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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四行联营机构文字版的人事细则被稽核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民国二十年六月二十九日不列号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办事细则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八条之规定,总库、总会人事股主管员,各库、各会人事课主管员,均应遵照办理。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任用细则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任用细则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任用员生依照办理。

北四行联营机构文字版的人事细则被稽核

启者,兹订定库会任用细则、考试细则、训练细则、考核细则各一件,抄送阅洽查照。此致

沪库、沪会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总稽核处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储蓄会总会

再,兹又订定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办事细则一件,一并抄交。又,前四项细则兹已印刷多册,随函附上。任用、考试两种留存备用,训练、考核两种所有库会各员每员可发给每种各壹册。又及。

中华民国二十年六月二十九日不列号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办事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八条之规定,总库、总会人事股主管员,各库、各会人事课主管员,均应遵照办理。

二、人事股主管员秉承主任、副主任,督率股员,掌管下列事项:

甲、关于一切人事规章所规定事项。

乙、关于主任、副主任交办事项。

丙、关于人事股拟办事项。

三、人事课主管员秉承库长、经理,督率课员,掌管下列事项,但遇主任、副主任直接交办案件时,秉承主任、副主任办理之:

甲、关于一切人事规章所规定事项。

乙、关于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交办事项。

丙、关于人事课拟办事项。

四、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对于规定交办拟办各事项,除得随时贡献意见外,只负分别照办、承办、设计之责,所有一切处决之权,属于总库、总会者,由主任、副主任操之,属于各库会者,由库长、经理操之。

五、人事股、人事课之文书,由主管员率同人事员生撰拟、收发、归档,毋庸照普通文书办理,仍由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分别署名盖章,但人事课主管员直接奉主任、副主任之命委办案件时,得由主管员密复交办之主任或副主任,毋庸知照库长、经理。

六、人事股、人事课所用文书之封套,应有特别标记,并加“亲启”字样,以资鉴别。

七、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秉承主任或副主任,每年举行各该库、会全体员生总检查一次,并缮具报告,密陈所秉承之主任或副主任。

八、人事股人员之考核,由主任、副主任任之,人事课人员之考核,由库长、经理任之,并密陈主任、副主任。

九、人事股、人事课员生对于一切工作,有严守秘密之责,如有泄漏,应照其他员生加重惩戒。

十、本细则经主任、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任用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任用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任用员生依照办理。

二、本细则所指员生,系自领股、领组起,至练习生止。

三、除总库总会领股、各库各会领组暨分库分会管理外,其余称办事员、助员。其初入库、入会服务尚须见习者,称练习办事员、练习助员、练习生。现在本库、本会服务之员生,由总库、总会根据本条,分别编定之。

四、本库、本会任用新员生,除有经验学问,由主任、副主任所素知,自行觅定者外,余须经考试手续,及格者方可录用。考试细则另订之。

五、练习办事员、练习助员见习时,以一年为度,期满除不胜任者得辞退外,余分别以办事员、助员任用,但成绩优异者,亦得授予办事员以上之职务。

六、练习生学习时期,以三年为限,期满除不胜任者得辞退外,余分别任为助员,但成绩优异者,未届期满亦得升任。

七、管理以上人员之任用,由正副主任裁定之,其余人员之任用,亦由正副主任裁定,但属各库、各会者,得由库长、经理保荐,应按照第四条办理,将考试成绩陈报总库、总会备案。各库、各会新员生之任用,如系扩充名额者,事前须得总库、总会之许可。

八、新任用人员之薪俸属库、会者,由各库、各会事前密函总库、总会商定之。

九、员生服务成绩,由各该管人员依照考核细则办理之。

十、加薪之人数、额数暨次数,依据各人成绩及营业状况定之。

十一、本库、本会对于员生之有特别任务者,得酌给津贴。

十二、本库、本会对于员生之膳宿、车资等生计事项,得依所在地情况,拟具办法,陈准正副主任后,酌予资助。

十三、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考试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考试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任用细则第四条之规定,凡录用新员生时适用之。

二、考试练习办事员者,须具专门以上毕业之学力,考试练习助员者,须具高中或普通专门以上学校毕业之学力,年在十八岁以上,有人介绍者为合格。

三、考试练习生者,须具初中以上学校毕业之学力,年在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有人介绍者为合格。

四、合于上列规定学力之投考员生,得将详细履历并最近照片,交由介绍人转陈本库、本会,审查合格者,准予存记,定期受试,不合格者发还。

五、考试科目应分下列各门:

但各库任用出纳助员或练习生时,得免去甲、丁、戊、己科目之考试,另以辨别银洋、钞票成色、真伪科目代替之。

六、上列乙、丙、丁、戊、己五门之题目,应各由极浅至极深,以能测尽投考人之学力为原则。品性测验,除考试人之观察外,并应得其家庭关系人、学校负责人之证明。

七、投考员生之试验成绩特别优异者,得提高其考试级数任用之。

八、考试事宜,由总库、总会人事股或各库、各会人事课执行之,并得由主任、副主任、库长、经理派员会考,录用与否,由总库、总会及各库、各会之有任用权者裁定之。

九、录用员生之保证,查照保证规则办理之。

十、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考核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考核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考核员生成绩,依照办理。

二、考核标准列举于下:(www.xing528.com)

甲、守规:指一切服务规则而言。

乙、从命:指遵守各该管辖者之命令而言。

丙、勤劳:指工作勤惰而言。

丁、敏捷:指工作迟速而言。

戊、整洁:指工作仪表而言。

己、精细:指审慎程度而言。

庚、和睦:指同事间分工合作而言。

辛、礼貌:指个人仪容举止及接待顾客之态度而言。

壬、自动能力:指推陈出新、条陈改进意见而言。

癸、干练:指应付环境、处理难题妥帖周到之程度而言。

凡不合于上项标准者,各该管辖人得随时密告人事课负责人注意纠正之。

人事课查觉时,亦得告知该管辖人注意之。

三、服务成绩,以甲、乙、丙、丁四等订定优劣。

四、总库、总会员生之服务成绩,由总秘书会同人事股随时考核,每季列表,具报正副主任审核之。各库、各会员生之成绩,由各该管人员随时考核,每季列表,报告人事课转陈库长、经理审核后,由人事课汇陈总库、总会备案。

五、员生有左列行为之一者,酌予记功:

甲、一季未请假亦未迟到早退者。

乙、对于行务有特殊劳绩者。

丙、条陈改良意见或进展方法,经采用实施后确有成效者。

丁、除该管员外,举发同人舞弊情事,经侦查属实者。

戊、服务之余,勤奋向学,有显著之进步者。

六、员生有左列行为之一者,酌予记过,情节较重者,并得予以赔偿、降级、罚薪、减薪、开除各种之处罚:

甲、无故迟到或擅离职守者。

乙、办事疏忽致本库、本会受经济上之损失者。

丙、不听指挥者。

丁、得罪顾客者。

戊、党同伐异,致业务受损失者。

己、泄漏秘密者。

庚、言行有重大失检者。

七、总库、总会员生之功过,由总秘书随时陈报正副主任核定之。各库、各会员生之功过,由该管员随时报告人事课,转陈经理、库长核定之,并每季汇陈总库、总会备案。

八、总库、总会根据各员生之考绩及功过,分别升级、加薪、留级、降级、罚薪、减薪、开除、赔偿,并支配奖劳金,但各库、各会对于员生惩戒事项,认为有紧急处分之必要者,得先行裁决,再请总库、总会备案。

九、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训练细则

盐业、金城、中南、大陆银行准备库、储蓄会训练细则

一、本细则根据人事章程第一条之规定,本库、本会训练员生,依照办理。

二、训练范围以下列各项为限:

甲、关于涵养品性事项。

乙、关于增进学术事项。

丙、关于锻炼身体事项。

丁、关于促进效能事项。

三、本库、本会为员生修养品性起见,得酌用个别训话或小组训话方式,由人事股、人事课主管员任之,或开讲演会,由本库、本会重要人员或临时邀请名人担任讲演。

四、本库、本会青年人员愿入当地青年会以资修养者,由各人事股、人事课负责人介绍入会,并由库、会代缴经常会费。

五、本库、本会各主管人认某员生有补充某项学术之必要时,该员生应投入指定学校或学术团体补习指定学科,至管辖库、管辖会认为满意时止。其学费得由管辖库、管辖会代付之。

六、指定补习之员生,应于学期终了时,缴验学业成绩报告单。成绩优异者,分别记功。其有始无终者,除责令继续补习至满意为止外,应将所领学费缴还管辖库、管辖会。

七、本库、本会员生自愿补充学术,经管辖库、管辖会核准者,得请管辖库、管辖会代付学费,但须于学期终了时,缴验学业成绩报告单。成绩优异者,分别记功。其有始无终者,应将学费缴还。

八、员生组织学术团体,经管辖库、管辖会核准者,得请求管辖库、管辖会酌贴经费。该团体应将工作情形每季具报,经管辖库、管辖会认有成效者,得续拨经费。其办理不善者,管辖库、管辖会得改组之,或解散之。

九、本库、本会认为必须一般补充之学识,得设定期学术讲演,库、会员生非有正当之理由得许可者,应一律前往听讲。

十、本库、本会为锻炼员生身体起见,得指定体育专家指导之。

十一、本库、本会为便利员生阅书及练身起见,得酌置图书及练身器具。

十二、本库、本会认有创办刊物以便各库、各会沟通消息之必要时,其办法另订之。

十三、本库、本会认有资送人员赴海外考察或研习学术之必要时,其办法另订之。

十四、各库、各会应将训练事宜,按季具报总库、总会审查,遇有重要事项,随时陈请鉴核。

十五、关于训练员生之经费,由各库、各会开具预算,陈准总库、总会后,于奖劳金内提用之。

十六、本细则经正副主任核定施行,修改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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