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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经济法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在于从经济方面制约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并对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经济法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等。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即用人单位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其情形主要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即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情形主要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主要情形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告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须说明任何事由,只需履行预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www.xing528.com)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随时解除。一是需要通知的随时解除,主要情形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是无须通知的随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指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在于从经济方面制约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并对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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