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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思考与实践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上述不同模式的对比发现,我国硕士研究生法学教育模式仍有诸多地方可以改进和完善。在具体法学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可以学习国外选修课程经验,不光局限于我国法律16门核心课程,应当对各个领域的内容均有所涉及。因此法科学生在学习知识时,也应该多范围、不同程度地进行多学科的涉猎,这些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尝试,才能够达到科研与实践并重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完善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思考与实践

通过上述不同模式的对比发现,我国硕士研究生法学教育模式仍有诸多地方可以改进和完善。

在教学培养目标方面,美国的法学实践教育一直为各国所借鉴效仿,不同于德国以培养法官作为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美国以培养律师作为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而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国内创新型法律人才,在此基础上我国可以针对法律专业硕士和法学专业硕士的分类标准,界定区分各自的教学培养目标,明确法学教育研究生分类的意义,否则这种评价分类标准只会更多的浪费教学资源。

在具体法学研究生课程设置方面,可以学习国外选修课程经验,不光局限于我国法律16门核心课程,应当对各个领域的内容均有所涉及。因为法律属于应用型的社会科学,法律的运行与本土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相关度较高。因此法科学生在学习知识时,也应该多范围、不同程度地进行多学科的涉猎,这些通过理论结合实践的尝试,才能够达到科研与实践并重的法学人才培养目标。

在教学内容上,建议引入“翻转式学习[17]的教学方法。由教师提前设置每课的阅读材料及内容,用于学生课下完成知识的吸收,而把课堂的时间用于互动讨论,提高研讨效率,转变原来教师为主导满堂灌输的模式;在课程评价体系方面,建议学习国外课程评价体系的经验,不仅将评价过程全面公开,也要纳入多种相关行业的评价主体,使得课程评价体系准确度、公平性得以提升。

综上所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传统到现代、从单一到多元,既要培养研究人才,又要培养专业人才。互联网等方式对于知识教育的改变,产学研在知识传递、知识创造等方面的改变,也在不断地影响培养研究生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这对法治人才的培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当下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在各类不同院校均有设置,鉴于不同学科的边界不同,学科发展过程中的交叉融合会产生新的学科领域。因而,从学科特色寻找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模式的思路,既体现了现代科学分化发展导致的必然性,也体现了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专业与创新的多样性。

【注释】

[1]张春普,女,天津商业大学学院教授,民商法研究方向;桂栗丽,女,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网络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方向。

[2]2014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0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5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2013年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

[3]黄进.如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16(7):26−28.

[4]2004年8月16日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

[5]李晓郛.数据下的美国法治人才培养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41.

[6]德国的法律历史悠久,法律文化深厚。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是德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奠基人。他认为,希腊精神的核心是独特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并且认为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就是自由的学术研究。参见秦天宝,扶怡.德国法学教育的新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6(5):62−70,92.(www.xing528.com)

[7]崔俊红.大众化阶段德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2,28(4):16−18.

[8]尚晴.中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学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D].北京理工大学,2016:31

[9]董林涛.建立“法科大学院”后的日本法学研究生教育及启示[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4(2):158−174.

[10]丁相顺.美国的法学教育[N].光明日报,2012−6−2(5).

[11]尚晴.中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学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D].北京理工大学,2016:23−24.

[12]焦艳平,孙彩霞,左文革等.澳大利亚教育体制和悉尼大学研究生教育给我们的启示[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07(1):174−177.

[13]高庆凯.日本东京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概观[J].高等教育评论,2016,4(1):48−54.

[14]李晓郛.数据下的美国法治人才培养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50−51.

[15]高庆凯.日本东京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概观[J].高等教育评论,2016,4(1):48−54.

[16]尚晴.中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学研究生教育比较研究[D].北京理工大学,2016:38−39.

[17]翻转学习的教育概念成为了国内教育领域的热点,翻转课堂将传统课堂中的内容与课下的活动进行互换。传统的知识灌输教育变为多媒体化的预习引导部分,课上有限的时间教师用以引导串讲,及组织学生讨论并解答疑问。李晓郛.数据下的美国法治人才培养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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