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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规体系:层次及组成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防法规体系,是由各种国防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根据宪法规定、立法权力及立法原则,中国现行的国防法规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国防军事法规,在中国国防法规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地方性国防法规是贯彻执行国家国防法规的实施办法、细则以及补充规定,是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国防法规体系:层次及组成

国防法规体系,是由各种国防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组成的有机统一体,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国防法规以宪法为基础,由各类法律规范所组成,范围广泛,内容丰富。

根据宪法规定、立法权力及立法原则,中国现行的国防法规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国防法规的第一层次。根据我国国防立法的实践,凡属基本军事法律,均需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制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以下简称《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以下简称《国防教育法》)等。

(2)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颁布的国防法规。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共同制定的国防行政法规,以及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是我国国防法规的第二层次。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国防军事法规,在中国国防法规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法规以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制定,通常以条令、条例、决定、规定的形式发布。如《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www.xing528.com)

(3)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与中央军委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规章,中央军委各职能部门、各军兵种、各战区制定颁布的军事规章。

(4)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国防法规。地方性国防法规是贯彻执行国家国防法规的实施办法、细则以及补充规定,是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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