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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分析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合法,则对其产生的损害后果,有可能构成国家补偿请求权。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分析

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主要区别在于两个要素:职权行为的合法性和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国家机关的职权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职权行为的结果是否合法)。若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合法,则对其产生的损害后果,有可能构成国家补偿请求权。但也有的国家不严格区分国家赔偿与补偿,例如法国对无过失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也是通过国家赔偿制度予以解决的。

在我国,狭义的国家行政赔偿是指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部分则更强调结果的违法性。与国家补偿相比,国家赔偿有以下几个特点:

1.原因行为的合法性不同

在行政赔偿领域,我国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为前提,严格区分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两个概念。国家补偿的典型概念适用于国家机关合法的行为造成了私人的特别牺牲,因此国家应当以国库为基础予以补偿,以追求全社会的公平分摊这种个人的特别牺牲。因此,典型的国家补偿发生在国家机关行为合法且结果合法领域,例如征收土地的行政行为之所以需要补偿,并非因为征收对私人的财产权构成违法的侵害,而是因为征收所追求的结果虽然符合法律要求的,但却构成私人的特别牺牲。

2.赔偿与补偿的范围不同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还纳入了精神损害赔偿,但国家补偿的范围一般限于财产权损害。

3.目的不同(www.xing528.com)

国家赔偿的目的一般是消极弥补损失,挽回因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失;国家补偿一般是为了弥补设立新型法律关系引发的特别牺牲,因此具有积极意义。

4.救济途径不同

国家赔偿一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而国家补偿则没有系统的司法救济途径。

5.发生的时间不同

一般而言补偿是补偿原因行为具备合法性的要件之一,换句话说,补偿发生在损害之前。例如无补偿即无征收,征收的合法性要件包含必须补偿的要求。与此对应,国家赔偿则发生在损害已经现实发生的情景中,国家赔偿一般以现实的直接发生的损害为限。例如《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职权行为的合法性与行为结果的合法性这两个区别要素存在交叉的可能性——职权行为合法但行为结果违法,此处经常发生赔偿和补偿概念混用的现象。例如,警察在公路上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导致道路拥塞,汽车尾气污染了周围的茶地,茶农因此遭受损失。即使警察的检查行为合法,也不能因此认定茶农的的损失(行为结果)是合法的,因为茶农的损失并非警察检查行为所追求的目标。此类情况与典型的补偿有所区别(行为结果违法),也与典型的赔偿不一致(职权行为合法)。考虑到补偿一般发生在损害之前,质言之,典型补偿情形中的损害一般是合法行为刻意追求的,其合法性在行为发生前通过预设补偿得以实现;而赔偿一般发生在损害发生后,事后的赔偿也不能导致原因行为具备合法性。因此针对行为合法但结果违法的职权行为,其性质其实更类似赔偿适用的领域。例如,在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领域,我国的国家赔偿既包含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也包含合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但都必须具备职权行为的结果违法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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