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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统先全集:绝对自我之认识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论我们在前面是讨论存在的问题,不论是证明自我与外界的确有,其中都含有一个绝对的,普遍的自我之认识。现在我简单的从三方面讨论关于绝对自我之认识。一切关系之总和关系,即一个绝对自我意识之表现。单个心灵在事实上确知有真假,则绝对自我之实有亦确定矣。所谓绝对的自我乃由此单个自我与外物之实现中认识之。

傅统先全集:绝对自我之认识

不论我们在前面是讨论存在的问题,不论是证明自我与外界的确有,其中都含有一个绝对的,普遍的自我之认识。所谓绝对的自我乃是一个整个的心灵或是普遍的意识。这个绝对自我并不是绝对不可知的,因为前面我们已经证明了绝对不可知即是非存在,但是我们的思想亦不能完全显现之。因为在我们的思想中含有不少的矛盾,往往思想之本身常是前后不一致。我们对于绝对自我之认识用不着我再来详细反复的分析,因为以前的客观的观念论者已经历有定论。现在我简单的从三方面讨论关于绝对自我之认识。

一、绝对乃整个宇宙之总和关系 自我意识必须有外界之若干关系而后可能。我之所以知有我乃是因为我知道事物。我知道有山水草木,我知道有飞禽走兽,我知道有其他的一切自我,从这些关系中乃知道有一个主观关系者的存在。一个原始人他所认识的自我只是一个打野兽吃荒草的人,也许是三五个同类中的助手一同去寻食物。他在外面的关系只有这样多,他的自我意识也只有这样广。一族人中的一个领袖,他要处理一族的纷争,人要抵抗外族的侵略。在这一族中他与各个族中人都发生关系。他所发生的关系极多,他的自我也极大。譬如孔子他的思想精神非但影响于当时当地,而且与各处的学者和几千年的人情都发生了极深刻的关系,而他所表现的自我又更大。现在的一位大政治家,他要认识世界各国的国情,他要做国内的良好公民,他所表现的自我也不小。总之,它与极多的对象发生的关系愈大,而他所表现的自我愈大。但是我们能互相发生关系则必有以关系之主动力。而能与我们各个心灵及宇宙间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关系的,则当然显现出一个极大的自我。他容纳一切的关系,他与一切发生关系。一切关系之总和关系,即一个绝对自我意识之表现。这并不是奇异的思想,也不是反常识的思想。何以常识的思想,和平常的思想,我们普通都不易得到呢,只知得不到这种绝对思想的原故,并不是因为这是奇异的或反常识的,而只是因为他太普遍了,太常识了,以致我们不去注意他。以前的人不知道空气的存在。并不是因为空气奇异和反常,实在是因为空气太普遍,与我们所发生的关系太平常了,故反而使我们不注意,反而使我们不能认识它。绝对的自我与我们所发生的关系太多了,太普遍了,故我们反不会认识他。其实他是个大我与宇宙间随时随处是发生关系,他是一个总合的关系,他是我们与外界发生关系的来源。

二、绝对乃矛盾间之和谐 若是遍地都是黄金,若是我们随时可以得到金钱,当然世界上就不会有贫富之分。换句话说,富翁所有的产业乃是比平常的人所有的多些。愈压倒一般有钱的人,就愈显其富有。这就是说有富必有贫,有贫始足以显富。其超越贫者愈多则愈富。再说到拍网球,若是大家打个平手则不足显出其技术之高明。反过来说,凡技术高明的人他败退的敌手很多。被他打败的人愈多,则愈足显其网球艺术之巧妙。推而广之,凡超过不美满愈多则愈足以显示其美满之超越;不完善者愈多,则愈足以显示其完善,心灵生活就是把自己分散成许多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然后以全力胜其敌方。认识也就是照例从冲突的宗旨思想而得到的和谐或组织。你所组合矛盾冲突之思想愈多,则你的认识愈完全。如你认识价值,你就要从有价值与无价值间有所分析,而后从此分析之矛盾中有所超越或和谐。总而言之,没有一件东西你是能认识的,除非你能以其反正之矛盾证明之,除非你是发展其内心之矛盾而超胜之。因之,在整个宇宙间一切矛盾之发展,一切劳苦竞争之间必有一个超胜一切矛盾之和谐,而这个总超胜者即绝对之自我。因为自我越伟大,则其包括之矛盾愈多,而其超胜一切矛盾愈完全。故绝对之自我即一个十全十美的心灵,他包含生命中一切的矛盾而超越一切矛盾之上而得到了永久的胜利。(www.xing528.com)

三、绝对乃认识一切真理之自我 在前面我已经说了知识范围之外乃绝对不可知;绝对的不可知即等于无实有存在。于是当我说我知道这一件我从来没有闻知的事情是真理的时候,这就是说我以为现在所知道的事乃是在我现在思想之外所存在的事实相融贯一致。然后在我现在思想之外的事实绝不是离知识范围之外的存在,因为知识之外无存在之确定。那末此在我现在思想之外的事实必仍在知识范围之内。不过不是在我个人的知识范围之内。于是这种事实必须在个人自我之外的大我的知识范围之中。当我说这是真的,这就是在个人自我所思想到的东西和在单个自我思想之外的事实两者之间必有一种比较,由比较彼此融贯的时候,我始说它是真的。单个的自我不能把两者加以比较,因为有一方面是在单个自我思想之外的。由此可知必定确有一个能知一切真理的自我——他知道单个自我所思到的事物,他也知道在单个自我思想之外存在的事实,在这个大我这两者互相比较的一致的时候,单个的自我才能说是真的。只有这个大我思想的时候,我们这些小我才始知有真理。简单的说,你要把现在的思想和在你的思想之外的外物相比较,则此外物既不能绝对不可知,则必为一极大的思省的自我所能知道。此大我即绝对的自我。他包含一切的真理。一切的真理都是绝对思想的对象。有了此绝对思想之对象,然后单个心灵中始有是非之分,真伪之别。单个心灵在事实上确知有真假,则绝对自我之实有亦确定矣。

从上面我们所讨论的结果,宇宙实有都不能离知识范围之外,故世界乃观念所组织之世界。惟此观念不能是单个心灵之观念,而必是一绝对自我之观念。何以知有绝对自我之存在?先确定存在不能在知识关系之外,故绝对自我绝非不可知。然后在此属心灵的世界中认识了单个自我之存在;再由此单个自我之存在而后知外界之确有。所谓绝对的自我乃由此单个自我与外物之实现中认识之。关于知识价值问题的答案只有两种选择。一、绝对的不可知;二、凡知者必在一心灵世界中(此即观念论)。第一选择为绝对的不可知,此即无一知识无一存在,所以说不能成立。又不能再有第三种选择,因一切选择都在知识范围之内。故著者不能不以其光明客观的态度而接受第二种选择,即观念论。故本章内容著者所述非著者创造前人所未知,实乃表述真理之鞭如何使著者趋于真理之途之程序而已。故著者非新创造,实亦无新可造,因任何新的理论皆不出乎知识范围或观念论之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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