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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年度报告(2017-2019):问题待突破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共有60家仲裁委员会处理涉港澳台案件和涉外案件共计3 188件,与2016年基本持平。2018年贸仲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2件,占比17.6%,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建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与各国仲裁界的交流合作将进一步加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化程度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中国仲裁年度报告(2017-2019):问题待突破

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国仲裁机构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0万余件,标的额4万多亿元,案件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当前实践中我国仲裁制度尚不能适应全面市场化的新需求,仲裁机构行政化、制度性空白等不足严重影响了仲裁作用的发挥,仲裁制度急需加以完善。

首先是仲裁机构的业务发展和业务水平很不平衡。我国现有255家商事仲裁机构。在这些仲裁机构中,业务发展很不平衡,沿海发达地区和省会等中心城市的仲裁机构业务量较大且增长稳定,仲裁业务水平也较高,逐渐形成了品牌优势。而有些盲目成立的仲裁机构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诸多原因,仲裁业务量少、水平较低。

其次是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仍以国内案件为主,涉外案件比例较低。受到仲裁员名册制度和语言等方面的限制,我国仲裁机构的国际性相比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略显不足。2017年共有60家仲裁委员会处理涉港澳台案件和涉外案件共计3 188件,与2016年基本持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传统的涉外仲裁机构,2017年贸仲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76件,占贸仲全部受理案件的20.7%。2018年贸仲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2件,占比17.6%,涉及60个国家和地区。除此之外,像上海、北京、深圳、武汉以及青岛、海南等地代表性仲裁机构在受理涉外案件数量方面都较少。例如北京仲裁委(BAC,以下简称北仲)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共77件,占北仲受理案件比例为2.17%。2018年北仲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88件,占比只有1.8%。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推进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建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与各国仲裁界的交流合作将进一步加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化程度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注释】
(www.xing528.com)

[1]本节2017年数据来源:司法部政府法制协调司《2017年全国仲裁处理案件情况》。

[2]本节2018年数据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我国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 http://www.moj.gov.cn/subject/content/2019-03/27/861_23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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