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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四行联营机构:准备库总稽核处、人事章程、办法简介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启者,兹规定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章程暨同人预支劳金办法、同人储金优待办法、同人储蓄金细则各壹件,合行抄交存查,并希通告同人知之。(参看《同人储金优待办法》第二、第三条。沪库会同人本年已预支壹个月者,须并入计算。如有寄存情事,经查出后,不得再享储金优待权利。

北四行联营机构:准备库总稽核处、人事章程、办法简介

启者,兹规定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章程暨同人预支劳金办法、同人储金优待办法、同人储蓄金细则各壹件,合行抄交存查,并希通告同人知之。此致

沪库、沪会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总稽核处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储蓄会总会

附抄件(书式二种续寄)(35)

中华民国二十年六月十六日不列号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章程

一、本章程所指人事,系以下列各项为限:

甲、关于员生任用、考核及保证事项。

乙、关于员生训练事项。

丙、关于员生公共福利事项。

上三项事宜,随时另订细章办理之。

二、总库、总会设人事股,置专员或兼员若干人,秉承正副主任,掌管总库、总会暨各库、各会人事事宜。

三、各库、各会得设人事课,得置专员或兼员若干人,秉承库长、经理,掌管各本库、本会及各本管分库、分会人事事宜。

四、分库、分会人事事宜,由本管库、本管会掌管之,必要时另定办法。

五、本库、本会人事事宜,应根据第一条所列各事项之细章办理。细章未颁布以前已有规章者,各级库、会均应遵照办理。其未有规章者,得依向例办理。

六、各库、各会对于人事事宜,自本年九月起,每三个月应作简明报告一份,每六个月应作详细报告一份,陈请总库、总会审核,报告式样另行颁发。

七、总库、总会派员视察各库、各会人事状况时,各库、各会应予视察员各项便利,并由视察员缮具报告,陈请正副主任审核。

八、本库、本会关于人事事宜之各项规程,由总库、总会另订之。

九、本章程如须增修时,由总库、总会订定之。

十、本章程自七月一日起实行。

同人预支劳金办法

二十年六月

一、同人如有特别事故,陈准正副库长、经副理(在总处陈准正副主任),得预支劳金,在上半年以三个月月薪为限(上半年一月内预支者,以一个月为限,二月内以二个月为限),下半年亦然。如上半年未预支者,下半年得预支六个月。(www.xing528.com)

(参看《同人储金优待办法》第二、第三条。)

二、此项预支劳金,准记入暂记欠款科目内,以后庶务处不许挂欠。

三、此项预支劳金,在劳金发给时,照数扣除,归清暂记欠款。

四、同人住本会所建住宅者,应付租金,准其在劳金内预支(仍在暂记欠款科目内拨付租金),但以前条所定限制为度。

沪库会同人本年已预支壹个月者,须并入计算。

同人储金优待办法

二十年六月

一、同人得以上届所领劳金数为度,存入本会二年定期储金,但得随时提取,仍照普通定期例算给红息,名曰同人特别定期储金,惟提取时须声明理由,陈准正副库长、经副理(在总处陈准正副主任)。

上项特别储证可借用活期存折,加盖“同人特别定期”字样,归特别储金科目。

二、同人得以半年薪数为度,存入本会活期储金,照周息七厘算给,不再给红利,名曰同人特别活期储金,但凡预支劳金者,不得同时再享此权利。

三、上项特别活期储金,照甲种活期例凭折收付(折上加盖“同人特别活期”字样,帐内立同人银元户)。凡预支劳金者,此折应先结清,或只存拾元以内之数,将折交存本库会,俟预支数了清后,再行发还使用。

四、前两项特别储证,均应以在库会供职之本名立户,不得用某记及别号,并不得寄存他人款项。如有寄存情事,经查出后,不得再享储金优待权利。

五、本办法自二十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同人储蓄金细则

二十年六月

一、每届同人储蓄金,以某年份同人储蓄金名义,拨存上海储蓄会,开立十年长期特别储蓄证,由总会保存,同时由总会用各人名义,将各人存数登记帐册(补助帐),并于每半年决算后,将各人本息红利总结数目通知各同人。(通知书式附后)(36)

二、上项储蓄金,无论已否满期,俟该职员供职已满十年时,即将应得本息一次付与之,但不愿领取者,得展期五年(自十年储金期满日或供职十年期满日起算),仍照十年长期例计算红息(每半年复利一次),五年后愿再展五年者听。

三、上项储蓄金第一次将历届本息红利发给之后(或展期之后),第二次再俟供职十年期满,仍照第一次办法办理,以后以此例推。

四、前项所称供职十年,以扣足在职日期计算,有间断者,其年资得前后并计。

五、职员照前条办法届期领取储金或愿展期者,须填具声请书,签名盖章,并经正副库长、经理核阅盖章(总处呈正副主任核阅盖章),送交总会分别核办。(声请书式附后)(37)

六、储蓄金未满期而职员供职又未满十年而离职者(或十年期满后第二次未满十年),经该员声请时,得照历届应得本息红利总数,填给特别储蓄证(定期二年)。上项特别储蓄证上应注明,如在期满以前发现该员对于库会有亏欠公款情事,本库会得扣抵之,并注明,此项特别储蓄证不得作抵押品。

七、第二条所称本息一次付与,应将该员应得本息红利结至上届为止,先行一并付给。其未经决算之应得红息,仍俟决算后再行补给。

八、第六条所称填给特别储证,在一月至六月内声请者,须经过决算转帐后,在七月内换给新证,旧帐结至六月底止,新证按七月一日起期;在七月至十二月内声请者,次年一月内换给新证,旧帐结至十二月底止,新证按次年一月一日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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