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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后的陋规问题与《耗羡章程》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乾隆即位后,在陋规问题上继续采用“火耗归公”政策,并于乾隆五年订立了《耗羡章程》。但问题仍然存在,乾隆并未对收取陋规的合理限度作出明确规定,这将必然导致陋规征收愈来愈重。[44]之后的嘉、道两朝,陋规存废问题未有定论,嘉庆与道光的态度亦有所不同,但总体倾向皆是逐渐宽缓。

乾隆朝后的陋规问题与《耗羡章程》

乾隆即位后,在陋规问题上继续采用“火耗归公”政策,并于乾隆五年(1740年)订立了《耗羡章程》。然则,随着时间推移,改革力度日渐减弱,各种陋规重新开始泛滥,且有愈演愈烈之象:“乾隆初……未几,遂有折扣之法,每石折耗数升,渐增至五折、六折,余米竟收到二斗五升,小民病之。”[42]而乾隆本人亦不愿革除某些他认为的“必要”陋规,例如书吏收取的陋规。有例为证,乾隆十年(1745年),陕西布政使慧中上书建议皇帝革除书吏陋规以纸笔饭食银代之:“至陕藩书役,向无工食,随事需索陋规,按照部科书办例,酌量给予纸笔饭食”,乾隆却认为:“此等弊,只可去其太甚者。书役之弊岂能尽革?”[43]由此可以看出乾隆对于陋规的态度是“去其太甚者”,合理限度内的陋规他是支持保留的。但问题仍然存在,乾隆并未对收取陋规的合理限度作出明确规定,这将必然导致陋规征收愈来愈重。加之乾隆本人晚年消极怠政,追求享乐,这直接导致乾隆朝后期贪官大行其道,朝野内阿谀奉承之风盛行,下级官员为了迎合上级,陋规征收更加泛滥,就如尹壮图所言:“无如近年以来,风气日趋浮华,人心习成狡诈,属员以夤缘为能,上司以逢迎为喜,踵事增华,夸多斗靡,百弊从生,科敛竟溢于陋规之外。”[44]

之后的嘉、道两朝,陋规存废问题未有定论,嘉庆道光的态度亦有所不同,但总体倾向皆是逐渐宽缓。尹壮图曾于嘉庆四年(1799年)奏请皇帝选派廉洁重臣前往各省悉行裁革陋规,嘉庆却不赞同,他认为:“……(陋规)皆系积习相沿,由来已久,只可将来次第整顿,不能概行革除……”若强行革除只会“未受其益,先受其害,流弊有不可胜言者。”[45](www.xing528.com)

嘉庆去世后,道光即位。不同于其父的是,道光意欲改革陋规,原因很简单:养廉银已不能够负担州县开销,州县官们“一经履任,公事业集,难为无米之炊,势不得不取给陋规”,故打算“将所属陋规,逐一清查,应存者存,应革者革”,以达到“明定章程,立以限制,使无所借口乎”的效果。[46]英和站在道光这一边,上书奏请将“各省陋规酌定其数为公用,有于数外多取者重罚之”。[47]但是此主张遭到了多位大臣的坚决反对,包括礼部尚书汪廷珍、两江总督孙玉廷、广东巡抚康绍镛等在内的诸多大臣皆言不可骤裁陋规,担心一旦骤裁会增新弊,又滋长混乱,不利于社会稳定。其中最有说服力的理由便是适度的陋规已为当地百姓所接受,他们所不能接受的是州县官滥收陋规又不理民事不恤民情:“百姓之不相安者,非不相安于州县之取陋规,实不相安于州县之取陋规而不恤民情不理民事,更不相安于不恤民情不理民事之州县,而于陋规之外仍任意贪婪也”。[48]这一理由得到了诸多大臣的支持和赞同,即使在群臣反对的情况下,道光也只能妥协,陋规的合法地位因此得到确立,虽然日后争议之声不减,但陋规自此再未被裁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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