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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防军增减及裁减问题分析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整个晚清时期,防军时有增加,时有减少,人数并不完全固定,往往是一有新的战事,防军就会增加,战事结束后就会裁减,这是当时防军的一个普遍现象。因此,防军的撤减问题已成为重要的课题摆在清政府面前,就看地方各省如何运作了,但清政府还是坚持要地方各省严加裁减,汰弱留强。各省陆路防军支销款目不一,如果从改造防军的角度出发来考察,防军编制中确实有一些可以裁减的人员,如最宜裁减的就是各项人夫。

晚清防军增减及裁减问题分析

整个晚清时期,防军时有增加,时有减少,人数并不完全固定,往往是一有新的战事,防军就会增加,战事结束后就会裁减,这是当时防军的一个普遍现象。

1870年,清政府仍不知道地方各省兵勇的具体数目,所以兵部奏请饬各省督抚及各路统兵大臣依限咨报兵勇数目,并请饬各省将兵丁数目按年题报,并将军营征调兵勇名数及随时有无增减限三个月咨报一次。各省兵勇数目,有始则依限咨报,继则并未依限造送,或有咨报一两次之后,又不续报,且有一次未报者。其兵丁数目除湖北、四川两省依限题报外,其余仍未按限题报。经兵部严催,总未遵照办理,实属任意玩延。

在此背景下,清政府谕令,着各省督抚统兵大臣等,奉到此旨后,除以前未经造报兵勇各数毋庸被报外,即将现在所部兵勇数目仍按三个月咨报一次,以备稽查,傥再视为具文,即着兵部严参[104]

对于各省防军应留数目的问题,清政府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当时吏部左侍郎胡家玉在奏折中提出了一些建议,未必为地方上各省所赞同,但清政府确有裁减防军的意图了,“其见无事务省份,留防之勇为数尚属不少,岁靡帑项甚巨,该侍郎请将各省防勇陆续裁汰,多不过暂留七八千人,少或酌留三四千人,自为节饷起见。着各督抚体察情形,奏明办理。至长江既添设水师,分布汛地,而自瓜洲口上至汉阳镇一带,沿江尚感有留防之淮扬水勇,未免重复,李朝斌所带之水勇在苏州等处屯扎,请一并裁撤等语,着曾国藩等妥筹办理”[105]

以浙江和江苏两省为例,略作分析就可以知道地方省份防军的大概,地方督抚不愿意裁减防军是有一定道理的。

浙江省在光绪初年防勇旧存只有9营,1880年募足了20营,因为饷需不足,随后又陆续撤减部分防军。1881年已撤减了4营,除派往漳州捕匪7营等事势大定再行酌减外,其余则计划每营裁勇丁100名,以纾饷力。练军10营,计划留温州、海门、定海各1营,提标2营,省城1营,“其余悉令各归汛地防守”[106]

江苏省在军务平定之后,防勇从60000人裁减到30000人左右,后来又裁减到17000余人,其中淮军也有一部分驻防在江苏省。1878年,李鸿章裁撤淮勇14营内就包括分防江苏省的5营。江苏省防营统而计之,所少已不止十分之一,合之多年裁撤,成大吉2营,高占彪2营,万化林1营,改调福建宋国永2营,则所少已逾十成之三。因此,两江总督沈葆桢奏请勿再裁减,“若再将各防营勉强议裁,民气难驯,戎心易启,恐兵力愈形单薄,防务益难支持,各营统领如章合才、吴长庆等,皆百战余生力顾大局,每遇饷项支绌,无不以裁营为请,意谓营多而饷绌,不如营少而饷充”,“所有江苏留防各营,除从前业已议裁外,拟请勿遽再减”[107]

因此,防军的撤减问题已成为重要的课题摆在清政府面前,就看地方各省如何运作了,但清政府还是坚持要地方各省严加裁减,汰弱留强。1881年6月16日上谕,各省防军岁需饷项甚巨,各督抚、统兵大臣将所部各营严行考核,选派得力将弁管带,申明纪律,汰弱留强,俾成劲旅。倘有不加训练,不讲营规,虚报空额,吞蚀口粮诸弊,一经发觉,定即重惩戒[108]

裁减防军,主要是因为清政府财政上具有很大的压力,迫使清政府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而且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清朝所谓经制之兵八旗绿营,岁饷用银大约为两千万两,“几去岁入之半”,可是绿营之不可用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湘、淮军剿灭内寇有功,各省纷纷留勇驻防,留防之勇尚需岁饷一千数百万两,这样全国每年的养兵费“加倍矣”。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纷至沓来,恃其坚船利炮,日肆侵侮中国。洋务运动时期中国开始力图自强,于是不得不修炮台、购火器,不得不设船政与机器局,不得不练水师、造铁船,不得不遣使分驻各国以结外援。所有这些经费也不下一千数百万两。“而绿营、勇营饷仍难去,是养兵费又加倍矣。”“今如去绿营,则数百年之旧制似难骤改,如去勇营,则所留实多百战之余,今皆分扼要隘,弹压土寇,撤之则更虞单弱,各省所称无可裁减,似非尽虚辞搪塞也。”[109]

咸丰初年以后,清政府每年军需,除正赋不计外,岁增厘金、洋税、捐输、盐课各巨款,但还是不够,常显入不敷出,不得不依靠一些借贷。“国家二百余年靡费军饷,未有至于斯极也。然当多事之秋,军营浮滥支销,诚有不能顾惜者。”“今肃清已久,各路既不能全行遣撤,若仍照从前对仗行营浮滥支销,不早裁减虚冒。禁革弊端,变通核实,汰兵补勇,以节帑项而计久长。微但国计民生永无充裕之日。”[110]可见,财政上的困难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对防军进行裁减。

绿营是清朝百年旧制,但清政府也不得不考虑裁减绿营。胡林翼说过,“凡染官场与绿营习气者,文武两途,万无可用,只宜屏弃”[111],盖以二百余年之流弊,积重难返,虽欲整理,但效果不佳。勇营固不能无窳弱之弊,但是或易一将而壁垒更新,或募一旅,而旌旗变色,不像绿营那样不能振作。至于各省绿营,近来发饷有八九成者,有六七成者,虽尚未能尽裁,如果能再普减兵额二成,那每年可以节省饷银三百万两,如能普减三成,那每年可以节省饷银四百数十万两,以十年来计算,那就是四千余万两,这是相当可观的经济收入,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可以稍纾财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裁减绿营比裁减防军要好一些,但还是阻力重重,那就更不用说要裁减防军了。

各省陆路防军支销款目不一,如果从改造防军的角度出发来考察,防军编制中确实有一些可以裁减的人员,如最宜裁减的就是各项人夫。

各省从前招募马步练勇是作为应敌之军,每一营正勇,或三百数十人,或五六百人不等,每营或分为4哨,或分为5哨,每哨或分为8棚,或为10棚,每棚正勇或为8人,或10人,每1棚另有伙夫1名,搬运帐篷、铁锅、行粮等项长夫2名,又一营有炮夫子、药夫共数十名,而总统、分统营官又各有公长夫数十名以供搬运军需之用。合计马队1营,夫100余名;步队1营,夫200余名,每名月饷银三两或三两二三钱不等。

这些各项人夫,都是为防军、练军临前阵敌或追奔逐北必须随同搬运辎重而设。若是戍守防军勇丁,安坐无事,难道就不能自造一饭,自喂一马,就算是间有操演,似可以轮流更换,扛抬枪炮,配带子药,如果事事都责之各项人夫而后能行,则勇丁之懈怠无用可知,这些人夫有必要全部裁汰。“何况乎总统分统营官,无事之日,安用此亲兵、护勇各数十名,借资保身,即已多立支销名目,则听差效用,人已有余,而此帐篷、文卷、油烛、柴炭,非有片调,安然不动,设此搬运工、长夫各数十名,将安用之。姑不必问其真有与否,徒为虚冒名粮之目也。即偶或有之以抵不足之勇额,恐十不及一。”[112]因此,这些伙夫、棚夫、炮夫、子药夫、公长夫,是可以裁减的。

据湖广总督张之洞所奏,淮军按楚军营制,每营500人,长夫180名,一哨用长夫22名,后来在减裁长夫案内声明,步队每营暂裁60名,遇有战事仍照章添足。后因江海防务戒严,将驻守炮台各营前裁长夫添募足额。查驻扎清江的老湘合字4营,于1895年秋调守江阴炮台,驻扎上海的奇兵右营,驻扎常熟县境的抚标亲军正后营,均属扼要之区。驻扎上海的忠字2营,调赴北上,所有该老湘合字中营并中哨,前裁长夫68名,合字左、右、后3营,忠字、信字2营,每营前裁长夫60名,又抚标亲军正后营,原设长夫120名。淞沪、江、镇等处各营,一律照章募足长夫180名[113]

1878年初,兵部咨会户部议奏,各省留防勇丁均应酌量裁减,请旨饬下各省督抚通盘筹划,悉心稽核,总期省一分军饷即纾一分民力,统限于文到一月内迅将所有防勇陆续裁汰,以半年为限,统裁十成之一,将来报销时户部即照此次所定限期裁减成本核算,其裁存勇数若干,月需饷银若干,均令于此次裁定后分析专折奏明,以备查核,至此后应如何续裁之处仍令随时相机办理[114]。可见,清政府出于财政上的考虑,开始筹划裁减防营的事宜,但各省是否执行或者执行的效果如何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相对而言,直隶省在执行清政府这一政策算是比较好的,其他省份就不见得了。当时直隶总督李鸿章上奏说,其留防淮军水陆、马步勇丁截至1877年10月底,只实存78营12哨,分扎直隶、山东、江苏等省筹办海防、江防,月饷专恃苏沪厘金、淮南盐厘及江海、江汉两关洋税为大宗,川、鄂、浙、江等省筹饷十分困难饷。此前已经因饷需问题而裁减正勇二成,共裁减5200余名,已不止部议统裁十成之一。淮军分防南北数省,择要扼守,“兵分则力单,饷绌则用匮,实有支持不下之势”[115]

总体来说,李鸿章所部除马队水师各营人数本少,及驻扎上海吴淞的武毅右军5营,专守海口炮台,均难裁减外。即勇数稍多者,如盛军枪炮步队16营,驻扎津郡新城附近,扰守北洋门户,拱卫畿疆,兼于海滩荒地试办屯垦;武毅庆字两军洋枪步队21营,分扎江苏的江阴、靖江江宁、浦口等处,护守沿江南北两岸炮台;铭军枪炮步队14营,驻扎山东张秋镇,为南北洋海防策应之师。以上各营,若仅操练、巡防、弹压地方,未见其少,设遇有事之秋,仍属不敷分布,“未便遽议裁汰”[116]

但是,又不得不权衡轻重,酌筹变通办法,因于盛军枪队内酌裁4营,武毅军枪队内酌裁3营,庆军枪队内酌裁2营,共裁9营,加上上次所裁的部分,共计裁正勇11800余人,每年约省饷银60万两[117]

对于清政府的这个命令,两江总督沈葆桢在上奏中说,各省情形不一,有可减者,有不可减者,有已减而不宜再减者。江苏省在筹防江海,专恃防军和练军,“再三酌度,实有万难再减之势”[118]

沈葆桢进一步指出,江苏省的防勇有1700余人,除分驻江、宁、苏、松、扬、徐各处外,沿江守护炮台之勇本苦不足,所以有赖淮勇。直隶总督李鸿章裁撤淮勇14营内,分防江苏者有5营,以江苏防营统而计之,所少已不止十分之一。近年裁撤成大吉2营、高占彪2营、万化林1营,改调福建宋国永2营,则所少已逾十成之三。各防营不能再裁减,否则防务更加难支持。因此,“所有江苏留防各营,除从前业已议裁外,拟请勿遽再减”[119]

19世纪80年代初期,清政府对于各省防军曾经进行过一系列的裁减,但由于中法战争的爆发而不得不中止其裁减活动。

1882年,兵部奏请饬令裁减各省防勇确核兵额以节饷需一折。清帝谕令,着大臣督抚等各就各省情形悉心酌度奏明办理。清政府的这一谕令,在大部分省份,基本上都没有明确执行。

以广东省为例,巡抚曾国荃等在1883年上奏,认为广东地险民窳,议剿议防,似亦未便遽行裁撤防军。

曾国荃在奏折中说,广东各防营勇丁,自从军务平定以后,或派往各处剿捕,或分队驻守边关,随募随撤,并无一定。举凡查办匪乡,搜捕伏莽,势不能不酌留勇营,以助兵力之不逮。1878年,前总督刘坤一、前巡抚张兆栋于奏报实存水陆各勇九千余名折内声明,易勇为兵,裁撤轮拖船水勇二千三百余名,拨补兵额,每年节省银四万余两。原拟俟地方一律安谧,即将各勇逐渐裁撤,以节靡费。到1880年筹办海防,前督臣张树声,以防地空虚,于沿海沙民、蛋户挑募精壮2000人,编立成军,分扎在虎门、省河各炮台,认真训练,以备不虞。后来又因各路无援应之师,饬令前署广东陆路提督杨玉科添募壮勇1000人,连原部惠清营勇500人,并扼守虎门。并令署南韶连镇总兵郑绍忠添募壮勇1000人,连原部安勇1000人,合营操练,作为省河各路之援。这些都已经奏明在案。1882年4月,越南有事,钦州一带壤地相连,裕宽总督饬令记名提督黄得胜招募劲勇1000人,驻防钦州以固边。记名总兵邓安邦所部勇丁不多,令酌量添募精壮,连原部共足1000人,随时训练。此时正值需勇调遣,至于水陆各标协营兵,自裁汰三成后,或经挑选训练,或已易勇为兵,“所有存营兵丁,仅足数防汛之用,未便再行裁补”[120]。(www.xing528.com)

再以台湾为例。根据岑毓英所奏,善后局司道沈保靖等详称,台湾各营防勇,前经奏请易大营为小营,共裁去2000余人。又将余军撤回1000余人。并将内地防勇奏撤5营。均为节省饷用起见,只是内地防勇尚存15营,请再酌量裁并以节饷需。总督何璟与岑毓英以及司道悉心商酌,拟将内地之勇酌量裁减。查驻台黔军,水土不服,拟将黔军及带兵各员弁全数遣撤,交记名提督何秀林、记名总兵丁槐等带回贵州归伍,“将内地防勇抽出三成前往更换,于台防不无疏虞”[121]

还有,再观察江西省。

江西省水陆防勇,经前巡抚刘坤一、刘秉璋迭次裁汰,仅存7800余名,分布险要之地十余处。较之他省已属减少。而且九江湖口为全省咽喉之所,袁、赣等处为上游扼要之区。所在皆关紧要,本属无可裁减。江西省岁需饷项须在40余万。加以协饷频仍,司库入不敷出,每年已短绌甚巨。

防勇驻扎已久,亦将变为孱弱。于是计划将水师炮船每船减去勇丁2名或4名;各陆勇每哨减去10名或20名,以勇之多寡为衡。防军中“有营务废弛或驻扎有可省并者,亦即撤去,其各营薪粮、器械、羡卒、长夫,量加核减,另定划一章程以图撙节”[122]

绿营兵方面,江西省额设制兵11984名,分隶省城、九江、赣州各标各营,人数不一。前巡抚刘坤一以制兵渐就衰疲,作为练军。而且考虑到加饷容易,减饷则难,于是商议为抽练之兵则加饷,归伍后即停止支发加饷,这是练军的一种变通方法。但是,轮流抽调,不仅耗费甚巨,而且每次勇丁被抽出征途,兵心亦复不顾,同时长年调练,精壮远行,本汛转觉空虚。日久弊生,冒名雇替,皆非正身。前任直隶总督曾国藩条陈练军事宜,有兵止一名人已三变之议,是指征调而言。由于抽练也有一些积弊,所以江西省当时所实行的办法是“饬本标选锋营照旧操练,所有外属各营一律调回汛地,以节津贴而重驻防”[123],这实际上是对练军的酌量裁减。

当时江西总的陆军、防军只有水陆勇营数千人,绿营制兵有一万多人。但是分设汛地亦属无多,且向无缺额,未能以勇丁挑补制兵,“即老弱在所不免,而调查册籍,均属模糊,无从查办。似非严核造册,不足以见其虚实,非亲阅各营,不足以审其勤怠”。所以,省政府于是“严饬各营造册,并俟于阅伍时,核其强弱,分别汰补,或再简练数营,另立练军”[124]。也就是说,无论是绿营制兵还是防军,江西省所裁减的并不多。

江西省如此,其他省情况与江西省类似。也就是说,中法战争前夕清政府要裁减防军谕令,各省真正执行的并不多。

直隶的淮军,更是如此。直隶总督李鸿章上奏清政府,称北洋海防所有水陆各营事关重大,不够分布为理由,不用置议裁减。李鸿章说,由于直隶从前勇营,迭经奏明撤遣,所存者只有直字等数营,前因兵力单薄,饬调直字两营移扎大沽口;义胜一营移扎北塘一带,责令修筑台垒,协同扼守。“今年酌裁臬司亲军队百人,津防云字马队二百人,腾出月饷,拨给他项要用。现仅存乐字等营一千数百人,与练军分驻要隘,弹压地面。实已无可议裁。”[125]至于直隶省的绿营制兵,如泰宁、马兰两镇,都有守护陵寝的专责,向不抽练,此外各标,久已抽练成军。“今因大名、宣化两镇各有勇队一营,已饬改归兵额作为练军。即于该两镇制兵内,裁去老弱五百人,核扣底饷,照章溱放练饷。”[126]

1882年,清帝上谕军机大臣等人,鲍超所率步队21营,马队6营,驻扎乐亭一带,现在防务稍松,自应量为裁减,以节饷需。着该提督于所部各营内即行裁撤步队11营,马队2营。派员分管带回籍,妥为遣散。该勇丁籍隶湖广,路程较远,自当用轮船运走,较为便捷。着李鸿章、刘坤一即为预备,知照鲍超饬令各营陆续起程。应需轮船经费,即着李鸿章筹款应付。所撤各营月饷应如何发给,着户部妥筹办理,其军火、器械,着李鸿章派员点收,存储备用[127]

此外,左宗棠新疆北路征军也被裁撤。

南路征军,刘锦棠由乌鲁木齐南进,马步约29营;张曜自哈密西进,马步共15营,为一支;徐占彪自巴古之间西南进,马步5营,为一支。统计不过40余营。

北路金顺所部20余营,及接统景廉所统19营,号称40余营。按照步队每营500人,马队每营250骑核算,南北约略相等。北路景廉所部,原本30余营,金顺接统,挑存19营,合之金顺旧部,及新增马步20余营,共为40余营,不为不多。月饷多至22万两。金顺所部40余营,每年可得正饷260余万两。“合计今岁所得实饷不过五十余万两,欠数约二百万两上下,其赖以敷衍尚未决裂者。”[128]

中日甲午战争后,防军的裁减进入下一高潮。

据湖广总督张之洞所奏,湖北新旧防营,自1895年江防解严后,次第裁减,随后又将驻防省城的武防旗、武刚右旗,驻防田家镇镇南前旗,每旗勇丁360名,共计勇丁1080名,一律裁撤。应领月饷裁至上船之日止,并应勇丁请求,多发两个月正饷,以防发生事变。此前,1882年,湖北省遣散忠义军。1885年遣散的部分防营,均发给两个月的恩饷。仍饬派轮船拖运到岳州,责成营哨、官弁押送回籍,“分别遣散,免致沿途逗留生事”[129]

湖北兵额,在道光二十一年以前,系22634名。嗣后迭次裁减,军务大定以后,减为18348名,外委额外249名。到1885年裁减马战守兵2921名。到1897年实存马战守兵15427名,内抽练兵3800名,存营汛兵11627名[130]

张之洞于是拟请援照山东奏案,就湖北实有兵额实数马步一律裁减五成,1885年前总督裕禄已经奏裁的通省马步兵额不在此数之内,连光绪十一年前案合计实已裁减将及七成,总计此次应裁马战守兵共7715名,匀分为五年递裁。其方法是裁散不裁整,裁兵不裁官,不得剔除练军之数,所裁兵丁发给一年的饷米。这样每年可以节省的兵饷、马乾等折共折银11万余两[131]

此外,张之洞对于广西省的防军也进行了部分裁减,将防军32营裁去8营,并为24营,以12营专防镇南关,中路以4营分防,东路6营分防,西路防军略为变动,有事则增,无事则减[132]

1897年清政府下令裁减兵勇,因为晚清大乱后所增之勇数10万人,增饷2000余万两,对于国家财政来说的确是很大的负担,所以清政府谕令地方各省要严格按照谕旨对绿营、防军严加裁汰。其直隶的练军、淮军,旅顺的毅军,长江的内河水师,也要切实裁减。其他如江南的榆关撤回各营,浙江河南的新募各营,陕西的善后防军,尤应一律尽裁,毋得借词推宕。至于裁减勇丁,或应分别远近,酌给一两个月遣饷,以资旅费。裁减制兵或应给体恤贫苦酌给半年或一年饷银粮米,以资生计。清政府要各省将军督抚将其裁减兵数及节省饷银统限文到一月内覆奏[133]

同时,户部也上奏朝廷,方今之计莫急于理财,理财之计莫急于节用,节用之计莫急于去冗兵。故前后奏请裁减绿营七成,勇营三成,腾出饷银听候拨用,均奉谕旨允行。上年军机大臣、总理衙门会同户部议复盛宣怀条陈自强大计折内,也请饬催各直省将军裁减兵数及切实办法,速行奏明,毋得含混延宕。并声明内外军务已定,如江南之榆关撤回各营,陕西的善后防军,固应一律尽裁。直隶的练军,旅顺的毅军,长江的内河水师,也应分别核实裁减,以节虚靡。

但是,实际情况却并不如此,自户部行知各省以来,各直省并不认真裁减防勇。只有山东巡抚李秉衡请将山东制兵分限五年裁减五成,又请裁减防勇16000余人,练军1900余人,“最为认真办理”,其余各省绿营除同治年间裁减兵数毋庸并计,及近时湖广总督奏请酌量裁减尚无成数可计外,四川则裁减一成,广东、广西则裁减二成,江苏、江西、安徽、河南则裁减三成;各省勇营除东洋事定撤遣各营,及近日旅顺毅军裁减绿营不计外,四川则裁减120余名,江苏则裁减480余名,安徽则裁减1800余名,湖北、福建各裁减3000余名,这是各省裁减兵勇之大略[134]

查各省兵勇约共80万人,岁需饷银共3000余万两,“而裁减兵数勇数仅止如此,此亦奚济于事哉,夫各省之所以不肯裁减兵勇与夫称为裁减而不肯大为裁减者,在腹面地则曰伏莽堪虞,在边陲则曰外侮可虑耳”[135]

1898年,清政府下谕,裁兵节饷等事,为今日万不可缓之图,迭经谕饬各省将军督抚认真筹办,不准借词搪塞。连日据魏光寿、张汝梅、王文韶先后奏道,详加批阅,无非凭陈该督抚办事艰难,恳请稍宽时日,或竟称,裁无可裁,或稍有汰除,仍寥寥无几。于各营之废弛缺额,但不置词。似敷衍塞责,任意迟延,何日始能见诸实政[136]

但各省督抚、将军先后奏陈,或裁制兵,或裁防勇,或裁练军,或称已经裁并,无可再裁。清政府再次下令,要他们认真执行。已裁者即着照拟定章程,妥速办理,其未裁者,仍着再行切实酌核,总期裁一名空粮即节一分虚靡。“无论水陆各军,一律挑留精壮,勤加训练,俾成劲旅。”[137]

1898年,根据兵部、户部的统计,全国防、练军总数还有36万(《清史稿》,兵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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