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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解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与和谐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纠纷的产生意味着原有社会秩序被破坏,只有纠纷得以解决,才能使社会秩序重新得到恢复和稳定。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恢复和加强正常交往,有利于人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进入社会生活和工作的正常秩序,最终促成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通过调解实现社会秩序稳定与和谐

调解是我国解决纠纷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通过调解,可以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化解矛盾、减少诉讼。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具有以下功能:

1.定分止争。调解在我国之所以能够产生、长期存在和不断发展,就在于它具有解决纠纷的功能。纠纷发生以后,人们积极寻求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和方法,调解所具有的独特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愈来愈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调解可以随时随地处理矛盾。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及诉讼相比,便于人民群众获得。调解组织往往设置在基层,各街道和乡村都设有调解人员;在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负有解决纠纷法定职责的组织中,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先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程序简便且不拘泥于形式,使当事人能够在轻松的环境中充分发表意见,更容易使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和被倾听。调解形成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更容易为双方当事人所遵守和积极履行,从而能够更彻底地解决纠纷。

2.实现案件分流、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案件压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各类纠纷数量激增,法院和仲裁机构面对案件剧增显得力不从心、疲于应付。为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案件压力,调解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凸显出来。如果说,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调解就是解决社会生活大量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当调解解决了来自基层的大量的民商事纠纷、行政争议及刑事案件,且当事人大部分能够自觉遵守和履行调解协议,避免提起诉讼或仲裁时,就能够实现案件分流,大大减少了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受案数量,可以使法院和仲裁机关集中精力解决疑难案件和大案要案,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能有效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案件压力。(www.xing528.com)

3.稳定社会秩序。寻求和维护社会秩序是人类的天性。纠纷的产生意味着原有社会秩序被破坏,只有纠纷得以解决,才能使社会秩序重新得到恢复和稳定。调解注重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组织以第三人的身份,不偏不倚,依法律社会公德调解纠纷。一旦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协议的形式予以约束,纷争解决了,在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稳定了社会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了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发展。

4.促进社会和谐。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过程中,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引导当事人在认清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充分协商,互相谅解,彼此都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协议。通过调解使当事人恢复和加强正常交往,有利于人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进入社会生活和工作的正常秩序,最终促成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实现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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