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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礼俗改革:新天下化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微观上看,洪武礼俗改革是为了解决明初面对的一个个具体的社会问题;但从更深意义上说,它是作为一种应对政治危机、塑造国家正统形象的政治策略,在矛盾重重的明初社会中展开的。政府对儒家意识形态的强调与褒扬,使得士大夫的道德热情再次高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初礼俗改革是儒家精英与政治权力配合,对民间生活进行的儒家化改造。

明初礼俗改革:新天下化

明代人喜欢将本朝开国皇帝媲美于“不阶寸土”、“提三尺剑取天下”的汉高祖刘邦,然而回到元明之际的历史语境却会发现,这段后人引以为傲的开国创业史,在当时却让新生的明政权陷入窘境。正如在儒士夏伯启叔侄断指不仕的例子中看到的,出身于社会最底层,长而为僧壮而“从乱”,依靠“红巾妖寇”以武力取得政权的明太祖,与当时正统士大夫心中的“圣君”形象格格难入。士人中普遍存在的遗民情绪和自甘游离于政治之外的冷漠态度,使得明代在开国之初便陷入了合法性与政治认同困境。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正统性与合法性都根源于儒家意识形态,这就促使当政者不得不按照儒家政治理念来塑造国家的形象,并以此为基础寻求士大夫对新政权的支持。从微观上看,洪武礼俗改革是为了解决明初面对的一个个具体的社会问题;但从更深意义上说,它是作为一种应对政治危机、塑造国家正统形象的政治策略,在矛盾重重的明初社会中展开的。

从民众日常生活当中的衣冠形制、交往仪节、称谓规则,到婚丧嫁娶的礼仪规范,明初在儒家理念指导下进行的礼俗改革,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来看,其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针对元代统治“宽纵”而造成的诸如服饰器用尊卑逾等、婚姻承继名分淆乱、名字称谓犯上僭越等社会失序现象进行整顿,将儒家的纲常名分秩序,真正贯彻到社会生活中去。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元代以来士人便不断吁求政府解决而未获实现的,正如在第五章的事例中所看到的,这不能不引起士人的共鸣。政府对儒家意识形态的强调与褒扬,使得士大夫的道德热情再次高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初礼俗改革是儒家精英与政治权力配合,对民间生活进行的儒家化改造。新礼俗规范对尊卑长幼、士农工商、僧俗良贱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地位差距与身份界限,作了清晰的刻画和定位;明初一整套层级严明的社会生活和家庭伦常秩序,也借此建立。那些令明代中后期人追慕不已的“国初淳俗”,便是在这个背景下,由高扬的儒家理想和空前强化的政治权力共同塑造出来的。

以“用夏变夷”、“复中国之旧”为口号,对民众日常生活中的“胡俗”进行清整,是洪武礼俗改革的另一类重要内容[1]。不过,由于清代前期对“夷夏”问题高度敏感,在清代官修史书对明初开国历史的叙述中,这部分内容被有意识地淡化或隐没了,因此较少引起研究者的注意。如果回溯《明太祖实录》以及明初面向民众发布的《大诰》、榜文等原始文献,不难发现“用夏变夷”与“稽古为治”正是洪武政治的两个关键词[2]。这类带有鲜明“夷夏”论调的内容,最能反映明初礼俗改革的深层用意。

统辖众多民族的元帝国,奉行“因俗而治”的统治原则,并不像传统的汉族政权那样追求“一道德、同风俗”。在这种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各族群文化之间的双向交流得以顺利进行,在进入内地的少数族群“华化”的同时,汉族民众也在发生着“胡化”——从仿效异族的服饰和礼节,到接受异族的伦理观念,在各族习俗的交融中,“胡汉”“华夷”之间的心理鸿沟被逐渐填平。“夷夏之防”的观念,在元代多数士大夫的心中已经崩解,而这正是造成明初政权认同困境的思想根源。因为在这种思想背景下,反抗元廷的行为无法获得士大夫支持,只会被视作“犯上作乱”。实际上元末起事的汉族群雄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至正二十五年,割据川蜀的明玉珍在给朱元璋的书信中即称:

迩者元人运衰,中原气盛。天必将生豪杰,驱逐元虏以为生民主,是乃天意之有在也。第以中原人物,解此者少,尚为彼用,殊为可恶。[3]

洪武元年,明太祖的谋臣刘夏在陈时事书中亦称:“内中国而外夷狄,此天地之常经、人伦之大义,今天下污染日深,虽学士大夫尚且不知此意。”[4]因此,唤起士人的族群意识、复活儒学中的“夷夏”观念,成为建立明政权政治合法性的迫切要求。

明初对社会生活中各种“胡俗”的禁革,使得元代日趋淡化的“华夷”文化界限重新变得清晰起来。其结果是,无论在文化上还是心理上,胡汉之间又开始重分畛域;明政权在“申明我中国先王之旧章”的口号下,不仅树立起了自身的正统形象,而且还反衬出了一个从衣裳冠履到伦理道德,都迥异于“中国”的“胡元”。在这个背景下,“华夷之辨”这个古老的儒学命题,再次受到士人的关注。成长于洪武时期的方孝孺,对此有甚为激进的表达:

彼夷狄者,侄母烝杂、父子相攘,无人伦上下之等也,无衣冠礼文之美也,故先王以禽兽畜之,不与中国齿。苟举而加诸中国之民之上,是率天下而为禽兽也。[5](www.xing528.com)

需要注意的是,引文中提到的“衣冠”与“人伦”,正是明初禁革“胡俗”所关注的重点。方氏直接将元代开除出中国正统政权的行列,对上代士人不愿将元朝看作“夷狄”深为不满。或许这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例子,然而通过另一组对比,同样可以看出洪武前后士人在这个问题上态度的变化。第一章曾经提到,洪武初金华文士张孟兼曾经为宋遗民谢翱《登西台恸哭记》作注[6],这本是阐发“夷夏”大义的好题目,然而在当时无论注者还是留下题跋的读者,却大多在借前朝忠臣事迹抒发自己的遗民情绪。永乐十七年,因故谪役房山的李昌祺,偶遇元末老妓,于是仿《琵琶行》遗意作《至正丽人行》。这本是一篇纯粹宣泄个人牢骚的作品,然而有趣的是,永乐时候的读者竟然从中读出了“华夷”更迭的宏大历史:

元起沙漠,统一海宇,虽曰致治,然其制度施为多从胡俗,以游畋宴乐为务……天乃命我太祖高皇帝剪灭群雄,至正遁亡,大统既正,万方攸宁,中国之治,悉复于古。[7]

洪武之初,士人对“夷夏大义”这类主题并不热衷;洪武之后,士人却能从一篇抒发个人牢骚的作品里读出“华夷之辨”的宏旨,显见社会思潮的变化。

祭出“华夷之辨”的大旗、唤醒士人的“夷夏”观念,元明鼎革在儒家意识形态中具备了毋庸置疑的合法性。在“夷夏”意识淡漠的元末士大夫看来,反元者属于十恶不赦的叛逆;然而当士大夫的族群意识被唤醒之后,评价标准便完全颠倒过来。浙江人陈恢起兵抵抗元末群雄中最早起事的方国珍,战败后抑郁而死。万历《黄岩县志》在其传记之后专有一段按语:

方氏在胜国,犹陈王之在秦也,而恢顾亢之何欤?夫恢知有元而已,夷夏之防,奚以责之一行者哉。[8]

在强烈的族群意识之下,无论元末还是明初都被看作“首乱”者的方国珍,变成了首义的英雄;而原先依据君臣大义被视作忠义的陈恢,却成了不识“夷夏”大体的冥顽之徒。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不过却显示了如果用儒家的“夷夏”理论来诠释元明鼎革的历史,将会发生何等的效力[9]。在“华夷”观念的支持下,原先引发巨大合法性危机的反元历史,反而成了朱明立国正当性的最好说明;借助恢复汉族传统的伦理观念与礼仪风俗,元季被视作僭伪的朱元璋,变成了“再造华夏”的文化英雄。

洪武礼俗改革,不只是为了解决明初的种种具体社会问题,更深层目的是为面临认同危机的新政权寻找合法性支持。在依照儒家意识形态成功地塑造出自身正统形象的同时,它还陪衬出了一个作为他者的“胡元”;其所复活的儒家“夷夏”观念,为元明政权更迭提供了有力的正当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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