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这种继承只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应均等地获得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只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只有在没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前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我国《民法典》将继承顺序规定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www.xing528.com)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确定上述继承顺序的依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情况下应均等地获得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