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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众筹经营模式-《网络众筹法律风险防控》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众筹网”的1153个项目中,64个为影视项目,虽然数量不多,且多为小众独立电影或网络微电影,但其代表项目《我就是我》依靠众筹的方式成功筹集到了500万余元,引起了主流市场的注意,该片也已经以纪录片的身份成功登陆内地院线,这部电影的众筹模式一度被业内认为是经典案例。

影视众筹经营模式-《网络众筹法律风险防控》

以下是影视众筹的具体经典模式:

(一)阿里娱乐宝保险理财模式

阿里巴巴推出的理财与增值服务平台“娱乐宝”,网民出资100元即可投资热门影视作品、游戏等文化产业相关内容,以期获得资金及剧组探班、明星见面会等娱乐方面的权益。

“娱乐宝”的运作模式首先是对接国华人寿旗下“国华华瑞号终身寿险A款”的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注册用户通过投资该保险产品从而间接投资了电影,资金的最终投向是阿里旗下的文化产业。阿里为投资人设定了一个最低的保本收益,以保障投资人的实际利益。即使投资产品出现风险性,阿里依靠自己强大的企业背景,以及雄厚的资金实力也能为投资人做担保。

阿里巴巴推出的理财项目“娱乐宝”,打着“全民娱乐,你也是出品人”的口号进行影视众筹,投资《小时代3》、《小时代4》、《狼图腾》、《非法操作》和游戏《魔范学院》。

这几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为7300万元。其中,电影项目投资额为100元/份,游戏项目投资额为50元/份,每个项目每人限购2份,也就是每人的购买金额都在1000元以内。

2014年3月31日正式上线后,短短4天时间,“娱乐宝”首期7300万元目标金额全部售罄。6月10日,娱乐宝二期上线,总投资额提高到9200万元,二期的5个项目为《露水红颜》、《绝命逃亡》、《边缘线》、《老男孩》以及动漫电影《魁拔Ⅲ战神崛起》,同样在不到100小时内售罄,用户的附加权益增加了国外探班、参观电影制作的专业幕后公司等活动。

从更为普罗大众的眼光来看,阿里巴巴“娱乐宝”的成功显然更能说明问题,它让坐在大银幕前的草根观众直接变身为“高大上”的电影出品人。作为经济收益外的“彩蛋”,投资者能够得到多项娱乐权益,如剧组探班、主创见面会、电影首映会门票、独家授权发行的电子杂志、明星签名照、电影票等。这对于时下年轻的粉丝群体尤其具有吸引力,他们也正是“娱乐宝”的主攻人群。

(二)百度百发有戏”消费信托模式

百度联合中影股份、中信信托发布“百发有戏”,使小额众筹概念与高风险高收益的影视投资结合起来,百度有戏在推出时没有使用众筹这一定位,而是称作电影大众消费平台。(www.xing528.com)

平台定位为“众筹消费+金融”的信托产品,最低门槛仅10元人民币,用户可获得电影票等权益并根据票房情况有可能获得8%至16%的现金收益,该产品以中信信托成立的消费信托作为融资担保,将用户的消费权益变成收益权,使用户在消费的同时可以进行理财。消费信托的目的是为消费者选择可以提供优质消费权益的商家,并保障其消费权的行使来源于消费需求而非投融资需求。与传统的集合资金信托完全不同,消费信托最大的特点是没有投资门槛的限制,也没有人数限制,而且信托模式本身就能把消费权益变成收益权。

“百发有戏”首期推出的项目电影是《黄金时代》,据公开资料介绍,该项目计划筹资1500万元,最低筹10元。至项目结束后,筹集金额1800余万元,超额完成筹资计划。该众筹项目采用“消费+金融”模式,收益将根据《黄金时代》的票房变化而定,如果该影片的票房低于2亿元,则以不超8%的年利率进行补偿;如果票房为2亿元至6亿元,每增加1亿元票房收益率提升1个百分点;若票房为6亿元以上(包括6亿元)收益率则为16%。[5]

在此需要明确,我国法律规定,众筹不得向外界承诺任何资金回报和收益,并且众筹有人数的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由于向累积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为公开发行并且属于未经许可的公开发行,即有非法融资的风险,所以众筹应遵守面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的法律限制。

(三)电影《我就是我》回报众筹模式

电影众筹是许多众筹平台的主攻方向。在“众筹网”的1153个项目中,64个为影视项目,虽然数量不多,且多为小众独立电影或网络微电影,但其代表项目《我就是我》依靠众筹的方式成功筹集到了500万余元,引起了主流市场的注意,该片也已经以纪录片的身份成功登陆内地院线,这部电影的众筹模式一度被业内认为是经典案例。[6]

借鉴美国的模式,我国的电影众筹也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一种是高参与度低门槛的回报众筹和公益众筹,不过这种众筹模式很大程度上会成为电影营销手段,参与者还是无法真正成为投资人。另一种则是高门槛高投入的股权众筹和债权众筹,粉丝将会真正成为电影的投资人,但随之而来可能会面临多种法律风险。

为了防范风险,进入影视众筹领域的多家互联网公司都主要集中在回报众筹和公益众筹上,《我就是我》是典型的回报众筹,又称奖励众筹,通常以项目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回报,由于回报众筹和公益众筹都不能以股权和现金作为回馈,也无法向参与者承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所以发挥的空间并不大。

就目前国内几次电影众筹的案例来看,众筹的最大作用不是集资,而是营销电影,与互联网众筹挂钩后就赢得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营销机会。但是当电影众筹在中国尚未形成完善机制的情况下,众筹项目想要成功就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如漫画游戏和经典电视剧改编的电影做众筹才可能有比较高的成功率,而目前对大型电影项目,“众筹”的概念更多被拿来用作营销的目的。在众筹网站上成功众筹的电影项目也多为微电影或小众电影,对它们而言众筹才更有意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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