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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监督强化:水电项目财政补偿政策研究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7年国家电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出台并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为确实保障准公益性水电项目的利益不受损,应加强国家电监会对电网公益性水电上网电量电价的监督,尽快出台准公益性水电项目上网的监督办法。对公益性水电站的综合效益给予投资费用分摊或效益补偿政策。

电网监督强化:水电项目财政补偿政策研究

2007年国家电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出台并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范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行为,为确实保障准公益性水电项目的利益不受损,应加强国家电监会对电网公益性水电上网电量电价的监督,尽快出台准公益性水电项目上网的监督办法。

结合“西电东送”和“全国联网”的线路建设,研究跨省区输电工程的输电价格、结算办法、输电运营方式和合同管理等,研究相应的政策和方法,保证公益性水电能够送得出,并降低输电成本,发挥送电的最大效益。

对公益性水电站的综合效益给予投资费用分摊或效益补偿政策。公益性水电站的航运等功能投资要研究投资分摊或效益补偿原则。

综前所述,国家发改委应会同电监会就准公益性水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进行研究,制定统一的电价政策。在电网中除应同网同价外,还应该实行优质优价。

近期可按如下方式操作:(www.xing528.com)

(1)执行《上网电价管理办法》,按社会平均成本核定准公益性水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用银行贷款新建的项目在还贷期间应按还本付息要求核定上网电价。

(2)实行水电全额上网,优质优价。公益性水电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按照国际惯例,其电量应优先全部上网。对于公益性水电这一清洁能源,国家应建立绿色能源证书制度,在法律上保证公益性水电电量优先全部上网。电网不应限制水电满发,不论枯水期丰水季节,水电厂发多少,电网应收购多少。

(3)枯水季节电网要求水电厂输送无功电力,国家应制定无功电价,电网应按无功电价支付无功电费

建议对于一些经国家认证的年调节、旋转备用大机组的准公益性水电项目可给予容量电价浮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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