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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争端解决:9.2成果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避免争议不断积累而造成矛盾激化,传统的工程合同通常会约定采用工程师决定的方式来调解工程争议。FIDIC认为工程师有默示的义务“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公平地行为并且以完全没有偏见的态度来解释合同。”传统的FIDIC合同条件第67款对工程师裁决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世行在1995年1月提出了DRB代替工程师解决争端。

工程咨询争端解决:9.2成果

一、争端的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8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解决双方的合同争议(见表9-1)。

9-1 争端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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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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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是:

(1)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的意识自治,合同仲裁。

(2)根据仲裁法,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同时满足:①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②双方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事实、理由;③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国际商事仲裁是专门用于解决国际商事活动争议的仲裁。相对于司法诉讼来说,具有简单、迅速、保密、较大灵活性和自治性,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能使争议通过一次程序有效解决等优点。目前国际上的仲裁机构有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1965年,在华盛顿公约设立)、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法院。1986年12月2日,我国正式加入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二、争议解决的调解方式

(一)工程师决定

工程的实施履约时间一般较长,涉及不同国家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及公司的声誉,矛盾和争端不可避免。仲裁或诉讼方式周期长,须耗费大量资金,而且会损害双方的商业关系。为避免争议不断积累而造成矛盾激化,传统的工程合同通常会约定采用工程师决定的方式来调解工程争议。

FIDIC认为工程师有默示的义务“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公平地行为并且以完全没有偏见的态度来解释合同。”传统的FIDIC合同条件第67款对工程师裁决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www.xing528.com)

(二)争议评审委员会和争议裁决委员会

1.争议评审委员会(Dispute Review Board,简称DRB)

(1)1975年美国率先引入了DRB。

(2)世行在1995年1月提出了DRB代替工程师解决争端。

(3)我国首次引进DRB是在二滩水电站项目。

2.争议裁决委员会(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简称DAB)

(1)FIDIC在1995~1996年的出版物中首次提出了DAB,代替监理工程师对业主与承包商的争议作出决定。

(2)DAB可由一人或三人组成,当项目超过2500万美元时,FIDIC建议采用三人组。成员中可以有一名是律师

(3)DAB的决定采用书面的形式,成员必须一致通过。

3.DAB与DRB的比较(见表9-2)

9-2 DABDRB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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