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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未尽养老义务,子女能否拒绝赡养?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小杨的父亲过去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但作为子女的小杨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本案例中杨某未尽到抚养义务,未做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存在过错。即便老人有千错万错,也不能以老人过去有重大过错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不能予以排除的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老人未尽养老义务,子女能否拒绝赡养?

情境再现

杨某今年五十余岁,在他年轻的时候,不仅不务正业,而且重男轻女。在他已有两个女儿后,为了要个儿子,要求妻子为其再生育一个孩子。结果事与愿违,妻子生的还是女孩。在小女儿出生后,杨某拿走了家里所有的现金,从此杳无音讯。妻子一个人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女儿抚养成人。后来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已成家,小女儿考上了大学,在某市从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在前几年,母亲因病去世。现在小女儿在市里结了婚、买了房,而在此时,年迈的父亲突然出现了,他找到小女儿小杨,说自己老了,没有生活来源,农村的老家也已经不成样子,要求和小女儿住到一起,让小女儿来照顾自己的后半生。小女儿认为,当初父亲没有对自己尽到抚养义务,现在自己没有义务来养他。杨某说,自己也很后悔当年的做法,现在他醒悟了,希望小杨能原谅他。但小杨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父亲。父亲过去没尽到抚养义务,小杨可以拒绝赡养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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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小杨的父亲过去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但作为子女的小杨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赡养父母属于法定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排除。

本案例中杨某未尽到抚养义务,未做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存在过错。即使如此,这也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正当理由,因为赡养老人是一种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不管任何理由。即只要是老人的子女,只要老人符合被赡养的条件,作为老人的子女,就必须履行赡养老人这一义务。小杨以自己父亲没有尽到抚育自己的义务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和辩解不能成立。现杨某无劳动能力,也无其他收入来源,小杨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具体如何来承担,小杨三姐妹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百善孝为先!即便老人有千错万错,也不能以老人过去有重大过错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是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不能予以排除的义务。(www.xing528.com)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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