为宪法的一项抽象原则,一方面通过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也因此取得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公民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正如我们多次提到的,虽然宪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但这绝非地位平行的两大块,保障公民权利始终处于核心的支配地位。因此,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宪法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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