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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中对外贸易代理的规定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我国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正式出台。其中,第9条规定了外贸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第12条涉及外贸代理制问题。《对外贸易法》第12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前者称为代理的内部关系,后者称为代理的外部关系。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代理法,有关外贸代理制的规定主要见之于《民法通则》、《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合同法》和《对外贸易法》。

《国际商法》中对外贸易代理的规定

2004年,我国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正式出台。这是一部调整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法律,涉及外贸经营权的主要是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8条至第13条)。其中,第9条规定了外贸经营权的取得方式,第12条涉及外贸代理制问题。

《对外贸易法》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对外贸易法》第12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当然,我国现行的外贸代理制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民法通则》规定了传统的直接代理制度,但由于此种代理存在许多不便之处,在我国外贸实践中运用得并不多;《暂行规定》就外贸代理制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实践中长期大量存在的外贸企业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代理形式提供了依据,在《合同法》施行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亦有缺陷:一是该规定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责关系规定不平衡,二是作为部门规章,与《民法通则》关于直接代理的规定不一致,这使其法律效力受到影响。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只限于合同行为,如委托合同、行纪合同,而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的范围不只是进行合同之债的活动,还要代理物权行为、其他债权行为等。代理制度的完善还会涉及一系列代理的相关问题,如代理的主体资格、代理行为的方式、代理的法律效果等,这些基本问题在《合同法》中不能也不应进行规范。《对外贸易法》因为规范得十分抽象和原则,司法中也无法援引其来解决实际问题。因此,我国应完善外贸代理制度的立法,积极加入《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或制定统一的代理特别法,都是可以选择的途径。

本章小结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做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在代理关系中,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大陆法把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法定代理和意定代理。英美法认为,产生代理权的原因包括明示的授权、默示的授权、不容否认的代理、客观必需的代理权、追认的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即当事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归于消灭,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法律。通常情况下,代理涉及两种法律关系: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代理人、本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前者称为代理的内部关系,后者称为代理的外部关系。

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代理法,有关外贸代理制的规定主要见之于《民法通则》、《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合同法》和《对外贸易法》。我国当前的立法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迫切需要完善。

专业术语汉英对照

代理agency

代理人agent

本人principal

法定代理statutory agency

意定代理voluntary agency

明示的授权express authority

默示的授权implied authority

不容否认的代理agency by estoppel

客观必需的代理权agency of necessity

追认的代理agency by ratification(www.xing528.com)

无权代理unauthorized agency

默示担保breach of implied warranty of authority

总代理general agency

独家代理the exclusive agency,sole agency

普通代理common agency,commission agency

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the agent with special responsibility

保付代理人confirming agent

保兑银行confirming bank

运输代理人forwarding agent

保险代理人insurance broker

思考与练习题

1.简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产生代理权的原因有哪几种?

3.代理人对本人负有哪些义务?

4.当代理人未披露被代理人的存在,而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时,其法律后果在大陆法和英美法中有何差异?

5.简述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我国《合同法》第402条和第403条应如何理解?

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外贸代理制度的实践,你认为代理有几种,代理人在不同的代理中的责任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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