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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法律风险管理解析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薪酬、岗位等的调整,将导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变更,也可视为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的延伸,公司应当依法做好协商、通知及相应的文件档案的形成和保存工作,避免未来因此产生法律风险。

公司劳动法律风险管理解析

公司劳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劳动风险管理规范文件体系及劳动风险日常管理与执行两部分内容。

(一) 劳动风险管理规范文件

公司劳动法律风险管理子系统的基础是劳动管理的规范文件体系,该文件体系包含的文件依性质和使用方式可以划分为三类,即制度性文件、合同性文件和技术性文件。

1. 制度性文件

制度性文件是公司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并公布,要求公司内特定或不特定的员工普遍予以执行或遵守的文件,也即规章制度。此类文件内容涉及公司的组织机构、组成方式、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监督机制、奖惩办法等; 文件的表现形式包括《员工手册》、《员工行为规范》及各种以合法形式送达的通知、公示等。

2. 合同性文件

合同性文件是由公司与员工订立,形成双方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及其从属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变更、解除劳动关系时形成的合同性法律文件。包括《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培训费用协议》、《岗位调动通知书 (含回执)》、《解除劳动合同书》、《员工辞退通知书 (含回执)》等。

3. 技术性文件

技术性文件是公司劳动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在日常管理行为中使用或形成的反映公司对员工劳动管理关系、可能产生一定法律效力或法律后果的规范文件,如《员工信息调查表》、《员工处罚决定书 (含回执)》、考勤记录、请假 (准假) 条、离职人员办理手续清单等。

鉴于公司劳动风险管理是相对较为成熟和稳定的领域,并受到较多的行政指导和规制,上述涉及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中,相当一部分重要文件 (如劳动合同) 依法应当使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示范文本,而其他文件,多数公司也具有较完备、成熟的规范体系,在此不作进一步展开。

(二) 劳动法律风险的日常管理(www.xing528.com)

劳动法律风险管理是一种程序性较强,规范性要求非常高的管理活动。在此仅依时间顺序线索简要提示劳动风险控制的主要环节及控制重点。

1. 劳动合同订立前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根据劳动风险管理规范,全面、详细考察员工的专业技能、职业操守、道德水平等。该环节的工作表面显得较为“软性”,但绝非可有可无。通过认真考核选拔真正满足公司要求的人员,可以大大降低将来劳动管理中发生各种冲突、纠纷的可能。另外,公司也有义务将公司的现状、理念、要求、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和条件、薪酬福利等信息全面向相对方进行介绍。此外,在某些行业中,或某些高端、技术性岗位人员招聘中,公司还应当注意了解、审查拟招收人员对以前工作单位负有的保密、竞业限制等义务,避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不能正常履行,甚至因此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给公司带来风险。

2. 劳动合同的订立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需注意程序和形式要求,劳动合同文本和签署方式应合法、规范; 劳动关系建立后公司应及时将公司规章制度等重要信息和文件通知或送达员工,并做好回执的收取和保管。另外,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员工薪酬、岗位等的调整,将导致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变更,也可视为劳动合同订立程序的延伸,公司应当依法做好协商、通知及相应的文件档案的形成和保存工作,避免未来因此产生法律风险。

3. 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履行阶段是多数劳动法律风险形成的时间段——尽管有些纠纷未必在此期间直接显现。相关常见风险的发生原因,在此不可能一一详述,但这些风险大致均是由两方面的原因产生,即行为内容的合法性瑕疵和行为方式 (程序) 的合法性瑕疵。故风险控制的基本思路就是杜绝这两方面的瑕疵。劳动管理行为的内容及其形成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合同约定,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形成具体决定的事实依据应当充分、可靠,并有证据予以支持,相关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形成、留存劳动管理档案; 劳动管理行为的实施过程应符合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送达或执行决定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分别做好公示、通知、确认 (获取回执)、档案保管等。

4.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大致有三种原因: 其一是合同期限届满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或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其二是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三是公司与员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此环节中,公司应当注意的首要问题,同样是终止合同的合法依据及行为过程的合法合规及相关文件档案的保存。其次,根据目前的劳动法律规定,很多情形下发生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公司都需对劳动者给予补偿,这是公司进行相关决策时需要考虑的法律成本风险。而且,在某些条件下 (典型情形如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向劳动者主张培训费用补偿等; 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对此类权利,公司应当注意行使,防止自身利益受损。最后,公司应当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往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积累的风险爆发之时,由于员工不再因劳动管理关系从属于公司,消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中的事实弱势地位,以往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任何瑕疵都可能成为劳动者一方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主张赔偿的依据,规避这种风险的根本出路,当然还是在于劳动合同履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控制,但公司也有必要在合同终止时,对相关纠纷出现的可能做好事前的分析、预测,以有所准备,合理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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