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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人身保险,全面解读寿险、年金险、健康险和意外险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人们所面临的人身风险提供保障。按照保障内容,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别简称为寿险、年金险、健康险、意外险。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长期疾病保险的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理性选择人身保险,全面解读寿险、年金险、健康险和意外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人们所面临的人身风险提供保障。从人身风险导致的后果来看,人身风险可以分为生命风险和健康风险两大类。其中,生命风险包括早逝风险和养老风险,健康风险包括疾病风险和意外伤残风险。

人身保险可提供四类保障:①身故(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②生存(如生存保险、年金保险等);③失能(如伤残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④伤害或疾病(如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

换言之,人身保险可以对身故、生存、失能、伤害或疾病等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提供保障。为了更具象化,可将以上风险对应的部分后果进行列举:门诊、住院、重大疾病、残疾、身故,按照所产生的损失程度进行简单排序,如图1-1所示。

图1-1 人身风险排序

从门诊到身故,分别代表不同程度的生命和健康风险的损失结果。其中重大疾病处于较为特殊的位置,即对人体伤害的可逆性与不可逆性的交叉点。在现代医学中,重大疾病通常被列为慢性疾病,并且大部分重大疾病都是可以治愈的。如果重大疾病进行有效的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则转为常规的住院治疗,再转为门诊治疗即可,最后痊愈;如果控制不好,则会恶化致残,甚至身故。

长寿风险主要是指养老风险。所谓养老风险,是指人在年老后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可能遭受生存危险,或者退休后由于收入的急剧下降导致个人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下降,带来心理或精神的冲击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和意外发生的不确定性。(养老风险此处不做赘述,详细内容可参见第八章。)

人身风险分为诸多类型,因此人身保险也同样分为多种类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条款费率管理办法》),对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设计类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2019年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第3号)对健康险的定义、范围和设计要求做了修订和补充。当然,各类保险的分类和定义也可直接参考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保险业首个国家标准《保险术语(GB/T 36687—2018)》。(www.xing528.com)

按照保障内容,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别简称为寿险、年金险、健康险、意外险。

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等。定期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障期间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是指既包含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又包含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为目的的年金保险,每年都给付生存年金,且给付年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5]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可以包含全残责任。医疗意外保险和长期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长期疾病保险的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其他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仅包含由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应当确定为医疗保险。[6]

按照设计类型,人身保险分为普通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以下简称投连型)、万能型等。分红型、投连型和万能型人身保险应当在名称中注明设计类型,普通型人身保险无须在名称中注明设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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