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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范围:意识边缘与个体隐意识活动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精神分析派认为意识只是心的活动之一小部分而已。离意识中心愈远而到了意识的边缘,则意识渐至模糊淡薄以超越意识范围之外。这是通常以为支配人类行为的心之活动。个体隐意识即是佛洛德之可召回而尚未召回的前意识与隐意识。因此琼恩把心灵活动的范围更扩大了。

心之范围:意识边缘与个体隐意识活动

心的生理基础我们已经用行为主义的理论来说明了一个概要。现在我们要讨论心灵活动的范围。以前的心理学或可以说正统的心理学,以为心的范围只限于自觉的一切活动。凡不为我们自己所知觉的就不是心的活动。现在研究变态心理学精神病的结果,在我们自觉的心理活动之外尚有一范围极广而不自觉的心灵活动。所以心的范围已扩充到“意识阈”的外面(beyond the threshold of consciousness)。这是正统心理学所没有注重的部分,或者说是未曾发现的部分。关于心的活动范围我们只有参考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psychoanalysis)。这种学说是维也纳的一位医师佛洛德(Sigmund Freud)由治疗精神病而产生的。佛洛德所研究的范围都是其他心理学派或其他科学所未曾研究的。他认为这种境界中反而可以找到很深刻的心理活动。佛洛德说:“在某种条件之下,某种时间之内,很重要的事件不至于借琐屑的事件而表现吗?所以精神分析派所研究的都似乎是现象界里的废料,它所观察的材料常为反的科学所认为琐碎的,平凡的,不重要的事件。”(佛著《精神分析引论》高觉敷译一三页)佛洛德就沿着这条不为人所注意的道路走入了一个心之活动的世外桃源。和他同道的尚有琼恩(C. G. Jung)和阿德勒(A. Adlex)等。他们各有其特点,不过我们现在是把他们会通一气的去探讨心的范围。

一、意识是心灵活动之一小部分 通常以为主宰我们一切活动的乃是意识。意识就是我们所自觉的整个心灵活动。但是精神分析派认为意识只是心的活动之一小部分而已。在意识之外尚有不自觉的“心的活动”,而主宰我们的行动的还是这些不自觉的活动力量。佛洛德把心的活动譬如海里面冰山。意识不过只是浮在海面的一角山巅。而冰山的大部分是隐藏在水里面不可得见的。这就是不自觉的心灵活动。佛洛德名之曰隐意识(unconscious)。佛洛德把心的活动分为三层:一层是自觉的心活,通常称为“意识”。意识是一个不断之流,由急而缓,至最后已似不流动之状。它又好像围绕的波动,在中心点的波动最高,渐远则其波动渐低,超越最远的圆圈的微细波动之外,便没有波动了。在中心点波动最高的地方即是正在“注意”的那一刹那的意识。离意识中心愈远而到了意识的边缘,则意识渐至模糊淡薄以超越意识范围之外。但是有许多已到意识边缘之外的心灵活动是可以重复召遣回来的,这是我们通常所谓记忆。佛洛德便把这些能召回来的活动视为“前意识”(the preconscious),这便是心的活动之第二层。那些超越意识之外而非以特殊的形式就不易召回的心灵活动佛洛德名之曰“隐意识”(the unconscious)。这是心灵活动之第三层。兹以简图示之。

(1) 意识层
(2)前意识层
(3)隐意识层

前意识是可以随时召回意识之内。我们可以说它也是意识。这是通常以为支配人类行为的心之活动。其实隐意识实主宰之,惟不自觉耳。

佛洛德以为隐意识乃在个体生命中所形成的,而佛氏的高足琼恩则以为隐意识并不这样狭小。隐意识不仅是个体由环境之压抑而形成,琼恩以为个体从人类历史进展以来的遗传中,已经是与生俱来的有许多隐意识,或不自觉的心灵活动。故琼恩又把隐意识分为个体的与集团的(personal and collective)。个体隐意识即是佛洛德之可召回而尚未召回的前意识与隐意识。集团的隐意识则包括绵延种族,营养个体的本能,和人类在原始时代所遗留下来印象。这种“原始印象”是琼恩特有的贡献。譬如我们中国人总是不知其所以然的尊崇龙王,把皇帝视为真龙下凡。这是原始时惧怕恐龙所留下的印象。从这种原始印象而有我们现在的所谓思路(archetype of thought)。我们知道“二加二等于四”,“全部大于部分”。此外有许多久思而不能解决的困难,在一刹那间顿然领会。如数理的原则,科学上的发现,这全是原始印象所遗留的固有思路。在许多的神话中我们多能看见得出其间的线索。琼恩举了一个例。他以为“能力不灭原理”只是买耀(Mayer)在隐意识中不自觉的浮现了古代宗教中神力不朽的观念,顿然的发现了这个定律。所以这仍是原始印象所遗留下来的。因此琼恩把心灵活动的范围更扩大了。意识活动的部分更渺乎其小矣。吾人岂能执其小而忘其大耶。

二、心意之潜隐 适才我们已经知道,在意识之外尚有隐意识,其范围较意识为广,其力量较意识尤大。但是隐意识到底是怎样的呢?它是怎样长成的呢?琼恩以为有集团的隐意识,这是从遗传中得来的,与生俱来。人类生而有维持个人生命的本能和绵延种族生存的本能。同时原始的印象也留在现在人间的隐意识中活动。佛洛德就没有注意这一方面。他以凡隐意识都是由环境长成的。初生的小孩子畅所欲为,他没有隐意识。何以什么“畅所欲为”便没有隐意识呢?这就是佛洛德的“快乐原则”(the pleasure principle)。他以为人类生来就喜欢寻快乐的。人的本来面目是整个的受“欲望”(wish)的冲动。当欲望冲动的时候最天然的趋势就是把它发泄出来以得到一种满意的快感。婴儿生活就整个为欲望所占有。他没有假面具,他没有一点顾虑。凡是他所喜欢的东西他都要。若是他得不着他就号啕跳吵,直到他达到了目的,这才心满意足。婴儿时代的“畅所欲为”完全是顺着欲望的冲动而不顾别人的好恶。但是人是生活在社会里面的,他不能不与外界发生关系。当婴儿渐渐长大的时候他那“畅所欲为”的脾气常常就会碰壁。他看见好玩的东西就伸手去拿,结果是被火烧痛了而缩回来。他拿着一块花石头就放在嘴里吃,他觉得咬痛了牙齿而把那石头掷了。这还只是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儿童碰壁最利害的地方就是受社会的裁制。人类的原始也是和婴儿一样的全凭欲望的冲动。随着历史的时轮辗进,道德文化产生了。人类渐次顾及别人的快乐而不能不牺牲自己的快乐,也许为更高的快乐而放弃了较低的快乐。于是人们不能畅所欲为了。儿童也是这样的。当他长大一天,他多了一天的见识,这就是说,他越会迁就实际生活而压下他的私欲。邻儿的糖虽好吃,若是把它抢过来他就会受母亲的责罚。若是他不放“客气”一点,他就会遭客人的耻笑。所以道德、法律、习惯、礼教、文化,有许多的地方与欲望冲突。那末,人们要适应现实的条件。因此,人类的活动在循着“快乐原则”之上还要受“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的牵制。人类的本来面目虽欲以欲望支配一切活动,然而他尚有一个“自我本能”(ego),它遵守社会习俗,道德教育,而建立了所谓人格。我们要自尊自爱,要保持我们的人格,于是我们把一切欲望所驱使我们去做而不为社会所容洽的那些事都被压抑下去。这就是佛洛德所谓压抑作用(repression)。欲望之被压抑并不是完全消灭了的意思。这些压抑下去的欲望乃变成了“隐意识”。它们仍是不断的活动只是人们不自觉而已。所以愈是为法律所不许的事,愈是为礼教所痛斥的事则愈是欲望冲动最利害的事。这种压抑作用又称为检察作用。凡一切欲望为社会所容许的就可以经检察通过后而走到意识里面来。凡不能为社会所容许的欲望就被检察官(censor)摒弃于意识门墙之外而禁锢于隐意识中。佛洛德在《精神分析引论》中解释意识与隐意识以及压抑作用用过这样一个譬喻:

潜意识的系统可比一个大前房,在这个前房内,各种精神的激动都像各个个体互相挤聚。和此相比连的,复有一较小的房间,像一个应接室。意识乃托足于此。但是这两个房间之间的门口,则有一个人站着似的,负守门之责,对于各种精神激动加以试验检察。对于那些不健全的激动且不许它们入应接室。……潜意识是前房内的激动,非另一房子内的意识所可知,所以它们逗留在潜意识中。它们若进迫门口而为守门者所逐,那末它们便不能成为意识;那时我们便称它们为被压抑的。但即许入门的那些激动也不必成为意识的;只是能够引起意识的注意,才可成为意识。因此这第二个房间可称前意识的系统。”(第三编七〇页)

“我们若称一种激动为被压抑的,其意就是说它因守门者不许它侵入前意识致不能冲出潜意识。”(同上高觉敷译)

这是一个譬喻,我们现在来用一个实例罢。有一个年轻的女子与一个爱人热烈到了极点。她俩正要预备结婚的时候,女郎的父亲得了重病,然而她是很孝顺的,终日侍奉她的父亲。只是她对于结婚的愿望很强,所以有时她会暗咒她父亲早死。但她以为这是无人的咒怨,她恐怕要变为大劣不孝。因此咒她父亲早死的愿望被压抑下去。后来她从未知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愿望,只是她得了“歇斯提里亚”的麻痹症。人们本来的欲望为人伦道德的观念压抑了下去,而成为隐意识。然而隐意识有时还想浮现于意识中,如女郎之欲暗咒其父之早死,但是又为检察官压下去了。

但是何以她会成为“歇斯提里亚”(hysteria)呢?这就是隐意识虽被压抑而并未消灭的表现。隐意识仍然是在活动着,而且它的力量更为增加强烈。歇斯提里亚就是隐意识借以发泄的机会。隐意识并不只在一切精神病中开辟其活动之领土,即在常人中,它会在梦寐中活动,以至在日常的失言、误笔、忘字、遗忘等琐事中以扩张其活动之领域。佛洛德特著有《释梦》与《日常病态心理学》以作实验的研究。有时隐意识借“升华作用”(sublimation)以发泄。所谓升华作用就是用文学、艺术、宗教事业等等为社会所称许的事业来转换它的被压抑的欲望。贾宝玉因为林黛玉之死而去做和尚,这是一个好例。在中国往往有许多女子因种种欲望之被压抑而去修行,这是很多的事。如此之类都是隐意识的升华作用。这都足以证明隐意识是活动,而且是强烈的活动。人类的行为受意识之外的心灵活动所支配,我们只是在不自觉中而已。

三、隐意识之本性 凡欲望被压抑之后乃成为隐意识。而佛洛德以为一切欲望之基本欲望则是色欲。在隐意识里面欲望完全是色的冲动。故凡为隐意识所支配之行为都是色欲的。这种色的欲望佛洛依德名之曰“欲力”(libido)(或音译曰“立比多”)。“欲力”是隐意识一切冲动的基本力量。佛洛德说“欲力”是色性的。琼恩则主张是求生之力,像柏格森的elen vital,叔本华的“生存意志”一样。阿德勒则认为“欲力”就含有求权的性质。同是一学派的三个人而对于隐意的本性有这样大的差别。这值得我们特别注意。

先来说佛洛德的色欲观。他以为人类从哇哇堕地的婴儿到临死的老头儿,他们本来面目的欲望在基本上无一不是求色的满足。色欲因为社会的裁制而压抑下去遂成为隐意识。然其活动之力量较意识中尤烈。若干压抑的情欲结合起来乃成为“情意综”(complex)。它们用各种反常的方式以发泄之。于是婴儿的吮手指、吸乳、抚弄身体,都是色欲的表现。佛洛德还主张最奇特的两种“情意综”,曰“腊西施情意综”与“伊谛普斯情意综”。

(一)腊西施情意综(Narciss complex) 在幼儿时代就有了色欲的表示这叫前生殖期。过了这个时期婴儿把自己本身当作色欲的对象。这显明的现象便是玩弄自己生殖器。佛洛德引了希腊的一段神话。从前有一个美男子名腊西施,他爱他自己的美貌。于是他每天到井里看自己的影子,后来跳井死了。这就是自恋(auto-erotic)。儿童之爱手淫据说就是这个根源。同性恋爱也据说是把自己相同的对象作为auto-erotic的工具。

(二)伊谛普斯情意综(Oedipus complex) 婴儿在三四岁时开始把色欲的对象从自己转向到自己以外的人。这人常是婴儿的母亲。因为母亲是最亲近的,所以据佛洛德说,她乃成了尚未被压抑的婴儿之色欲的对象。佛洛德也引了一段希腊神话,这是Sophocles所作的一本戏剧,说一位伊谛普斯王子在命中注定当弑其父而娶其母。但是他深自忏悔以致两目失明。终于因其双目失明乃于不自觉中弑了他的父亲而把自己的生母成了自己妻子。佛洛德以为在婴儿时人类确有这种乱伦的欲望,只是在知识初开的时候被检察者压抑了下去。佛洛德说:“我们不难看见小孩要独占其母而深恨其父,见父母拥抱则不安,见其父他去则满心愉快。他常坦白的表示其情感而允娶其母以为妻;这似或不足和伊谛普斯之事互相比拟,但在事实上却尽够相比了;其中心的用意是两者所同的。”(高觉敷译《精神分析引论》第三编一七页)他在同书同处继续的说:“你们要知道我仅描写了男孩和其父母的关系;翻过来就女孩子说,也复如此。女孩常迷恋其父,要推翻其母,取而代之,有时且仿效成年的撒娇,我们或只感觉得她可爱,而忽略其由这种情境而可以产生严重的结果。”大约六岁以后儿童已达到了色欲的潜伏期。原始的“立比多”被压抑了。(www.xing528.com)

(三)求权意志 在隐意识中心的活动,色欲虽有甚大的激动然不得因此而趋于极端。佛洛德的门人阿德勒对其色欲观就以为言之太过。他说:“色欲之成分,若非就其在生活形式之关系而言,则无从估定其确实之价值。”阿德勒以为生活的形式乃依环境之不同而变迁,然绝不能尽以性生活代表之。阿氏以为隐意识的本性是好胜心,是求权意志。人类总以自己是全能的,是正确的而超过一切人的。但是当人们受到了强烈的挫折之后就把这种求权意志压抑下去乃成为隐意识中的活动。它在人类活动中不自觉的支配了一切。

(四)求生之力 琼恩极不以佛洛德之色欲观为然。他甚至于说那是荒谬绝伦的。不错,“欲力”是有色欲的成分,也有求权的成分,但是这只是“欲力”的一部分。其实,“欲力”就是整个的求生力,就是柏格森的所谓生命之力。只要得“生”,那就不惜分化为一切欲望以求之。琼恩把它比为物理学上的力能。力能可以变为许多的形态。力能可为热力、电力、动力等,其本质不变。“欲力”也是这样的,它可以求营养之满足;可以求色欲的发泄;也可以求权力之优胜。然其求生则一也。我以为这种矫正是对的。佛洛德之泛色欲观我认为这是佛洛德本人情色狂的表现。言人之有色欲冲动则可,而强人皆必得情色狂则大可不必。

总之,人类有求生之力,因而发为若干欲望,自由冲动以求达到完整之生命。然以社会之裁制,道德礼教之养成,把若干欲望压抑下去,入于无意识之境。故在此境界中各种的冲动皆有,或发而为食欲,或发而为色欲,为求权欲,然均以求生为基力。

四、隐意识存在之证明 隐意识是不自觉的一切心灵活动。它既是不自觉的,我们何由而知其存在呢?佛洛德以为隐意识的浮现是在梦、精神病、偶忘、误笔、诙谐等等的现象中。在这些现象中的检察作用消失了吗?不!检察员也只是偶尔的疏忽了它的职务。乘此机会压抑的欲望就脱颖而出。当检察员清醒的时候“欲力”又潜隐下去。所以精神分析派之发现隐意识乃是他们治疗精神病的结果。现在我们把精神分析派对于梦、精神病、偶忘、误笔、失言、诙谐等现象的解释以证明不自觉的心灵活动之存在。

(一)梦之解释 在白昼间人们往往不自觉的把许多不能容的欲望压抑,于是,这些欲望就在梦寐中发泄出来。梦是有意义的,而且是因果决定律的结果。无论怎样似乎没有意义的梦总是以前事情的某种原因的当然结果。佛洛德说:“梦者确实明白其梦的意义;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明白,遂以为自己一无所知罢了。”(第二编梦二二页)所以“梦的原素初非主要物或原有的思想,乃为梦者所不知道的某事某物的代替,……梦就是这些原素组合而成。”往往梦的表面是这样的,而其背后则含这样不同的意义在里面。例如一个女人在儿童时常梦见上帝头上戴一尖顶的纸帽。这样的表面似乎是没有意义的,但是这现象自含有一种意思。因为她小时吃饭的时候她母亲因欲防止她偷看其兄妹的盘中食物起见常使她带上这样一顶尖顶纸帽。这梦暗藏的意义就是说“你们虽欲隐瞒我,然我如上帝之无所不知无所不见”。佛洛德称梦之表面现象为“梦之显相”(the manifest dream-content),其背后之意义为“梦之隐义”(the latent dream-thought)。“梦的隐义”就是被压抑的真欲望,欲在梦中活动,无奈检察作用在梦中未曾完全放弃其责任。所以有许多不能容的冲动仍为检察者所压抑,于是便成了所谓梦的显相。用佛洛德的术语说,这是“梦的化装作用”。在梦里面被压抑的“欲力”欲浮现出来又被检察作用的监视而它们化装起来。这种化装又名“梦的工作”。梦的工作是把隐义变成显相的过程。

佛洛德以为梦的工作有三种手续:一曰凝缩(condensation);二曰移置(displacement);三曰视象(visual images)。凝缩就是拿梦的隐义用较为简单的显相以发泄之。“显相好像是隐义的一种缩写体”。凝缩的方法有“(1)此隐义之成分完全消灭者;(2)于隐义中之许多情意综里面,只有片段浮现于显相中;(3)同性质之隐义成分在显相中混而为一”(引论二编论梦二页)佛洛德梦见过讨论植物,其实这植物是他园丁的老婆,他治疗过的名叫“花”的病妇,他自己妻子所爱的花等等隐义的凝缩。年轻妇人梦见她丈夫和一个不认识的女子接吻。这一个女子就代表了许多在她丈夫周围的女朋友之混一。所谓移置就是隐义里面极重要的成分换成了许多琐屑而无关痛痒的显相。“移置作用有两种方式:(1)一个隐念的原素不以自己的一部分为代表,但以较无关系的他事相代替。其性质略有近于暗喻;(2)其重心由一重要原素移置于他一不重要的原素上,梦的重心既被推移,于是梦遂呈现一种怪状。”(高译同书六页)视象就是把抽象的想念用一种具体的可看见的对象作代替。在梦中梦者常把思想用日常见惯的东西去影射。例如一个女子在梦中被人打了一棍。这是影射她想和男子接触的思想。

儿童的梦其显相即隐义之浮现。没有经过若干化装作用。白昼未满足的欲望从梦中得了满足。所以儿童的梦也是完全的,可了解的心理动作。佛洛德说:“梦因愿望而起,而梦之内容即所以表示这个愿望。这是梦的通性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通性就是不仅使一个思想有表示的机会,而且借幻觉经验的方式以示其愿望之满足。”例如一个三岁零三个月的小女孩在白天游湖之后,在晚上就大游其湖。其情之快愉较白昼尤甚。这是因为白天她并没有游痛快,因而借此满足。到了长大成人,检察作用渐次敏锐,即梦间亦实行其职务。故成人之梦于显相背后的隐意就需要解释了。某x先生梦见他所认识的某女士失足踏到沟渠里面,他把她救了出来。这个隐意就是x先生已看中了她,要把她从爱河里选出来做他的配偶。

梦既经过了凝缩、移置、视象的种种化装作用,所以要解释其隐意识之活动则不能不明其象征。然佛洛德以为一切梦的内容都是色欲的象征。他把“手杖、洋伞、竹竿、树干等,或有刺激性与伤害性的什物,如小刀、匕首、枪矛等都是男生殖器很妥切的象征。少女在梦里为佩刀与佩来福枪者所追逐,这是最寻常的,不难翻译”。“女生殖器则以一切有空间性和容纳性的事物为其象征,例如地坑,洞穴等,又如缸和瓶等,各种大箱小盒及橱柜、口袋。”“苹果、桃子及一般水果则为女性乳房及臀部的象征。”至于梦见郊游、打猎、爬山、骑马、入丛林、探桃源则全为性交的象征。总之,佛洛德是以色情狂的精神透视一切。琼恩便不以为尽然。琼氏以为梦是原始印象的复现。梦不是如佛洛德的因果决定论。梦是有目的性,它是从隐意识中去弥补或纠正意识的个性。梦是自由联想的结果。琼恩举了一个例。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曾经梦见他同他的母亲姐姐一同上楼梯。当时他听说姐姐不久即将分娩。这在佛洛德看来是极显明的色欲冲动。琼恩则不以为然。琼氏以为这青年眼前的职业尚未解决。他虽觉得职业的重要但对于久别的母亲太疏忽了。他虽想起了爱人的情挚,然鹏程万里尤未限量。新生命之产生以努力前进为要务。这样种种的情境联想起来便成了这样一个梦。母亲示义务的疏忽,姐姐示爱的情挚,上楼梯示前程,分娩示新生命。这整个梦的目的就是鼓励这青年努力奋进。

琼恩以自由论代决定论,以隐意识之含有道德原素代弗氏之色情狂,这是作者认为极要的一点。琼恩再三的说:“隐意识对于意识确有一种补助的作用。”

(二)精神病 精神病也是隐意识活动的证明。在患精神病的人的动作里面我们能看出许多在不知不觉中被压抑的欲望冲浮起来。也可以说精神病是欲望冲动强烈时为检察作用所压抑而得的结果。所以精神病即隐意识活动之领域。患精神病的人其种种的行为视为疯狂的,无理取闹的,毫无意义的,其实,这些行为都是有来历的,有意义的。只是患者和旁观者都不知觉而已。佛洛德认为这是一种“伤痕的执著”。患者不自觉的把过去的某一点死死的执著,其行为以致和现在或未来都脱离了关系。佛洛德说过这样一个奇特的病症。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子,敏慧活泼。忽然患了迫胁狂(the obsessional neurosis)。她容易动怒,对她的母亲常常发生恶感。她睡的时候最怕喧扰。于是每晚大小的时钟都停止了。床面前的花瓶她都深虑的坠落而移到别处。但是她因为害怕而把那扇通到其父母房间的门终夜的开着。在床上她不使长枕头触着床架子。她盖鸭毛被必把鸭毛抖下压平了再盖上。这都似乎是没有意思的举动。而佛洛德解说得头头是道。他说:“你们现在只须知道病者幼时对于其父曾起一种‘性爱’(erotic attachment)。这种性爱乃足使她颠倒若痴,也许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她对于母亲的感情如此恶劣。”(高译引论三编三〇页)佛洛德说她害怕,要安宁,全好像梦里的显相。尚非隐意识之本然。佛氏以为这女孩认钟表是女生殖器的象征。“她怕花瓶跌碎就是表明其抛弃整个关于贞操和初次流血等事的情意综”。长枕头是女性,床架像男子,所以不许它们接触。开着母亲那边的房门她是想阻碍她母亲同父亲发生关系。总之,佛洛德的分析多着呢?我们用不着细表。这女郎的病象都是“妒”的表现,她不欲一切女性现象与她父亲接近。这都是她不自觉的行为。因此,一切精神病也和梦一样的是潜意识的心灵活动。

(三)失言、偶忘、笔误 人们日常的一些琐屑过失,佛洛德认为全是被压抑欲愿之浮现,换言之,亦足以证明隐意识之存在。这些琐屑的过失初看似乎是偶然的,无意的,佛洛德以为这都自有其前因后果。失言与笔误就是愈被压抑的思想往往愈易于在不觉中脱颖而出。例如某次国会议长在开会时说:“诸君,今天已足法定人数,因此我便宣告闭会了。”他把开会说成闭会了。表面虽似无意,实则他不知觉中总认为这次会议是没有好结果的。还有一个有趣的例子。某解剖学教授讲鼻腔的构造,学生都以为已经了解了。他说:“这很难使我相信,因为了解鼻腔构造的人即在几百万人的城市也仅举一指可数——不!不!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数。”其实他在隐意识也只承认他一人懂得这个问题。(见高译引论一编三〇页)至于对最熟悉的人的名字偶然忘记这也是隐意识之活动。某女士总只称她女友未出阁前的名字,而忘记了她结婚后的姓氏。研究的结果,才知道她原先是反对女友的这件婚事,而且也厌恶女友的丈夫。故过失乃是两组不同意向互相牵制的,倾向争扎的结果。愈欲阻止之,而终于发泄之。这些过失,其背面均有心的活动激动之,惟乃是潜伏的而已。

精神分析派扩充了心的活动范围,在自觉的活动尚有不自觉的冲动。这是我们认为这一学派的贡献。个体的活动往往得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人类的行为往往有许多不知不觉的激动,这都是受一种潜势力的支配。在佛洛德看来,这种潜势力总是万恶的、污秽的、不道德的。他以为潜意识就是禁锢奸淫犯的牢狱。我认为这是佛洛德极大的错误。他带了情色狂的眼镜看一切的行为。琼恩已有所矫正。我认为隐意识包含有极高尚,极道德,极纯洁的力量。它趋向于完整性之现实。它支配着一切人类的行为,然而其支配之目的在求人格之全体,价值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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