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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云等人制造毒品案的刑事法判例研究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 年4月,王某云出资安排陆某兵、梁某租用三台县一房屋制造冰毒。司法处理结果2017 年1 月5 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云、陆某兵等人犯制造毒品罪。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某云、陆某兵等不服,提出上诉。王某云,1981 年8 月出生,2014 年2 月20 日曾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刑1 年。同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王某云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陆某兵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王某云等人制造毒品案的刑事法判例研究

案情简介

2014 年5 月至9 月期间,王某云、陆某兵共谋制造毒品,由王某云出资购买制毒原料、设备、租用房屋,陆某兵负责购买设备,租用房屋,后在绵阳市三处出租房内制造毒品冰毒。同年10 月,王某云通过QQ 邀约李某共同制造冰毒,从廖某军处购买制毒原料苯基丙酮5 千克,四人共同制造冰毒。2015 年4月,王某云出资安排陆某兵、梁某租用三台县一房屋制造冰毒。2015 年5 月15 日,公安机关在三台县房屋中抓获陆某兵、李某、梁某三人,现场查获冰毒2583 克。

司法处理结果

2017 年1 月5 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云、陆某兵等人犯制造毒品罪。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某云、陆某兵等不服,提出上诉。2017 年8 月2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www.xing528.com)

王某云,1981 年8 月出生,2014 年2 月20 日曾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 年,缓刑1 年。2015 年5 月16 日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 月19 日被执行逮捕。

陆某兵,1977 年6 月出生,2013 年10 月21 日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 年2 个月,2014 年1 月5 日刑满释放。2015 年5 月16 日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 月19 日被执行逮捕。

同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王某云系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陆某兵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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