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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展毒性大案,判决死刑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进展于当日9 时许放置完毕后便驾驶租来的小客车,返回台北县中和租屋处。6月2日,全案经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终结,认定王进展在11 处商店摆放掺有氰化物的饮料,涉嫌11 次的流通物下毒罪、1 次杀人罪和10 次杀人未遂罪,从重以连续杀人罪嫌起诉,要求判处死刑。7月11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以连续杀人罪判处王进展死刑。

王进展毒性大案,判决死刑

经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千面人”[2]王进展犯罪事实如下:王进展为得财产上的不法利益,遂仿效网络上“千面人”下毒恐吓厂商的手法,于2005年5月13日分别在台中地区购买蛮牛12 瓶、在台北县中和住处附近购买保力达B 两瓶后,于5月17日携带6 至7 套服装氰化物及蛮牛、保力达B 等犯罪工具,租车南下至台中。王进展于车内换装并打开蛮牛饮料,以医院药师专用的双头勺,每瓶掺入3 至5 勺的氰化物,并将印有“我有毒,请勿喝”字样及毒性骷髅头图样的自粘纸条贴在两种饮料玻璃瓶外,随后将已掺入添加有氰化物的蛮牛与保力达B 饮料,混杂摆在商店内公开陈列、贩售的饮料架上或冰箱内。

王进展于当日9 时许放置完毕后便驾驶租来的小客车,返回台北县中和租屋处。返回途中在多处不详地点,将其穿着进入商家放置“毒蛮牛”与“毒保力达B”时的衣裤、帽子、眼镜、铁制勺子及剩余的氰化钾等物陆陆续续丢弃。

2005年5月17日晚间21 时25 分许,周乙桂至台中市市府路63 号全家便利商店,购得王进展前述时间所混杂在该店内的添加有氰化物的“毒蛮牛”一瓶,饮用后,步出店外随即倒地,经送台中医院转送台中荣民总医院医治,延至翌日即2005年5月18日晚间23 时32 分,终因氰化物中毒合并心肺衰竭不治而死亡。2005年5月17日晚间22 时左右,赵世芳、何汉森至台中市中正路125 号OK 便利商店,购得王进展混杂在店内的添加有氰化物的“毒蛮牛”饮料一瓶,赵世芳饮用一口察觉有异常后,即由同行的何汉森浅尝一口随即吐出时,赵世芳旋即倒地,二人经送台中荣民总医院医治后,幸好急救得当二人均未罹难死亡。2005年5月18日凌晨3时20 分许,李峰铭至台中市建国路202 号711 便利商店,购得王进展混杂在该店内的添加有氰化物的“毒蛮牛”饮料一瓶,饮用一口察觉有异常后,经送台中荣民总医院医治后,幸好急救得当而未罹难死亡。(www.xing528.com)

6月2日,全案经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终结,认定王进展在11 处商店摆放掺有氰化物的饮料,涉嫌11 次的流通物下毒罪、1 次杀人罪和10 次杀人未遂罪,从重以连续杀人罪嫌起诉,要求判处死刑。7月11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宣判,以连续杀人罪判处王进展死刑。

图8 台湾毒蛮牛恐怖事件(1—2.台湾警方将瓶身贴有“我有毒,请勿喝”警告标签的“蛮牛”饮料带回做进一步鉴定;3—4.犯罪嫌疑人王进展被逮捕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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