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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交易认定罪与非罪实务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4月,美国司法部指控了高频交易员萨劳是2010年5月6日美国股市“闪电崩盘”事件的始作俑者,涉嫌采用“虚假报单操纵”制造了订单的极端失衡,并导致当天股市的闪电崩盘。虽然对萨劳的指控结果如何还未可知,但萨劳的交易手法在考西亚案件中已经被裁定犯罪成立了。

高频交易认定罪与非罪实务

2015年4月,美国司法部指控了高频交易员萨劳是2010年5月6日美国股市“闪电崩盘”事件的始作俑者,涉嫌采用“虚假报单操纵”制造了订单的极端失衡,并导致当天股市的闪电崩盘。

根据指控,萨劳先在单边进行大量报单,继而在执行之前全部撤销之前的报单,然后在与撤单行为几乎同时进行反方向的报单,与期间被引诱跟随报单的其他交易者成交。[9]这种交易手段就是所谓的“虚假报单操纵”,它是恶意运用高频交易手段的结果。

虽然对萨劳的指控结果如何还未可知,但萨劳的交易手法在考西亚案件中已经被裁定犯罪成立了。2015年11月3日,美国联邦法院陪审团一致裁定,考西亚和豹能交易公司在2011年8月8日至10月18日从事期货交易期间,多次利用高频策略引导价格,操纵市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和《商品交易法》的禁止性规定,是典型的欺诈和价格引导性操纵,“虚假报单操纵罪”和“欺诈罪”成立。[10]

从指控内容来看,考西亚的交易手法和萨劳的交易手法如出一辙:考西亚充分利用高频交易的速度优势,先在交易系统中挂出少量卖单,随即挂出大量买单,买卖指令以少量卖单的数量撮合成交,制造了买方市场深度充分的假象,其他市场交易者误认为市场流动性非常好,跟风挂出买单,在交易指令被执行前,迅速利用高频交易策略撤销全部未执行的买单,并几乎与此同时挂出卖单,与之前被引诱挂出买单的交易者成交,整个过程在几毫秒内完成;或者进行反向操作,通过这种操作方式实现低买高卖,进而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这种高频交易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欺诈和价格引导性操纵。[11]

美国司法机构将萨劳、考西亚送上刑事法庭,并能对考西亚作出罪名成立的裁决,关键在于有法可依。(www.xing528.com)

2010年7月21日,奥巴马签署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其中为了应对新型操作方式,增加了关于扰乱市场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包括违反买卖报价规则、做尾盘和虚假报单。

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还制定《“禁止扰乱市场行为”解释指引和政策说明》,专门对四种“虚假报单操纵”行为进行了列举。[12]其中就包括违反买价卖价、故意或轻率无视尾盘交易有序执行、虚假报撤(不以成交为目的的买卖报单)[13]

美国《商品交易法》还确立了认定操纵行为的传统四要件:第一,被告有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第二,被告意图制造或者影响价格或者价格趋势,导致该价格不能合理地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第三,存在人为价格;第四,被告的行为导致了人为价格。[14]

可见,上述几部法律在高频交易行为的罪与非罪之间划分了相对明确的界限,使得监管部门执法有据。有了考西亚和萨劳这两个先例,华尔街大佬们使用高频交易时无疑会更加谨慎,避免被送上刑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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