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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播前阶段评价总结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视剧播前评估的两个阶段各涉及一个主体:前一阶段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后一阶段是中央—省级—城市电视台。国家广电总局中涉及电视剧制作、生产与播出的主要有两个部门:传媒机构管理司和电视剧管理司。

电视剧播前阶段评价总结

电视剧播前评估的两个阶段各涉及一个主体:前一阶段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后一阶段是中央—省级—城市电视台。

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与传媒机构管理司

从剧本策划到进入发行阶段,电视剧的生产过程都处于国家主管机构的管理之下,这是媒体的政治属性和中国国情决定的。多年来,国家主管部门始终认为,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电视被视为“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宣传党的政策的工具”。国家主管部门针对电视剧的制作、发行和播出、评奖各个环节,制定明确的管理政策,将电视剧的规划、生产与流通等整个流程纳入管理和控制范围之内,以保证电视剧符合国家的政治利益和政治要求。

电视剧的国家主管部门分为两个系统:一是中央宣传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宣传部等党的宣传部门;二是国家广电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广电厅(局)的政府管理部门。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党的宣传部门从宏观上提出政治导向和舆论引导的精神要求,而具体审查操作则由广电总局和省广播电视厅(局)的下属部门负责。这里我们主要论述负责具体审查操作的国家广电总局。(www.xing528.com)

国家广电总局中涉及电视剧制作、生产与播出的主要有两个部门:传媒机构管理司和电视剧管理司。传媒机构管理司[1]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电视剧制作机构的建立和撤销等审批,发放和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管理司[2]负责(一)拟订电视剧、广播剧创作、生产、审查、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二)负责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备案公示,指导、监管电视剧的生产制作;(三)负责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及复审委员会、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电视剧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四)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五)指导、调控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六)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央—省级—城市电视台

中国国家级电视台有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每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每个地级或以上城市至少有一座电视台。“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权威统计,在我国大陆目前的1974个频道中,播放电视剧的频道有1764个(不包括有线付费频道),也就是说,有89.4%的频道都在播出电视剧。”[3]我们这里主要讲中央—省级—城市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时的质量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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