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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装备保障思想与制度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新军装备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装备管理和训练制度相适应,平时保持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战时则保证弹药充足。具体而言,新军时期的装备保障思想与制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装备保障制度新军每镇设有军械局,作为装备保障的专门机构。每营有军械委员,对军械局负责,归军械局总办调遣,指导各营完成相关装备保障工作。(二)装备保障方法1.关于火药的运输。

近代装备保障思想与制度

随着新军装备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装备管理和训练制度相适应,平时保持武器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战时则保证弹药充足。具体而言,新军时期的装备保障思想与制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

(一)装备保障制度

新军每镇设有军械局,作为装备保障的专门机构。每营有军械委员,对军械局负责,归军械局总办调遣,指导各营完成相关装备保障工作。随着新军编练规模的扩大,至北洋六镇成立后,各镇均有统一的军械官和维修人员。光绪三十年(1904)颁定的《新定北洋陆军军械军饷章程》对军械官的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依据该章程,各项武器保障管理工作不但要手续齐全,而且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如“军械长随时抽查枪械,每二个月到军械房点验枪支数目一次”,“查验枪炮时,如果有漏报及重修者,按一件一日幅度将队官罚薪”。[176]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练兵处颁定的《炮兵暂行操法》可以看出,新军已在每标(团)中均设立了弹药队,其主要职能是“务必时常计划,俾各队射击,不致有弹药缺乏之虞”[177]

(二)装备保障方法

1.关于火药的运输。晚清火炮多为前装炮,作战时火药需单独运送。《江南陆师学堂课程》对水面和陆路火药运送的基本方法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每辆运送火药车辆须二人专职照料,以防止途中火药渗漏或碰触;陆路运送需专职运送员前出里许,预先填平道路;水面运送,接泊船只要互相呼应,且各船不能连在一处,船与船之间需离开一百米至一百五十米的距离;等等。[178]

2.关于弹药的补充。每排的弹药补充由队(连)弹药队负责。如陆炮弹药消耗过半,队(连)弹药队需以最快速度运送三辆弹药车前来补充,如山炮消耗过半,则需派二辆弹药车前来补充,同时告知该标(团)管带。“弁目带领所招之弹药车马,到放列后与放列处之弹药排长,协力将弹药充实之,各车箱与空虚之各车箱,互相交换,引之复其原位。”[179](www.xing528.com)

每标(团)的弹药补充,“如系子母弹,即将弹药车马送至队弹药队,陆炮则用弹匣药筒,山炮则用弹药箱。如系开花弹,则竟送至放列处,用弹药车及弹药箱。交换炮弹时,所有旧炮弹之车箱,如系子母弹,则留在放列处,或暂移至队弹药队,如系开花弹,则移至标弹药队,或暂留在放列处。遇时机逼迫,无论子母弹、开花弹,均当由标弹药队竟至放列处补充之”[180]

每队(连)弹药队,由管带指定位置,并告知队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各队弹药队集合在一处,令高级资深弹药队长指挥配置。队弹药队,应隐蔽于战线后方,且危险较少的侧翼,尤须分布于交通容易,进退自如之处,方为妥善。“其与放列之距离,原视地形而定,惟对敌弹难于遮蔽时,通常以三百密达(米)为度,切勿用密集队形。”[181]

3.关于装备的维修。平时新军在各镇设有修械司,“一军之中,必设修械专司,择地建厂,考选工匠,储材设器”。对修械人员职任规定:“送修军械之时,专司修械之员当查明损坏所在,填写连单,并注明若干时日,修成再交送械者收执,俟修成后,持单领取,免致错误。收毕即交监工之员,登入查工簿,某械系某营所送某件系某匠承修,并于械上系一小牌,填写与簿相同。”[182]为维修便利,各营配有专门的维修器具,如新建陆军时,每营就配备修理枪炮小机器一副,用于各营枪炮的日常保养和小故障的维修。战时的装备维修由弹药队负责,但史料缺少具体维修流程的记载,仅规定“故该排长与弹药队长,务将补充及修理之要旨,详示士卒,士卒必热诚任事”[183]

(三)形成了初步的装备训练指挥体制

在指挥上形成各级装备保障人员分工负责制,如《炮兵暂行操法》中规定:“军队指挥官,应将弹药预备队所到之地与所到之时,通知炮兵司令官,该司令官即指示标弹药队长,标弹药队之弹药,该队长应由弹药预备队而行补充。其法以标弹药队之车马送至弹药预备队,填实弹药,仍复原位,是为常法。然有时亦可以请求弹药预备队长,分该队之一部,送至标弹药队或放列处以备补充。开战之后,一队之弹药由弹药预备队直行补充,亦为常法。”[184]尽管这些规定仍较笼统,但可以看出,装备训练指挥的雏形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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