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的团结理念在蓟门法学中的探讨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的团结理念在蓟门法学中的探讨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0]基于此,可从2018年《宪法修正案》文本入手,将对宪法团结理念的研究继续拓展至“当下”,以作补充。不论在现行宪法的颁布“当时”,还是在进行了宪法修正的“当下”,我国《宪法》都始终高度重视“团结”,持续性地通过宪法文本对“团结”理念进行全面强调,这不仅因为团结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是宪法的中国特色,更因为团结理念在国家局势稳定、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

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的团结理念在蓟门法学中的探讨

有学者基于“八二宪法”文本,从宪法序言的团结精神、宪法条文的团结意象、宪法中对“我们”的范围划定与精心的“他者”建构、团结的终极指向等方面来全方位地解释了我国现行宪法中的“团结”,深刻阐述了中国宪法的精神也就是团结精神的文本基础与现实逻辑。[50]基于此,可从2018年《宪法修正案》文本入手,将对宪法团结理念的研究继续拓展至“当下”,以作补充。

《宪法修正案》第32条,修改了宪法序言第7自然段,除了突出强调现代化的国家建设目标,还强调了未来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目标从中华民族这个大集体角度进行描述,而不是为了达到个人或某方面的优越,这也意味着未来目标是集体层面的“团结”,需要整个中华民族“团结”起来一起实现;《宪法修正案》第33条,在宪法序言第10自然段形成“团结”的爱国统一战线历程中加入了“改革过程”,延长“团结”的时间跨度至当下,同时,进一步扩大“我们”的范围,《宪法修正案》第33条将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宪法修正案》第35条,于宪法序言第12自然段中加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团结的对象拓展到了全人类的范围,“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新概念在宪法中首次出现,意义就在于一旦共同体被成功地想象并得以较普遍地传播,它又可以反过来在个体的心目中勾勒出一种整体物,强化个体之间的亲密感,[51]可见此次修正案继续延展了团结的空间与范围;《宪法修正案》第34条,将宪法序言第11自然段中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现状描述和未来要求,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加入了“和谐”,如上文所述,“和”思想中本身便蕴含着丰富的团结意识,是团结的另一种展现方式,修正案进一步提高了对民族团结的要求;《宪法修正案》第36条,在宪法第1条第2款后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强调团结的最终指向,即党的领导;《宪法修正案》第39条,在宪法第24条第2款中增加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核心价值观即国家公民应共同认同的主流价值取向,是对精神文明方面团结建设的加强。(www.xing528.com)

不论在现行宪法的颁布“当时”,还是在进行了宪法修正的“当下”,我国《宪法》都始终高度重视“团结”,持续性地通过宪法文本对“团结”理念进行全面强调,这不仅因为团结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是宪法的中国特色,更因为团结理念在国家局势稳定、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