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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遭遇?这些法律常识拯救你!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家庭暴力遭遇?这些法律常识拯救你!

情境再现

叶子和小陈是大学同学,在大学毕业后叶子去了小陈所在的城市,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两个人的感情稳定。小陈自幼丧父,对母亲的话言听计从,于是当婆媳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小陈总是将责任归于妻子身上。一次,在叶子顶撞了婆婆后,小陈狠狠地打了叶子,叶子报警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后经司法鉴定,叶子由于撞击,引发软组织损伤、腰椎骨折。鉴定结论为轻伤二级。后小陈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人民法院。

律师指南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因此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就家暴问题诉诸法律,警方的出警记录、调解笔录,施暴者的书面保证、悔过书等都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www.xing528.com)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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