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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经济法现象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对股东投资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股份两合公司,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股份股东组成,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分公司是由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

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经济法现象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由于各国立法习惯、法律传统等的不同,各国对公司概念的界定也存在着差异。大陆法系国家承认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把公司定义为“依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英美法系不大注重抽象概念的界定,因而没有一个明确的公司的定义,同时,英美法系只调整有限责任类型的公司,不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营利性。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2条规定:《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公司是一种社会经济组织,这种组织要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就要依靠法律赋予其人格。首先,公司成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为了防止滥设公司,加强对公司的监督,以保证交易安全,《公司法》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设置条件。其次,公司设立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进行并登记注册。作为商事主体的公司只有进行商业登记注册后,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真正具有法人资格。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营利性是公司的本质特征。发起人设立公司的目的、投资人投资于公司的目的和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都在于营利。营利泛指公司因经营而获得的利益。它将按出资额或按股份分配给股东。公司是股东获得利益的一种工具,是投资人实现投资利益的法律工具。公司不是为自己而存在的,是为股东而存在的。

3.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在法律上居于企业法人的地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公司具备法人的条件。第一,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的。第二,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必要财产,股东对投入公司的资本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不能直接干预公司行使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公司对股东投资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公司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公司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直接负责,公司和股东是两个独立的责任主体,公司以其经营的公司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即独立清偿公司的债务。

(2)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企业既可以是自然人企业,如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法人企业,如公司等。因此,公司是企业法人。

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的优点是很明显的,这表现为:①投资人的风险更小。公司以现有资产为限对债务和亏损承担责任,投资人只以自己的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人们愿意为企业提供资本,企业成立后,也容易筹到社会闲散资金,壮大企业规模,增大经济效益。②公司的管理水平更高。公司制企业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很少直接参与经营活动,而是聘请受过专门训练的各方面专家来管理企业,他们知识渊博,经验丰富,因而能够实现有效的管理。同时,通过大公司的管理实践活动,还有助于培养卓越的企业管理专家。③公司普遍发展稳定。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公司的发展一般不因股东的变动而波动,其经营活动独立于任何单位和股东之外;除非自愿终止或者破产,其他因素一般都不会影响公司的存续和发展,因而公司的寿命往往很长。世界上不乏百年公司,比如美国的美孚石油通用电气福特汽车等。④公司的功能强大。公司制企业具有强大的经济功能和广泛的社会功能。就经济功能而言,公司具有强烈且成效显著的资本聚合力,是资本集中的最有效形式;公司产权界限明晰,每个股东的利益和风险都很明确,有助于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效能;公司股权流动相对便利,有利于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公司经营涉及的各种资源规模大、集中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活动复杂,催生并造就了一大批企业家,产生了企业家阶层。就社会功能而言,生存和发展的“本能”促进了企业主动推进管理与技术创新,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要求促进了企业在防止环境污染、安排就业、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www.xing528.com)

不过,公司制企业也并非完美型企业,它的组建程序须依法进行,比其他企业更为严格和复杂,同时会产生较多费用;政府对公司的监管细、限制多;有的公司如上市公司股东众多,财务、组织、会议信息均需公开披露,接受股东监督,保密性相对较差。

(三)公司的种类

(1)根据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公司可分为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无限公司,是无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两合公司,指由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部分股东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股份股东组成,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

(2)根据公司的对外信用基础,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人合公司,指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人,强调股东的个人条件以及股东之间相互的信任。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指以股东的出资额为基础的公司。资合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资本,即公司的财产数额,而不注重股东的个人条件和信用。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兼以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信用为信用基础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都属于人合兼资合公司。

(3)根据组织管辖系统分类,公司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是指在组织上统辖其系统内所有分公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是由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本质上来讲,分公司并不是公司,而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4)根据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而能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子公司又称被控股公司,是指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其他公司持有,经营活动受其他公司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独立于母公司而存在,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最大区别。

(5)根据公司国籍,公司可分为本国公司和外国公司

我国以准据法和设立行为地的复合标准来确定公司国籍。本国公司,指依照本国法律,在本国登记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设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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