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华应龙教育随笔:数学教师的官司案例与教学价值

华应龙教育随笔:数学教师的官司案例与教学价值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全国首例教案官司背后的法律问题我们暂且不论,我关心的问题是:我们有多少教师能像高丽娅老师那样肯为自己的教案去打官司?《老子》第十一章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无形的东西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为一般人所觉察。

华应龙教育随笔:数学教师的官司案例与教学价值

前不久,多家媒体报道了重庆市小学老师高丽娅为自己的教案本被学校处理掉而和自己的学校打官司的新闻。对于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全国首例教案官司背后的法律问题我们暂且不论,我关心的问题是:我们有多少教师能像高丽娅老师那样肯为自己的教案去打官司?值吗?

有老师说了:“教案只是形式上的东西,上课时就用不上,领导检查过后就更没用了。写教案是在浪费时间,根本没必要写。”

果真如此吗?

我想用反证法,举个特别的例子。请问:您上过比赛课吗?或者上过观摩课吗?或者上过展示课吗?或者上过考核课吗?或者上过学校领导或是本校教研组老师来听的课吗?上这些课前您也没写教案,是吗?如果您都回答“没有”,那么,我知道了:您不是一位十分优秀的“信得过”老师,就是一位即将下岗的老师。

有老师要说了:“华先生,那可不一样啊!”是的,那的确不一样,只是个别的情况。可是一位优秀的教师,一位有专业追求的老师就是要把平常的课上成这样个别的课。全国著名特级教师孙丽谷就是这么做的,也是这么说的:“把平常的课当作公开课来上。”

教案写了肯定有用,问题是我们为什么会觉得写的教案没有用。

第一,写教案的出发点是为了应付检查。这样写出的就会是“为他(领导)教案”,而不是“为我所用”的教案。这样的教案压根就没想在课上用。

第二,写出的教案没有个性,没有结合学生和教师自己的实际。这样不动脑子琢磨推敲只动手抄写的“徒手教案”,也可能导致了教案的无用。

第三,课堂的生成性,知识的生长性,使得预设的教案用不上了。关于这一点我想多说几句。(www.xing528.com)

老子》第十一章说:“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段话很巧妙地说明了“有”和“无”的辩证关系。一个碗或茶杯中间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杯的作用。房子里面是空的,可正是因为是空的,所以才起了房子的作用,如果是实的,人怎么住进去呢?《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它的意思是说:“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一般人只注意实有的作用,而忽略空虚的作用。“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无形的东西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为一般人所觉察。老子特别地把“无”的作用彰显出来。

这么来看,我们写出的教案可能有些部分“无用”,但“无用却是最大的用”。“有”让我们更好地把握课的走向,而我们实际用的是教案字里行间的“无”。如果整个教案都是无用的,那我们是不是应当反思我们写的教案是不是出了问题呢?

我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写教案,理当是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化行为。为什么老师要跟自己过不去,写出自己都认为无用的教案?

我要说:这是传统的教案管理方式逼的!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案,当还其本来面目。写教案是为了自己上好课,是为了学生的成长,也是为了自己的发展。当下,“教师成为研究者”还只是处于价值引导的呼吁阶段,当它成为我们大部分老师的主观诉求,教师不再甘做“教书匠”时,那么写教案就会成为一种自觉行动、自我要求。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者,我们更多的应当是探讨如何引导教师在繁重的工作负担下提高写教案的实效性。

正如高丽娅老师所说:“那教案是花费大量心血完成的,里面包含了自己的经验和思想。”

因此,作为一位有20年教龄的教育工作者,我特别提醒改革中的勇将们,别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教案还是要写的,只是写法可以不同,不必强求一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