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制度的功能与人民检察院的功能是一致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我国检察机关的功能,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一规定清楚地指明了我国检察制度的基本功能。具体来讲,人民检察院的功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当代国家安全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人民检察院通过追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全面维护国家安全,为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提供基本保证。
社会秩序是指特定社会的相对稳定的运行状态。社会秩序是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政治、经济、法治、军事、文化、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法治手段。人民检察院通过追诉犯罪,打击犯罪,在救济和恢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广大公民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必要保证。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均加以保护。因此,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理所当然地应当肩负起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任务。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指引下,权利保护意识越来越得到强化。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予以保障,法治保障是最基本、最可靠的保障。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犯罪行为是对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人民检察院打击犯罪行为,能够维护和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为了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国法治不仅要维护公民和组织的个体合法权益,还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种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表现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检察院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就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检察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方面的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和作用。(www.xing528.com)
(四)保障法律公正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最核心的法治理念,是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的公正有效实施,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治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尤其是通过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救济失衡的社会关系和被侵害的公民权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检察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五)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我国实行统一的单一制国家体制,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追诉犯罪的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方面负有特殊的监督责任和功能。
(六)宣传法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检察机关在认真完成好本职检察业务的同时,还必须结合检察业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其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以达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目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