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裳冠履具有标识身份的功能,明初就把它作为区分社会阶层、清理等级秩序的一种重要工具。因此每当时政发生变化之时,作为政教手段的服饰政策,往往会进行调整。洪武二十一年,初在政坛崭露头角的解缙提出的四民衣冠设想,就是对时政的一种生动回应。虽然这套充满理想色彩制度构想并未真正实施,但它却有助于体察明初的思想氛围、了解士人在明初礼俗变革中扮演的角色。
解缙(1369—1415)是明初洪永时代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出生在江西吉水一个很有名望的科举世家,其家族从宋末开始“世有科第”[43]。解缙的祖父是元代进士,两位叔祖也曾通过江西乡举;他的父亲和叔父,元代“同举于监”[44]。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仅二十岁的解缙以江西乡试第一的身份,与其兄解纶、妹婿黄金华同登戊辰进士榜,一时传为美谈。明太祖对才气出众的解缙甚为宠任,而解缙也以敢言著称,以致有“狂夫”之目。他先后上《大庖西封事》、《太平十策》,批评时弊直言不讳;甚至不惜干犯禁忌,给枉死于胡惟庸党案的李善长辩白。明太祖虽对这类举动颇为优容,但认为他不够老成,洪武二十四年命他解职回乡、事父读书,许诺十年之后大用[45]。经历了短暂而耀眼的出场之后,解缙很快退出了洪武政坛[46],直至永乐朝才成为政治舞台上的关键角色。
虽然立朝时间不长,官位也并不煊赫,但解缙兄弟对洪武后期的宗教政策,却产生了相当的影响。解缙生长于江西吉安府,而吉安北临的袁州是白莲教渊薮,元末宗教起义就从这里拉开序幕[47]。入明后这些民间秘密宗教仍然余烬不熄,就在解缙中进士前后,临江新淦(十九年五月)和袁州宜春(二十年六月)、萍乡(二十一年五月)相继发生白莲教、弥勒教之乱[48]。家距事发地仅百里之遥的解缙,必定耳闻甚至目见其事。有了这些痛切的经验,再加上自身的儒士立场,解缙在《大庖西封事》中对明太祖借“神道设教”神化皇权、收揽人心的策略有严厉批评:
百家神怪,诞妄恍惚,臣知陛下洞烛之矣。然犹不免欲以愚弄天下,若所谓以神道设教者。臣谓不必然也。一统之舆图已定矣,一时之人心已服矣,一切之奸雄已惧矣;天无变灾,民无患害,圣躬康宁,圣子圣孙继继绳绳,所谓得真符者矣。何必兴师以取宝为名,谕众以神仙为征应,谓某所有某仙某神孚佐国家者哉。……周武之时,未有神仙符应,书之所载可见也已;而古今享国之长,未有如周者。神仙释老,诞嫚恍惚,何足稽哉?[49]
明太祖喜欢创造神异故事,以此来证明其开国创业乃系天意,周颠仙、张铁冠、赤脚僧等都是他津津乐道的异人[50];明太祖颁布诏令也喜欢以鬼神报应、鬼神监临为辞。这类事情,解缙直指为“愚弄天下”之举。解缙对洪武前期对佛道二教的宽纵也不满意[51],在《大庖西封事》中提议将“释老之壮者,驱之俾复于人伦;经之妄者,火之俾绝其欺诓;断所谓瑜伽之教,禁所谓符式之科,绝鬼巫、破淫祀”[52],其激烈程度有类于韩愈“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主张。而这些建议似乎在不久之后便发生了影响。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明太祖命礼部“清理释道二教”,敕令指责“佛本中国异教”,“今之学佛者曰禅、曰讲、曰瑜伽,学道者曰正一、曰全真,皆不循本俗、污教败行,为害甚大”,竟然完全是道学家的腔调。敕令要求各地大量合并州县寺观、禁止僧俗混居,严禁僧道私造经书、拜奏青词等,对宗教生活做出了诸多严格限制[53]。这是有明一代对佛教和道教最为严厉的清整运动,根据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研究,有四分之三的小型佛教寺庵在运动中被废弃[54];而这一事件与解氏兄弟有直接的关系。在明太祖下令清理释道前一个月,解缙已经奉命回乡侍父读书,或不及谋划其事,但他任职礼部的兄长解纶(1343—1411,曾任礼部主事、侍郎),却直接参与其中。解缙在行状中称其兄曾“奏清理道释”[55],解纶应该是这场运动的直接发起者。虽然声望不高,在政坛上初露头角的解氏兄弟,却对洪武后期的宗教政策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解缙对时政甚为关切,经常提出自己对某些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他在《太平十策》中设计的四民衣冠制度,便是直接针对当时的游民问题而发。为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稳定社会秩序,从洪武十八年起,明太祖屡屡下令“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56],一时之间,禁绝“游民”成为时政的焦点。按照明太祖的定义,四民不务本业,或交接官府为皂隶盗匪害民者,皆属于游民。洪武十九年,明太祖命户部榜示天下,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土著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并让户部将游民禁令刊成文告,“户相传递以示警戒”[57]。“国无游民”成了向“古先哲王”之治看齐的政治理想,更成为本年颁行的《大诰续编》的核心主题。当政者为此制定了不少措施:如乡邻之间要“互知丁业”;里甲必须擒拿本里游民,否则事发与游民一体治罪;民众外出必须“辨验丁引”;商人兴贩往来需凭物引等[58]。而解缙设计的官道以及四民服饰制度,便是对上述措施的一种补充。洪武二十一年,解缙上《太平十策》,其中第四策为“兴礼乐”,中云:(https://www.xing528.com)
京师及天下官路,宜分为五级,广若干步,中为御道,高于地若干丈。其左,官员、儒士行路一,农商行路一。其右,工人行路一,妇人行路一。使四民不收之人,无自出焉。古人男女异路,亦此意也。并以栏墙隔之,墙高及肩,于上印刻禁戒,不许参越。其士农工商之人,异其衣冠,使四民不收之人,无容其身。士缁布冠,乌纱深衣,漆为之骨,簪履袜以白,皮、布任用,黑质白缘;其常服许戴今之头巾及大明帽、圆领衫、丝绦、皂靴等。生员并用,农工商贾不许。农台笠,棕草任用,上衣稍长,下及于膝,布裳,履袜以布,布草任用(按此句疑为注语窜入正文,下同),色以皂。工帽以皂皮为之,布褶,履袜以布,布草任用,以皂。商台笠以竹,直领衫,履袜白布,布草任用,以白。[59]
解缙郑重献上的这些自认为可以“致太平”的施政建议,是十足的书生之言,尤其是对官道的设计,更是无法实行的高调空论——把天下官路分为五等,令四民行旅及男女行人各行其道,以此让“四民不收”的游民无路可走,同时实现“男女异途”的经典理想——这是不谙世务的儒生才会有的想法,根本不具备实现的可能性;清人谷应泰讥讽解缙“其言颇迂”[60],并不为过。然而解缙是标准的洪武年间成长起来的士人,他的这些乌托邦设想,有助于认识明初是怎样一个理想主义泛滥的时代——洪武时期许多理想主义色彩浓厚的措施,诸如用衣服的长度、袖子的宽度来区分不同人群等不可思议的制度,正是在这种思想背景下产生的。解缙在考虑禁绝逸民的措施时,没有忘记服饰的作用。他服饰设想较之当时的服饰制度更为细密;按照这套设计,民众的身份真正可以从衣着上一望而知。
表一 解缙的四民服饰设想
和当时的服饰制度一样,解缙的这套设计也试图通过衣裳冠履的式样、质料和颜色将士农工商四大群体区分开,同时体现出四者地位的高下:士人地位最尊,衣裳袜履可用皮、布和丝,而农工商只能用布或草;农业之国家的根本,为凸显农民的地位,按照衣服以宽大为尊的原则,农夫“上衣稍长,下及于膝”。解缙认为四民衣冠一旦各有定制,士农工商之外的游民便“无容其身”。问题是衣冠可以作为身份或职业的外在表征,但却无法约束人的行为;这套服饰设计虽然细密,在防范游民上却未必有用,即便实行恐怕也只能徒增烦扰。解缙将服饰区隔人群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对明初服饰制度做了极为理想化的提升。这些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建议并非是无端产生的,它与明初以服饰厘定各阶层身份界限的措施逻辑上一脉相承,是对时政的一种生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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