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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父母对非法侵犯未成年人子女人身权利的行为,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义务,并可在必要时进行正当防卫。对未成年子女已造成损害的,其父母有权代理受害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侵权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未尽到监护责任,其子女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已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

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教 育

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上对子女的关怀和培养,并按照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必要的约束。教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的未成年子女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二是父母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引导未成年子女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未成年子女常因年龄小不辨是非、自控能力低、缺乏理智等原因对客观事物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在法律上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将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赋予父母,是为了防止未成年子女进行危害他人的行为,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www.xing528.com)

2.保 护

保护是对未成年子女合法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监督和维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父母对非法侵犯未成年人子女人身权利的行为,有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义务,并可在必要时进行正当防卫。对未成年子女已造成损害的,其父母有权代理受害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侵权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未尽到监护责任,其子女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已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子女已成年,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父母通常不再为子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子女致人损害时已成年但无经济收入的,应由父母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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