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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系统理论及其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巴纳德认为,组织是一个复杂的、由个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个人行为必须同他人共同协作才能发挥作用。卢曼认为,现代社会究其本质就是一个复杂性社会,所以需要创造复杂的系统理论来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

社会系统理论及其在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社会系统理论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的社会学理论,创始人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切斯特·巴纳德,代表人物有美国社会学学者帕森思(T.Parsons)、霍曼斯(George C.Homans)、赛兹尼克(Philip Selznick)、卡兹(Daniel Katz)、卡恩(Robert L.Kahn)、伦敦塔夫人群关系研究所(Tavistock Institute of Human Relations in London)等。社会系统理论认为,任何一种组织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系统,其中又包含许多小社会系统。适应、达成目标、模式维持、整合是任何社会系统都具备的四项基本功能。如巴纳德认为,组织是一个复杂的、由个人组成的协作系统,个人行为必须同他人共同协作才能发挥作用。系统管理者在这个系统中是相互联系的中心,负责协调有效协作。组织作为一个协作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可以互相进行信息交流的人;这些人愿意做出自己的贡献;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目的。社会系统就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管理问题。卢曼认为,现代社会究其本质就是一个复杂性社会,所以需要创造复杂的系统理论来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系统本身的特征是‘基于封闭性的开放性’(Openness Through Closure),封闭与开放并不是矛盾的”[30]。卢曼认为,“对于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而言,要处理法律与社会间的复杂关系,应当从系统理论出发,运用系统/环境这一主导性区分(Guiding Distinct)进行分析”[31]。卢曼认为,具有不同功能的法律必须连接在一起,“法律中的任何一个运作,信息的每一个法律处理都同时采取了规范和认知取向——同时而且必须连接在一起,但是并不具有同样功能”[32];法律还必须与社会其他系统连接,因为“如果没有与社会中其他功能系统结构耦合这一联系,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就会崩溃[33]。社会系统理论对解决社会中纷繁复杂的问题包括法律问题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环境行政执法中刑事案件移送与司法承接的衔接就是一个比较小的社会与法律系统,这个系统中所有的问题同样应当通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相关程序的协作,甚至有些情况下需要移送与承接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来协调、沟通解决。(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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