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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监管案例研究

时间:2023-08-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有以下几种。我国于2007年出现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图2.2为P2P借贷的基本模式。一般由互联网金融企业先搭建销售平台,然后开始在平台上进行理财产品销售,其渠道能力非常强。图2.4为阿里旗下的货币基金产品余额宝的基本操作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及监管案例研究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有以下几种。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技术优势,通过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对接而促成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买方选购商品后,利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支付货款(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图2.1为简单的第三方支付模式示意图,可见其流程均以互联网技术以基础。2010年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已认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其后开始向这些机构颁发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式将第三方支付行业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使第三方支付行业能规范经营。数据显示,我国2015年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总规模达9.31万亿元,同比增长57.3%。而2015年手机网上支付增长尤为迅速,用户规模达3.58亿人次,增长率为64.5%,使用手机网上支付的比例由39.0%提升至57.7%。[1]我国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财付通、百度钱包等,而支付宝和财付通占绝大份额,其他支付的份额都相对较小。

图2.1 第三方支付模式

资料来源:BR中文网(www.boaoreview.org)。

2.互联网信贷

互联网信贷的主要模式包括P2P网络借贷模式和电商小贷模式。互联网信贷是互联网企业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服务,贷款效率较高。我国于2007年出现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图2.2为P2P借贷的基本模式。近年来,P2P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2015是P2P行业两极分化最严重的一年,一方面行业中出现了数十家累积交易量上百亿的平台,另一方面小平台“跑路”数也创历史新高,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 263家,占比超过30%,可见对于P2P行业的监管还需加强。

图2.2 P2P借贷模式(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网贷之家(www.baike.wdzj.com)。

与P2P平台不同的电商小贷,是由电商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电商小贷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线上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电商小贷在本质上而言是对传统银行贷款业务的脱媒,它属于消费场景自然衍生的金融需求。以阿里小贷为首的电商小贷模式发展良好。图2.3即为阿里小贷的基本运作模式。

图2.3 阿里小贷模式

资料来源:新浪网(www.sina.com.cn)。

3.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理财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资理财产品销售,是一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它的优势在于能够摆脱时间空间的限制、选择范围更广泛、信息收集更全面、操作更为方便快捷。一般由互联网金融企业先搭建销售平台,然后开始在平台上进行理财产品销售,其渠道能力非常强。图2.4为阿里旗下的货币基金产品余额宝的基本操作模式。2013年余额宝的出现引发了互联网基金理财热,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有61%的投资者使用互联网进行投资理财,较2014年的52.8%,增长了8.2%,这显示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广泛融入公众经济生活。

图2.4 余额宝模式

注:代表资金流向;代表利润流向。
资料来源:山西经济网(www.sxjj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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