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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录片新媒体化:中外创作与营销实战经验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我们纪录片而言,新媒体主要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台式计算机、手提计算机、智能手机、PAD、智能影院、智能电视甚至是智能手表媒介。3)碎片化观影习惯新媒体给电视和纸质媒体带来强烈冲击,但这个浪潮留下一个后果,那就是碎片化的观影、阅读习惯。

纪录片新媒体化:中外创作与营销实战经验

董浩珉,中央新影集团董浩珉工作室负责人)

董浩珉:导演、制作人,中央新影集团董浩珉工作室负责人,伦敦艺术大学文学硕士,获得包括金熊猫人文类大奖在内的十余个纪录片奖项,著名作品有《瓷路》等。

2014年,中国青海(世界)山地纪录片节,新媒体纪录片作为一个论坛环节来设置,引起同业者的关注;2014四川金熊猫国际纪录片节,为新媒体纪录片单独开辟了一个半天的论坛单元;2014年年末,中国纪录片颁奖典礼暨国际科教纪录片论坛上,新媒体纪录片也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在这些中国最重要的纪录片评奖和论坛上,对新媒体纪录片的研讨以高频次出现,足见新媒体浪潮已向纪录片产业汹涌而来。

每次技术的进步都将会改变媒体的生态结构,今天,当4G移动设备开始涌向市场,当移动带宽不再是技术障碍,我们确实到了重新审视纪录片产业正在面临新变化的时候。纪录片制作人应该如何看待这一历史时刻,我们又是否可能参与到这个浪潮之中?

一、新媒体纪录片现状

兰德对17家视频网站数据信息的统计结果显示,视频网站纪录片数量占比与电视节目网络数量占比趋同,纪录片约1万余部,占总监测数据约16%;全网纪录片视频点击量超过153亿,但仍仅占全网视频点击总量不足1%;在纪录片中CNTV纪录片数据最多,达3700余部,占43.65%。可见,纪录片网站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1]

在这个报告里,有一个关键词需要引起注意,那就是“不足1%”。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我们纪录片的节目质量有待于提高,以满足观众的高标准;另一方面似乎提出一个疑问,将电视纪录片直接摆放在网络上提供给用户的这种形式,是否到了需要修正的时候?我们有没有真正考虑网民对纪录片的特殊需求?

目前纪录片制作人思考最多的媒体平台是电视、电影,换句话说,我们把现有的产品直接拿到另外一个媒体平台去期望业绩,由于目标受众的偏离,这个商业模式无疑是需要重新考量的。如果我们要进入新媒体平台,那么纪录片生产模式和内容模式也许都将需要重建。未来,纪录片模式创新将是关键词,互联网将会促成纪录片产业的嬗变。

二、“变”与“如何变”的问题

“变”,无疑是对传统内容进入新媒体平台的前提条件。“如何变”,这是我们今天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并非指互联网或某个具体媒介,而是相对“旧媒体”如报纸、广播、电影、电视等媒体而言的一个新兴媒体类别。对于我们纪录片而言,新媒体主要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台式计算机、手提计算机、智能手机、PAD、智能影院、智能电视甚至是智能手表媒介。我们讨论的新媒体纪录片,就是基于这些平台而言。

新媒体,由于是多种媒体的集合,允许多任务同时运行,提供更多的内容自主权给用户,这些特性决定这种平台上的内容也应有别于包括电视媒体在内的传统媒体。那么,新媒体需要怎样的纪录片?笔者首先从体裁、题材和形式三个角度进行讨论。

1.体裁

新媒体视频的体裁长短由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

1)观影环境

在PC、笔记本甚至智能手机上观看视频的环境一般是工作场所或移动环境,与客厅、影院的气氛有本质区别。通过这些媒体观看视频的大部分用户并非出于欣赏目的,而是获取信息的一个手段。因此,信息的简明扼要性非常重要。从信息获取有效性的角度看,要求新媒体视频长度要尽可能的短。

2)频幕尺寸

目前大部分新媒体的屏幕如PC显示器、PAD和智能手机等设备,其屏幕尺寸分别集中在10英寸和5英寸左右。长时间在这样的屏幕条件下观看视频,会令眼睛严重不适。从身体适应性上看,同样要求新媒体视频长度尽可能短。

3)碎片化观影习惯

新媒体给电视和纸质媒体带来强烈冲击,但这个浪潮留下一个后果,那就是碎片化的观影、阅读习惯。微博每篇文章的字数不超过140个字;网络新闻用户其阅读习惯为标题、结尾浏览方式;约80%的微信用户每6分钟刷新一次朋友圈,PAD、智能手机完全填充了我们所有的碎片时间。在碎片时间里,我们养成碎片化的观影习惯。从新媒体用户习惯上,也决定了新媒体视频的长度。

从以上三个方面,我们看到短视频是新媒体视频(包括纪录片)的主流方向。实践证明,单条新媒体的视频长度一般控制在约5分钟或15分钟这左右两种尺寸为宜。

2.题材

互联网媒体上,海量的信息需要用户去反映。如果不是定位精准、有清晰识别度的选题,一般都会完全沉底且不会有任何统计意义上的点击率。在海量信息面前,题材的重要性比电视、电影更为突出。前央视《走近科学》制片人张国飞提出的新、奇、特,选题三原则,笔者认为其完全可以作为新媒体视频题材的选题原则,不仅如此,还要对这个原则的使用进一步加强和阐述。但如何依据不同媒体平台和特点,正确理解、阐述和发挥这三个原则,是另一个话题,本文不做过多阐述。

3.形式

新媒体纪录片的外在形式特征更加回归到纪录片的本质——真实记录。互联网自由、互动、信息障碍降低的特征,令纪录片的真实力量得以在这个平台上最大限度释放出来。从这个意义而言,在传统媒体上,为了追求收视效果而强调的技巧和修饰将不再是重点,任何能够展示题材力量的手段都是正确的形式。接下来的问题是,今天充斥YouTube和优酷的那些制作粗糙的用户上传内容(UGC)难道就是未来的主流,更受用户欢迎?

恰恰相反,2014年UGC的发展呈现出两种面目,第一,自媒体成为UGC异军突起的代表,使得UGC向品牌化发展。如《晓说》《逻辑思维》等;第二,正是由于自媒体的品牌竞争,使得UGC的专业性得到强力提升。特别是BAT(百度阿里腾讯)大步投向影视制作的潮流里,高质量、专业的内容才是视频网站突破的重点。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策划部、网络新闻部主任杨继红,2015年1月3日在清华大学演讲中提到的“在新媒体时代拼的不是山头,而是飞翔的能力”。新媒体对内容,对纪录片制作人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削弱表面的技术,增强选题的控制能力;要求削弱对画面的修饰,增强影像冲击;要求导演更去技巧化,增强对总体结构的把握以及细节的控制。所以在表现形式上,新媒体上的纪录片一方面更加接近真实记录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就是内在的专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

通过对体裁、题材、形式三个角度的简单讨论可以看到,新媒体平台上的纪录片需要具备这三个基本特征。然而大家一定会有疑问,这个结论似乎与传统的纪录片生产创作的方式没有本质区别。新媒体平台对这个片种的改造体现在哪里?我们常说的“互联网化”又体现在哪里?

三、纪录片“互联网化”问题

在CNTV、爱奇艺、搜狐、优酷、腾讯、土豆等所有的重要视频站点上都有纪录片频道,然而这些纪录片几乎都是来自电视媒体的已播出节目。即便是对这些节目做了缩编甚至改编,但其基因决定了这些节目再度有效传播的可能性很小,甚至大部分无法为版权方提供有意义的利益回馈。即便是网站的自制纪录片,大部分这种纪录片其实就是微型纪录片,除了时长,在选题、内容、技巧等上与传统媒体纪录片并没有决定性的差异。所以笔者认为目前互联网上存在的以上两种纪录片,严格意义上都不应该被称为“新媒体纪录片”。(www.xing528.com)

《娱乐至死》作者尼尔·波兹曼认为“每一种媒介都为思考、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提供了新的定位,从而创造出独特的话语符号”。[2]语言如此,印刷、广播和电视如此,那么新媒体也应该如此。新媒体纪录片应该是什么样?由于这是一个新事物,可研究的案例甚少,故目前暂时无法得到一个确定答案。但笔者希望对“新媒体视频”的讨论,来帮助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理解新媒体纪录片,为纪录片“新媒体化”的模式创新提供一个思路。

首先,我们需要再次定义“新媒体”。新媒体,广义的从技术层面指一切具备与人类互动能力的媒介装置,包括自动售卖机、触摸媒体等。本文限定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台式计算机、手提计算机、智能手机、PAD、智能影院、智能电视甚至是智能手表等。新、旧媒体的本质区别就是,其是否具备“互动(interactive)”功能。互动性是新媒体的根本特征,因此新媒体也叫“互动媒体(interactive media)”。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差别,本质上是技术的差别,就是“能否互动”。看似简单的媒介技术进化,其实这一小步却是跨越了一个时代。看似技术问题,其实新技术已经悄然改变了既有的媒介观念。那么新、旧媒体的观念有何差异?

控制与交互

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传播的观念差异,我归纳为“控制”和“交互”。

在电视媒体上,我们已经习惯了控制节目的一切问题。如纪录片的生产,在选题、策划、调研、大纲、剧本、拍摄、后期、播出这整个制作链条上毫无破绽。这并非管理者的发明,而是电视媒体的技术特征决定了这个链条的封闭性,唯一的信息回馈也许就是第二天的收视曲线和观众来信。在过去几十年里,这个链条演变得无懈可击。即便是新近的短信、微信等互动方式,也是脱离了节目内容本身,或者内容传播链条的附加线下活动。媒介的特性令制作人主题先行,习惯为观众设置议题,而且在之后的节目中用尽一切手段在引导观众。这是一种自上而下且没有信息回路的传播方式。而观众,也习惯在这个媒体环境中“束手就擒”,心甘情愿接受节目的“控制”,随着故事的走向而思考或放弃思考。观众被媒体所“控制”。这里所指的“控制”并非贬义词,而是特指媒体出于技术特征,对其内容元素的“组织形式”。作为传统媒体的制作人,“控制”的观念贯穿始终。

然而,当互联网技术变成社会的一种基本要素时,当基于这种生活方式的人们变得更主动、更有选择意识,一旦将内容的选择权转交给观众之后,没有人会抗拒这份免费权力。于是就产生了用户和内容之间的信息交互。

在新媒体时代,在互动技术平台上,媒体从业者首先应该放弃“控制”的思维去拥抱扑面而来的“交互行为”。否则,在具备“新能力”的媒体上,在面对更多要求的用户前,传统的节目可能会面临制作精良,却无人喝彩的局面。

从“控制”到“线性结构”

“交互”技术令新媒体时代的视频内容结构具备一种新特征——开放性。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制作人可能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我们的内容如何做到“开放”?

在传统制作中,由于需要严格的控制,无论是生产流程还是内容结构,对观众而言都是封闭的,制作人遵循着一个既定的规范来操作一个影视项目。这种生产模式,在传统单向、线性传播的平台上是没有问题的。其次,我们传统媒体的讲故事手法,是在一个封闭且延续不断的时间流中完成,这个故事既不能中断也不能改变情节走向。目前在网上火爆的真实类视频节目,如《中国好声音》《爸爸去哪里》等,究其原因是其已在电视平台上实现了利益最大化,凭借电视媒体的影响,在互联网平台上为观众提供了一个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收视可能而已。对此,我们完全不能反向理解,将这种节目理解为新媒体影视产品。同样,近来在土豆网上被追捧的纪录片《进藏》更反向被输送到央视播出,严格意义地从内容上说,这也不是互联网影视产品。它的成功建立在MINI汽车互联网整体营销策略之上,这个以传统手段制作的节目,是MINI互联网营销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此片的成功,是互联网营销加上传统纪录片精良制作的成功,它的外部条件具备互联网基因,但其本身内容依然是传统形式。

从内容和结构上具备互联网基因的节目应该是什么形态?

从“交互”到非线性结构

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内容要达到最大程度上与用户进行互动,那么我们首先要把产品内容“开放”出来。这个开放应该包括流程和内容两个方面,限于篇幅原因,本文仅讨论互动媒体内容的结构问题。

电视媒体上播放的节目是线性故事结构(linear narrative),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展开。由于播出技术的限制,故事在讲述过程中,内容既不可能被终止也不能被改变。然而基于互动媒体技术,视频和观众的互动关系可以随时发生变化,这就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内容的设计符合媒体特质,那就是——“非线性故事结构(non-linear narrative)”。

如何理解“线性故事”和“非线性故事”的差异?

非线性故事结构,是散点、非单一逻辑的结构方式。这种故事结构并非新发明,早就在小说、电视、电影里广泛使用,“多线索故事”或者“闪回”都是其表现形式。在传统媒体上,由于线性播出技术的限制,要在一个时间流里完成多条线索的叠加,最终给观众的感觉就是情节复杂甚至“烧脑”,常被导演用来表达复杂和混乱的情绪。

然而,在新媒体互动技术的支持下,“非线性结构”的故事叙述可以变得流畅。这是一个可以随时中断、修改的故事结构。形象的比喻,这种故事结构类似一张网,任何一个节点都可以是故事的开始点、中继点或结束点,而任何一个故事点的变化都会引起其他所有节点的连锁反应。

优酷出品的纪实节目《侣行》已经完成了两季,这个项目在第二季的时候开始渐渐地走出纯粹的纪录片模式,向互联网化发展。例如主人公在墨西哥的行程,就是预先由网友投票决定。虽然这仅仅是流程上的一个修改,但却是对互联网媒介本体的重要认识和尝试。《侣行》的网络点击量已经超过五个亿,是国内最具互联网气质的纪实类节目。

重新定义一个影像世界

通过以上对新媒体的简单读解,我们了解到非线性内容结构是符合新媒体特性的内容组织方式。这种结构方式不但是网站内容构建师的工作原则,更是新媒体视频节目的制作指导原则。这个原则,为我们讨论纪录片新媒体化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在这个思路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就不仅需要考虑如何把纪录片的创作做得更好,因为这是制作人本来就应该思考的问题;也不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将纪录片直接转化为数据文件后整体挂在网站上,因为这并不完全符合互联网精神;甚至如杨继红女士所言“拼的不是山头”,不是抢占一个平台就万事大吉,因为新媒体对市场的反应直接且立竿见影。

从传统线性结构过渡到非线性结构,并非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在新媒体的技术特征上生长出来的结构。笔者认为,只有对新媒体的互动本质有了清晰透彻的理解,互联网才有可能促成纪录片的模式创新,进而令纪录片产业出现嬗变。

当然,我们既不能将新媒体神秘化,令纪录片制作人无所适从;更重要的是不能将“互联网化”庸俗化,认为这只不过是IT界制造出来的思想藩篱。倒退十年,谁能预估电子阅读习惯的形成竟然如此顺理成章,这一切全拜iPad和kindle的推动。倒退五年,人们会对频繁浏览手机屏幕的行为感到奇怪,但微信使得每六分钟刷新一次朋友圈,这种带有“强迫症”特征的行为被逐渐视为“新常态”。

本文期望通过对传统内容与互联网内容结构上的比对,从内容结构的角度而不是从外在时间长短的角度,来探讨新媒体环境下纪录片的创作可能。狭义的互联网(Internet)是一个技术范畴定义,然而互动技术为我们这个世界制定了一种新的行为模式,而新的行为方式最终将重新塑造我们的思维习惯,进而产生一种有别于上一个时代的看世界角度和方法,而这个看世界的视角和行为,也会最终被用来收看或互动我们未来的纪录片。

至少在“互联网时代”如此。

【注释】

[1]《美兰德:大数据解析高逼格,大制作,纪录片的春天序曲》,作者:李林,发布时间:2015-1-27,来源:http://stock.chinadaily.com.cn/zixun/2015/0127/4633.shtml

[2]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大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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