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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受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监督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代表执行职务档案应由代表本人填写,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机构审核,每年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通报一次。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执行职务情况的询问,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如何接受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监督

(一)建立和完善代表请假制度

主要是对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管理与监督。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或者参加活动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请假:1.省、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全程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报到日十五日前,向原选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原选举单位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批准,并书面通知代表和原选举单位;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全程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报到日十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全程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报到日七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书面请假并得到批准。2.在会议期间,临时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某次全体会议的,应当经大会秘书长批准,报大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出席代表团全体会议的,应当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并报大会秘书处备案;不能出席小组会议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并报大会秘书处备案。3.在闭会期间,代表不能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专门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活动的,应当向组织活动的机关请假并得到批准,报本级代表联络机构备案;不能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的,应当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并得到批准,报本级代表联络机构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备案。这样规定,即明确了代表请假的范围,由会议期间扩大到闭会期间,也明确了批准的机构等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二)建立和完善代表执行职务档案登记及通报制度

1.明确代表执行职务档案登记及通报制度的内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建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档案登记及通报制度。登记的内容主要有:(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的情况;(2)参加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履职学习、列席会议、代表小组活动的情况;(3)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宣传并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的情况;(4)联系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群众,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的情况;(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勤勉尽责的情况。

2.明确执行职务档案登记的程序。代表执行职务档案应由代表本人填写,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机构审核,每年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通报一次。(www.xing528.com)

3.明确执行职务档案的作用。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情况要逐步向社会公开,作为选民了解、掌握、评价代表履职情况和推荐下届连任代表候选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和完善代表述职报告制度

1.健全代表述职报告制度。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执行职务情况的询问,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1)省、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年年初由原选举单位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机构统一安排,书面报告上一年执行代表职务情况。(2)直接选举的县(市、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统一安排,每届至少两次向原选区选民或者选民代表进行述职,报告执行代表职务情况,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选民代表对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的询问,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选民代表的评议。不进行述职的年份,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提交书面履职情况报告。代表不在原选区居住或者不在原选举单位所在地工作的,每年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要让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2.人大代表述职要有实效。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在工作实践中新创设的选民对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形式。但当前各地在代表述职评议方法、形式、内容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差异,为此,结合代表工作实际,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述职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述职实效。一是代表述职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提前做好代表述职的宣传发动工作,让参加述职的人大代表明确认识述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代表述职前,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设立代表公示台,把每个代表的照片、姓名、年龄、职务都公布于众,增加代表述职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界定好代表述职的内容。述职的内容应以汇报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为核心,以汇报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为主,如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审议报告、决定决议和其他议案,提出议案和建议,参加选举和表决等;在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反映民情、为民办事,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列席常委会会议或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学习以及完成本职工作等。三是要规范代表述职的方式方法。代表述职要在本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可采取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大会或选民代表会议、公示述职报告等多种形式,在各选区向选民或选民代表述职,使选民真正认识代表、了解代表,并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四是要规范整改落实工作。对选民提出的有关代表履职、代表工作等意见和建议,代表应结合工作实际注意改进,以取得选民的信任;对选民提出的涉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可操作性较强的合理建议、意见,可作为闭会期间代表的建议,向人大常委会或有关部门提出,以取得选民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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