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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简介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现代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但在这两种政体之下又各有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君主权力受到的限制程度不同,因而在君主政体下产生了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政权组织形式。现代国家中的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和日本等国建立的就是这类政权组织形式。这种单一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属性所决定的。

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简介

虽然现代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但在这两种政体之下又各有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具体而言,分为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两大类型。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既然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包括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那么其政权组织形式也就分属两种不同的政体。与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的君主政体不同,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君主政体中,君主的权力通常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国家权力不再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那样集中于一人之手,而是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所掌握。由于君主权力受到的限制程度不同,因而在君主政体下产生了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政权组织形式。

二元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是,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然掌握着极大的权力。例如,议会中的部分议员由君主任命,议会制定的法律须经君主同意才能生效,内阁只是君主的咨询机构并对君主负责等。因此,它是一种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权组织形式。现代国家中,只有尼泊尔、约旦、沙特阿拉伯等极少数国家实行这类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则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法院都没有实际的控制能力。现代国家中的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和日本等国建立的就是这类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政体是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较为典型的政体。各国具体历史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在这种政体下也产生了许多互有特点的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四种政权组织形式。

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www.xing528.com)

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

委员会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提出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议会。瑞士是典型的委员会制国家。

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主要特征在于,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就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府的总政策承担责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和总政策等,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1958年后的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都是共和政体,其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这种单一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属性所决定的。人民代表制的主要特征在于,由选民选举代表组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不可能与其他国家机关存在分权与制衡关系。

不同社会主义阵营中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实状况、民族因素等方面的差异也决定了人民代表制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并不相同。比如在名称上,有的称“议会”,有的称“人民代表会议”,有的称“人民代表大会”;在组织结构上,有的采一院制,有的采两院制;在常设机构的职权上,有的没有立法权,有的可以行使部分立法权;在国家元首制度上,有的采个人元首制,有的采集体元首制等等。这些差异都只是形式上的、局部上的差异,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结构并无不同,其根本宗旨则在于切实保证广大劳动人民真正享有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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