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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的自然观研究及其意义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恩格斯以实践的观点揭示了自然与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有力地说明意识的产生同自然界的长期演化发展方向的联系,阐明了意识的能动作用。恩格斯在自然与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上,既承认自然的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又认为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自然、认识自然,彰显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恩格斯从人的实践出发理解自然和意识的统一,启示我们立足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实现自然和意识的统一。

恩格斯的自然观研究及其意义

恩格斯以实践的观点揭示了自然与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有力地说明意识的产生同自然界的长期演化发展方向的联系,阐明了意识的能动作用。恩格斯认为,“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84],包含两个问题:其一,“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这个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作用的问题: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始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始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85]。这在哲学史上属于本体论问题。“但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说,这个问题叫作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绝大多数哲学家对这个问题都作了肯定的回答。”[86]这在哲学史上属于认识论问题。恩格斯在自然与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上,既承认自然的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又认为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自然、认识自然,彰显本体论和认识论的统一。

恩格斯指出,在自然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不管是从逻辑上还是从人的认识的实际发生过程上来说,只有先回答了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然后才能回答意识能否反映自然、认识自然的问题。尽管某些哲学家并不直接回答甚至极力否定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但他们在解答意识能否反映自然、认识自然的问题时已经包含了对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的回答。在自然与意识的关系问题上,对意识能否反映自然、认识自然的问题的回答总是以对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的回答为前提的。“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对这个问题的肯定回答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认识的,正是这个世界的思想内容,也就是那种使世界成为绝对观念的逐渐实现的东西,这个绝对观念是从来就存在的,是不依赖于世界并且先于世界而在某处存在的;但是思维能够认识那一开始就已经是思想内容的内容,这是十分明显的。同样明显的是,在这里,要证明的东西已经默默地包含在前提里面了。但是这决不妨碍黑格尔从他的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论证中做出进一步的结论:因为对他的思维来说他的哲学是正确的,所以他的哲学也就是唯一正确的;只要人类马上把他的哲学从理论转移到实践中去,并按照黑格尔的原则来改造全世界,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就会得到证实。这是他和几乎所有的哲学界所共有的幻想”[87]。在恩格斯看来,那些同黑格尔一样的唯心主义者把思维和意识看作是世界存在的本原,从思维导出存在、从意识导出自然,得出了自然和意识同一的认识论回答;对于唯物主义者而言,不但自然是意识产生的物质前提、意识是对自然的反映,而且我们对自然的意识内容完全可以由实践来证明,这就从自然的本原性导出了唯物主义自然和意识的同一性。在自然和意识的关系上,对意识能否反映自然、认识自然的问题的回答总是以对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的回答为前提的。恩格斯基于实践的、辩证的观点将对自然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与意识能否反映自然、认识自然的问题的回答有机联系起来,合理揭示自然和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恩格斯在揭示自然和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始终贯穿了自然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理,确定了意识的主体是人、意识的对象和内容是自然,奠定了从现实的人的实践出发去理解自然的认识路径,清除了唯心主义的影响,彻底批判了不可知论经验主义。人对自然界的意识不是对于自然的直接静观,不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活动,而是与人的实践紧密相连的、作为实践过程的一个环节而存在的对象化活动形式,“因此,和外部自然始终是人的意识的‘原型’或‘文本’相对应,对象性活动始终是人类意识生成与发展的活动,是人的意识的源泉和动力。不仅如此,人的意识活动同时就是对象性活动,因为人的任何行动都是和他的大脑、和他的意志与动机联系在一起的;意识如果不参与人的对象性活动,就只能是空洞的意识;对象性活动如果没有意识的参与,就只能是动物的活动。正是人的意识和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相互作用,才造就了人和动物生命活动的直接区别”[88]。自然和意识在作为实践过程的内化与内容时彼此一致且互相影响,有力地驳斥了那些在自然和意识关系问题上的一切怪论,“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89]。恩格斯对自然和意识统一关系的揭示既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前提,又充分肯定了意识的独立性、能动性,指出自然和意识是在实践基础上达成的统一,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趋向更高的统一。(www.xing528.com)

恩格斯从人的实践出发理解自然和意识的统一,启示我们立足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实现自然和意识的统一。人对自然的意识是在实践活动中长期积淀而成的,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精神生产上,成为社会意识的主要内容。“一部人类发展史,其基础性的内容正是人类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认识与实践的发展史。”[90]恩格斯以宗教为例,认为宗教并不必然出现于任何历史阶段与任何社会之中,“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获得了这样的反映”[91],“宗教按其本质来说就是剥夺人和大自然的全部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然后彼岸之神大发慈悲,把一部分恩典还给人和大自然。”[92]在人类早期尤其是原始古代,由于实践水平、思维水平低下,人“对奇妙瑰丽和变幻莫测的宇宙天地以及呈露在他们周围的种种自然界的自发力量,既不能支配,也无法抗拒。但他们却可以在畏惧中窥测自然,在惊异中自我沉思,从而逐渐形成了对外界和自身的最初看法。也正是在总结里,人们才开始把自己的思想、意识、需要、愿望和情感,通过种种自然崇拜和神灵崇拜表现出来,使周围世界赋予了人的猜测和设想”[93]。人对自然的实践越发达,人对自然的意识就越全面、深入,人在自然中不再发现异己的力量,自然就从被崇拜、被神化的对象降低为有用物,反映自然力量的宗教随之消失。与这一变化同步,人开始把自然当成可被统治的、无穷尽的资源提供者,肆意地开采、耗费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界,给自己的生存带来严重的危机。恩格斯把自然和意识的统一纳入人的实践,放在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中考虑,使自然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具有了更广阔的视野。这启示我们在认识、改造自然时,要在不违背自然的发展规律前提下,发挥人的主体能动作用,实现自然和意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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