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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业纳税筹划实战案例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娱乐业是营业税中唯一适用幅度税率的行业,也是唯一由省级政府决定营业税税率的行业。从全国范围看,娱乐业在不同省份税率规定存在差异,这就为投资娱乐业的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关联业务定价的筹划娱乐业在税率方面存在筹划空间,在关联业务收费方面也存在节税可能。为此,娱乐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关联业务的定价筹划。

娱乐业纳税筹划实战案例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娱乐业营业额为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以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种收费。这些项目的收费一般极易“灰色化”,从而达到筹划的目的。进行娱乐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首先是设法降低人为因素增加的纳税成本,其次通过可行的技术手段进行操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降低税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筹划。

(1)利用幅度税率进行投资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娱乐业是营业税中唯一适用幅度税率的行业,也是唯一由省级政府决定营业税税率的行业。从全国范围看,娱乐业在不同省份税率规定存在差异,这就为投资娱乐业的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空间。例如广东省规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营业税税率15%,高尔夫球、网吧税率10%,游艺音乐茶座、台球保龄球场税率5%;辽宁省规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游艺、网吧营业税税率10%,高尔夫球税率7%,台球、保龄球场税率5%;浙江省和安徽省规定,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10%,其他娱乐业税率5%;重庆市规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高尔夫球、游戏机营业税税率10%,台球、保龄球场、游艺税率5%。由于娱乐业税率各地差异较大,纳税人在投资娱乐项目之前,应通过地税局了解当地税负情况,根据经营项目选择低税率地区设立企业,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兼营项目分别核算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转让额、销售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例如娱乐业企业在提供娱乐项目的同时还兼营旅店业、饮食业,属于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娱乐业、饮食业和旅店业的营业额,分别按照娱乐业和服务业税率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不同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按照娱乐业的税率进行纳税;娱乐业企业经营歌厅、舞厅、台球、保龄球等不同娱乐项目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大型购物中心提供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项目,应分别核算商品销售额和餐饮、娱乐项目的营业额,对商品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餐饮、娱乐项目按各自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若纳税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商品销售额和餐饮、娱乐项目的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或营业额。

(3)合理选择企业形式

娱乐业企业兼营不同税目或不同税率应税行为的,分别核算有利于减轻税负,在具体操作中究竟是通过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的形式分别核算,或者仅仅在财务处理中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呢?一些特定的娱乐场所,适用营业税税率为20%,其计税营业额是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这些费用有的即使能分别核算,仍然适用高税率。如能将适用低税率的项目分离娱乐场所,独立核算,就能起到节税效果。

【案例4-23】山西蓝月亮歌舞城是一家大型娱乐场所,每月点歌收入5万元左右,组织歌舞表演收入15万元左右,提供水、烟、酒等商品收入5万元左右,歌舞城总营业额合计25万元左右,其水、烟、酒等商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额不足50%,统一缴纳营业税,其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5+15+5)×20%=5(万元)。(www.xing528.com)

【解析】为了减少营业税金,提高各部门经营效益,歌舞城可以将销售水、烟、酒的部分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小型超市,超市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将组织歌舞表演的部分独立成一家独立核算的文艺公司,文艺公司的服务属于“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这样,每月歌舞城应纳营业税税额为5×20%+15×3%=1.45(万元),超市应纳增值税税额为5÷(1+3%)×3%=0.146(万元),节税额=5-1.45-0.146=3.404(万元)。

(4)关联业务定价的筹划

娱乐业在税率方面存在筹划空间,在关联业务收费方面也存在节税可能。消费者到娱乐场所消费往往不是单项的,而是接受综合性服务消费,对这些消费项目,消费者关心的是消费总额,至于单项消费金额或价格,消费者往往不太计较。为此,娱乐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关联业务的定价筹划。

【案例4-24】蓝色港湾歌舞厅采用量贩式KTV经营方式,2013年10月取得餐饮、洒水、包房收入20万元,其中各部分的比例为2∶2∶6,餐饮费4万元,酒水费4万元,包房消费12万元。若餐饮费适用餐饮业的5%税率,酒水费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包房费适用娱乐业20%的税率,歌舞厅本月应纳营业税为4×5%+4÷1.03×3%+12×20%=2.717(万元)。请为该歌舞厅进行纳税筹划。

【解析】如果歌舞厅进行定价筹划,提高餐饮消费和酒水消费价格,降低包房费用,将餐饮、酒水、包房消费的比例调整为3∶3∶4,在20万元的营业额中,餐饮费收入6万元,酒水费6万元,包房消费8万元,则:

应纳营业税=6×5%+6÷1.03×3%+8×20%=2.075(万元)

通过关联业务定价筹划,当月的营业收入就可以节约营业税0.642万元(2.717-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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