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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考虑到我国与美国的法律体系不同,所以在我国进行图书馆立法时完整性就显得更加重要。从这个角度来看,图书馆不仅有责任为一般公众提供服务,还应该为残障人士、老年人以及低收入群体等“特殊人群”提供完善的服务,从根本上促进信息公平。希望通过图书馆立法,增加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切实促进其对图书馆的利用。

公共文化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和建议

美国图书馆立法实践为我国图书馆立法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层次性

从美国图书馆法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图书馆立法的适用范围是不断扩大的,从一开始只面向公共图书馆,到逐渐包括高校图书馆、专业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等众多机构。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进行图书馆立法,所以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关法律时,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图书馆其服务对象以及服务需求的差异性,使图书馆法呈现一种层次性,既要包括公共性的部分,又要包括能满足不同机构特点的个性化部分。

(二)完整性

图书馆立法不仅是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而且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也有所裨益。另外,由于图书馆事业基本上属于公益事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这就要求图书馆立法具有相对的完整性。例如,美国除了《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以外,还有关于儿童互联网保护等一系列相关法令,以辅助规范和提升图书馆的服务。但是,考虑到我国与美国的法律体系不同,所以在我国进行图书馆立法时完整性就显得更加重要。

(三)实时性

图书馆服务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所以在图书馆立法过程中也要尽可能地将图书馆当前的核心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一并考虑,包括图书馆信息安全、数字出版物版权保护、图书馆系统内的资源共享、图书馆馆员素质标准等,使图书馆法能够真正规范图书馆服务,解决业界当今面临的诸多问题。当然,实时性还要求图书馆法能够做到与时俱进,适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四)针对性(www.xing528.com)

图书馆的出现改变了社会信息分配机制,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图书馆代表了一种保证社会具有起码的信息公平的制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图书馆不仅有责任为一般公众提供服务,还应该为残障人士、老年人以及低收入群体等“特殊人群”提供完善的服务,从根本上促进信息公平。希望通过图书馆立法,增加针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切实促进其对图书馆的利用。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访问地址:http://news.xinhuanet.com/,访问时间:2017年4月11日。

[2]盛世豪:《试论中国市场准入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的取向》,《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3期,第35页。

[3]杨晓沨、牟家仁:《试谈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学术交流》1998年第3期。

[4]《2014—2015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访问地址:http://www.pishu.com.cn,访问日期:2017年4月12日。

[5]案例由王简、袁飞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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