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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施不足导致老年人权益被侵害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贯彻实施《劳动法》、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也不够重视,老年人常常处于遭受侵权的被动地位。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需要做好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劳动法》的衔接。

法律实施不足导致老年人权益被侵害

“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有法可依”,也要注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由于泉州市目前涉老维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尽完善或缺乏细化,绝大部分老龄政策在形式上是以“通知”、“意见”、“决定”等文件的形式出台。这些文件的效力较低,导致政策的贯彻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贯彻实施《劳动法》、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也不够重视,老年人常常处于遭受侵权的被动地位。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对接现实,耽误了员工“常回家看看”,用人单位也算违法。但是,“高成本、竞争大、有假无绩效”等现实问题却让“常回家看看”的“探亲休假”形同虚设。这需要做好2013年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劳动法》的衔接。又如发展老龄产业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方面,泉州市在发展老龄产业方面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专业培养、示范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准备不足,亟待引导和规范,并形成合力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我国虽已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但“以房养老”牵涉到泉州市的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如何规范开展“以房养老”的房地产评估,在当前法治环境下是个挑战。再如,在泉州,各家政服务企业现行的服务质量标准不统一、不规范,这对于诸如月嫂、老人看护等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质量就难以保证。又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在发生老人摔倒、骨折、走失甚至呛死的事件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甚至经常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此外,老年补贴政策不尽合理,大量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于企业改制,原单位不存在了或认为没有责任了,不管不问等,总之,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尚待完善。(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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