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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情境再现沈某于2016年6月进入A公司在某地的工程项目做泥瓦工,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10月,沈某不慎从工作的高台掉下,造成双腿重创、脚踝粉碎性骨折。沈某立即被送往就近医院治疗,A公司仅为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沈某如何证明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呢?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情境再现

沈某于2016年6月进入A公司在某地的工程项目做泥瓦工,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6年10月,沈某不慎从工作的高台掉下,造成双腿重创、脚踝粉碎性骨折。沈某立即被送往就近医院治疗,A公司仅为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来沈某要求A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被A公司拒绝。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沈某如何证明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呢?

律师指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但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

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收集以下材料:(1)工资卡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最好有单位盖章);(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用记录;(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5)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同事的证言;(6)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签到表等;(7)能证明工作关系的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一款第(三)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www.xing528.com)

法条链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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