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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金分布失衡与投机:中国银行业研究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伴随着银行机构设置区域失衡的,是银行资金投向的区域失衡。[117]从银行业整体资金分布来看,1936年全国银行业的可运用资金为68.4亿元,其中上海一埠就达32.7亿元,占总数的47.8%,其余资金大部分分布于天津、南京、无锡、汉口等地。银行业投机地产,以上海为最盛。银行业对地产的投资,相比较于公债的投资,更难于考察。总之,无论如何遮掩,银行业对地产关系紧密已是不争的事实。

银行资金分布失衡与投机:中国银行业研究

近代银行业的资金流向,不仅在不同行业、具体对象上极不平衡,而且在地域分布上还具有高度集中于沿海、沿江口岸城市的特征,造成的结果是农村经济凋敝,农业资金匮乏,高利贷盛行。

抗战之前,由于中国新式工业大部分集中于上海无锡青岛天津、广州等少数几个沿海口岸城市,另有少量分布于沿江地带,至于内地更是鲜有现代工厂设置。银行业的地域分布亦与工业布局相一致,大致形成东南沿海与长江沿岸的“T”字形分布格局,下表为1934年全国银行地域分布统计:

表3-6 全国银行总分支行地域分布统计(1934)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1935年印行,第A3~A4页。

根据表3-6统计,沪、汉、平、津、京、广、杭、渝、青九个口岸城市,银行总行达98家,占全国银行总行数的62%,分支行数377处,占32%。其次则以江浙二省为多,总、分支行分别占到19%和21%,其他21省及国外总行仅31家,不过19%,分支行稍多,但亦未过半。

在银行业整体布局中,随着上海成为国内汇兑与国际贸易中心,银行业集中于上海的趋势日益明显。1934年是1930年代新设银行最多的年份,当年新设银行20家,其中上海就有8家,占40%,且资本相对较大,多为百万以上。[113]不仅新银行将总分行设在上海者居多,部分已有银行亦将总行迁往上海。据笔者所查,先后有十余家影响较大的银行,如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中孚、中国、交通新华、中国实业、农商盐业金城、边业等银行,先后将总行(或总管理处)从杭州、天津、北平、沈阳等地迁至上海。[114]甚至有营业范围限于一省一地的地方银行,“亦莫不先后设立分行于上海”,截至1934年底,仅上海一地的银行总行既达60家,分支行128处,分别占全国银行总行与分支行的38%和11%。[115]

由此可见,近代中国银行业的区域分布,以沿海地带尤以上海为最多,江浙以及沿江城市次之,而偏僻地区,工商业不发达的省份,如甘肃、吉林、黑龙江、绥远、察哈尔、云南、宁夏、贵州等省,不但总行鲜见,就是分支行也极少有。

伴随着银行机构设置区域失衡的,是银行资金投向的区域失衡。银行业的资金投放以新式工厂集中地上海、天津、青岛、无锡、南京、汉口等沿海、沿江城市为重点,较少能够惠及内地工商企业。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例,它1931~1933年三年工业放款中,投向上海一地的款项分别高达61.37%、56.14%、48.26%,尽管有下降的趋势,但平均下来也有半数以上,投放于其他各埠的不到一半,且都是沿江工业城市,内地工业放款几乎为零。[116]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的放款中,上海占一半左右,上海以外的城市中,长江沿岸城市又占一半以上,该分行在抗战前超过50万元的大宗工业放款共11笔,其中上海8笔,3笔在沿江城市。[117]从银行业整体资金分布来看,1936年全国银行业的可运用资金为68.4亿元,其中上海一埠就达32.7亿元,占总数的47.8%,其余资金大部分分布于天津、南京、无锡、汉口等地。[118]

因此,无论是从地域分布还是资金流向来看,近代中国银行业“厚于都会商埠,而薄于地方县邑”[119],“偏在一隅”的不均衡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大量的资金集中于都市,投资于工商业的比例又极低,银行资金的唯一出路便是投机。

投资与投机的区别,近代著名经济学家朱斯煌指出,“投资者每思其资本之安全,利息之稳固,与夫股票市价之平衡,而投机者则不然,其意在冒险,心存赌博,固其志常欲利息之高出寻常,本金之安全与否,非所计也”,因此,“是否为盲目追逐高利息,是否注重本金安全,是否为建立在对投资对象充分了解基础上的永久投资”等特征,是投资与投机的重要不同。[120]如果以之为标准,反观近代中国银行业的资金运用,即可见银行投资的投机性特征明显。这种投机性在房地产外汇等方面表现得异常活跃。

银行业投机地产,以上海为最盛。因为上海是全国工商业中心,并有国内政治势力难以达到的租界为庇护,随着近代工商业的日渐发达,“不仅国人多趋集于此,海外各国人士,亦极注目焉,于是人口日众,房屋需要繁多,地价遂日增月涨”[121],投机分子乘机从中操纵,地产成为社会资本投机的主要对象。

根据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历年的统计,上海公共租界各区地价的增长,十分迅速:中区地段在1903~1933年这30年中,每亩约增高978%,北区增长867%,东区增长606%,西区至有统计的1930年就已增长1062%,如果按照此趋势估计1933年的数值,应当更远高于此。[122]

上海地产的大幅增长,多大程度上是银行业投机的结果呢?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银行资本与房地产投机的关系。银行业对地产的投资,相比较于公债的投资,更难于考察。因为地产交易被《银行法》所禁止,所以,即使这些银行对地产的投资十分踊跃,但在其营业报告中,地产投资一块常常成为一个被隐藏的项目,不肯公开于账面。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对地产的投机就无迹可寻,如在有些银行的损益计算书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利润来源中往往有“房地产进益”或“房地产租金”等项目出现,在有些银行的营业报告中,也常常会露出蛛丝马迹,如1923年浙江兴业银行、四明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大陆银行、四行储蓄会等银行的年终报告中曾有营业用以外之房地产投资额统计,总额达2400余万元。[123]中国银行1930年营业报告中也曾提到“地产投资过多,徒使地价日涨,租金随昂,亦即金融界未臻健全之象征”[124]。又如在1931年报告书中再度指出“公债与地产剧烈膨胀之危险,去年报告中已痛切言之,不意本年度愈趋愈烈,发生种种不自然之信用膨胀”[125]。总之,无论如何遮掩,银行业对地产关系紧密已是不争的事实。

事实上,银行业对地产的投机,主要不是直接投资,而是采取以抵押放款为主的间接投资方式。在近代上海金融市场,房地产的道契,尤其是租界地产道契成为流动性最高和数量最多的信用工具,银行对于以道契为抵押的贷款申请十分欢迎:“只要有道契,便可以向银行抵押,换取现金,一点不会发生困难;而银行需要资金时,亦可以随时以道契向外国银行转押,同样方便。”[126]足见以道契为抵押的地产放款,为银行业所普遍欢迎。

银行业的地产放款,以1930年前后为高潮,此时期地产放款往往占各银行放款总额的50%上下。以1933年数据为例,各银行储蓄部资产负债表统计中,除了自购房地产外,房地产抵押放款为最重要部分:浙江兴业银行360万元抵押放款中,地产放款占49%,为176万元;上海银行押款888万元中,地产占39%,343万元;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押款198万元,地产占68%,134万元;中国垦业银行押款189万元,地产占81%,153万元;中国实业银行与中国企业银行的抵押放款则全部为房地产押款;四行储蓄会则直接购买价值886万元的房地产;新华银行也直接购进地产133万元。[127]

银行业热衷于地产押款,使得上海地产交易量大幅提高。据《上海地产月刊》统计,1930年上海地产交易量为6500万元,1931年增为13 100万元,期间每月成交数目,多则千万元,少则数百万元,1926年至1930年短短几年间,上海地产价值共增加2亿两,其中1930年一年所增,占其半数。[128]

从银行获得押款的地产经营者,几乎都带有显著的投机心理。下面一段关于当时上海地产经营者的描述很能反映地产经营的投机性:“上海大半买主,多系浮泛而无完全实力者,鉴于该业之利厚事妥,遂异想天开,在买卖未交割前,预先商之戚友或素稔之银行钱庄,以所欲购之产作为抵押品,将押款权充购价,或购进后随即押出,故空头买卖愈多,藉此等抵押以作后盾者亦愈繁,获利亦颇可观也。”[129]可见此种地产押款,是无任何自有资本的投机者将欲购而未购之地产作为抵押,就可以从银行获得押款,再将购买的地产转手而获得利润。尽管此种地产经营投机性质确凿,但对于银行来说,因此种押款“期限不久,兼有较高之利息可取,故乐于贷借”[130]。对于银行业的这种做法,时人批评银行在“明知地产价值的狂涨并非合理”的情况下,“对于地产的供求方面、政治方面、国际方面,仅仅是毫没一些观察和考虑,只知有涨无跌,纵情投资”,[131]将资本安全置之度外,不惜冒投机失败的巨大风险,将一半的贷款投放于地产炒作,足见银行业对地产投机的热衷。

地产之外,外汇亦是近代银行业投机的一个重要方向。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外商银行在华业务的一度衰退,中国银行业始涉足外汇交易。随着外汇业务的发展,本国银行兼营外汇业务的除中国、交通两行外,还有上海、浙江实业、浙江兴业、东亚、华侨、汇业、中孚、大陆、金城、国货、中南及中国企业银行等十余家参与外汇交易。[132]到20世纪20年代以后,外汇交易已经成为各银行获取利润的主要方式之一。尤其是20年代末,外汇与标金之间的“套做”使银行业的外汇交易越来越具有投机的色彩。所谓“套做”,是指投机者在金融市场通过大量吞吐外汇或标金,利用两者之间的价格波动获取暴利的手段,以标金与日汇为套做例,“如若日汇因供求关系,逐渐高涨,而金价则依然如故,则卖汇者必纷纷买进标金,同时按行市卖出日汇,遂可获利,反之亦然”[133]。因为当时上海金业交易所的标金交易,大多为期货交易性质,且多以外汇结算,两者价格都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这就给标金与外汇的套做提供了可能。

据金业交易所方面统计,上海金业交易所标金交易总额,1924年为2870万条,1925年为4689万条,1926年为6232万条,1931年增至11 000条之多,以1931年为例,以当年标金平均价格480元日汇计算,全年标金交易总额价值日汇近700亿元,[134]其数量之大可见一斑。相应的,银行方面用以标金交易的外汇资金亦十分庞大,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23年所做不过300余万元,后又渐有起色,1925年增至440余万元,1926年达660余万元,1927年北伐军兴,故是年只做370余万元,1928年时局渐趋稳定,逐渐增至580万元,除本行外,浙江实业每年约400万元,广东银行300余万元,浙江兴业300余万元,中孚、工商等银行每家约100万元左右”[135]。根据中国银行年报,在20世纪30年代初外汇标金投机的高潮时期,该行1932、1933、1934年用以标金的外汇交易金额为国币16 100万元、95 600万元、98 900万元,[136]如果把1933年的国币按贬值的美金计算,1932年至1934年的外汇交易,增加达4倍之多。如此庞大的套做交易中,买空卖空的投机交易占绝大多数。

投机行为使标金与外汇的价格大起大落,给正常的商业贸易带来不利影响,1934年9月,财政部训令上海银行公会以及财政部驻上海交易所监理员,严禁标金与外汇的投机买卖,并要求此后标金买卖必须现金交割,且不得以外汇结算。[137]标金与外汇的套做投机失去了炒作的空间,但外汇交易却并未被禁止。

抗战爆发后,无论是商业银行抑或是国家银行,更是将外汇投机作为敛财的工具。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在抗战之初就强调外币资产的重要性,提出“今后金城的生命线在外汇”,在业务上“要多拉存款,少做放款,以吸收进来的存款多囤物资,多购外汇”。[138]1938年底,金城银行在香港设立特别会计处,专门从事外汇投机。甚至在国民政府实行外汇统制后,周作民还暗中指使各分行经理用皮箱装运现钞飞赴香港套购外汇,据时任金城重庆分行经理的徐国懋回忆,赴港人员每次携两箱现钞至港,即可套进美汇几万元,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用这样的方法金城先后套购了美汇几十万元。[139]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利用香港、新加坡等地分行,把法币从上海辗转运到香港、新加坡,低进高出,进行外汇投机,获利颇丰。1938年该行仅上海分行就通过这种手段获利220多万元。[140]事实上,不光商业银行如此,代表官方实施外汇统制的国家银行也同样从事外汇套购活动。1939年3月中英平准基金委员会成立,交通银行总经理唐寿民担任中方委员,每天参与外汇牌价的制定,这就为交通银行套购外汇大开方便之门。交通银行利用这种便利,在香港分行开设了一个名为“聂法记”的暗账户,大量抛售法币,投机英汇、美汇。到1942年,交行所拥有的外汇资产达6000万元美元,是抗战初期的10倍多。[141]除上述金城、上海、交通之外,其他诸如浙江实业、浙江兴业、中南、大陆、盐业、新华、中孚等稍有资力的银行无不从事外汇投机,据统计,1938~1939年间,上海从事买卖外汇的游资高达30亿元,而这些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业。[142]

从战前的外汇标金套做,到战时违规套购外汇,可见从事外汇投机已经是近代中国银行业的普遍现象。尽管近代中国银行业的投机行为在地产与外汇两个领域表现得较为显著,但并不意味着它们的投机活动仅限于这两个领域,事实上,在股票、期货贸易(如大条银、棉纱橡胶等)、战时物资囤积等方面的投机活动中,无不有银行业的身影。诚如时人所指责的,近代中国银行业“素来缺乏伟大之气魄,每喜专从目前所获得之利润丰歉程度打算”,“故其资金运用途径及活动之范畴,带有浓重的目光短浅、贪图近利之投机色彩”。[143]

【注释】

[1]沈祖杭:“吾国银行与工商业”,载《银行周报》第20卷第21号(1936年6月),第3页。

[2]陈紫翔:“我国银行与工业”,载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762页。

[3]全汉升:《汉冶萍公司史略》,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2年版,第130~131页。

[4]陈紫翔:“我国银行与工业”,载陈真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第766页。

[5]“刘鸿生致刘念孝函” (1935年9月11日),载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中),第29页。

[6]“刘鸿生与虞和德、荣宗敬、郭顺、聂潞生呈蒋介石等‘请求政府救济实业请愿书’”(1935年11月),载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刘鸿生企业史料》 (中),第26页。

[7]吴承禧:“民国二十四年度的中国银行界”,载《东方杂志》第33卷第7号(1936年4月),第81页。

[8]“各种放款增长统计”,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 《金城银行史料》,第156、367页。

[9]事实上不仅金城银行如此,在大部分时期,由于近代工矿业实现高额利率的能力以及环境并不理想,银行业商业放款绝大多数流向利润较高的同业拆放,尤其是对钱业的拆放当中去了。参见兰日旭:《中国金融现代化之路》,第171~172页。

[10]“国货工业放款占全行放款的比重” (1931~1936),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504页。

[11]吴承禧:《中国的银行》,第54页。

[12]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史教研室编:《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参考资料》 (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6页。

[13]马炳荣:“浙江实业银行”,载上海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旧上海的金融界》,第132~133页。

[1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一家典型的民族资本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简史》,第16、33页。

[15]王宗培:“中国公司企业资本之构造”,载《金融知识》第1卷第3期(1942年5月),第178页。

[16]王业键:《中国近代货币与银行的演进(1644~1937)》,“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1981年印行,第87页。

[17]王宗培:“中国公司企业资本之构造”,载《金融知识》第1卷第3期(1942年5月),第172页。

[18]《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 《大生系统企业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23页。

[19]社会存款占自有资本的比例系作者根据数据计算而得。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近代百货商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57、167页。

[20]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近代五金商业史》,第135页。

[21]关于近代企业吸收社会存款、向钱庄业融资、企业内部资金调拨的研究,可参见朱荫贵:《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朱荫贵:“论钱庄在近代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和作用”,载《社会科学》2011年第8期。

[22]“各地银行放款利率”,载汪敬虞编: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1895~1914)》(第2辑下册),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16页。

[23]聂其焜:“吾国纺织业与日本之比较”,载《上海总商会月报》第5卷第10号(1925年10月),第7页。

[24]“金城的工商放款利率”,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 《金城银行史料》,第173页。

[25]“上海华商纱厂之宣言”,载《银行周报》第11卷第18号(1927年5月),第10页。

[26]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调查部:《纱》(商品调查丛刊),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31年印行,第210页。

[27]吴承禧:《中国的银行》,第58页。

[28]陆伯鸿:“西雅图归客之感想”,载《上海总商会月报》第5卷第10号(1925年10月),第9页。

[29]姚崧龄:《中国银行二十四年发展史》,第117页。

[30]卜明:《中国银行行史》,第254页。

[31]“行务会议议决案”(1923年7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125页。

[32]“上海银行1934年度营业报告书”,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503页。

[33]“放款业务综合统计”,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192、627页。

[34]《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26页。

[35]《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27页。

[36]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版,第13页。

[37]这21种公司债票为启新洋灰公司兴业、启新洋灰公司七厘、永利化学江南水泥、纬成、美亚丝绸、江南铁路民生实业、三北鸿安、航业(一)、航业(二)、闸北水电(一)、闸北水电(二)、北京电车、中兴煤矿、六河沟煤矿(一)、六河沟煤矿(二)、大通煤矿(一)、先施、永安、同泰盐垦与茂昌等。参见王宗培:“公司债票在中国”,载《申报周刊》第2卷第12期(1937年3月),第247页。

[38]吴毅堂:《中国股票年鉴》,中国股票年鉴社1947年版,第3页。

[39]沈春雷编:《中国金融年鉴》,第116页。

[40]沈春雷编:《中国金融年鉴》,第119页。

[41]王宗培:“中国公司企业资本之构造”,载《金融知识》第1卷第3期(1942年5月),第174页。

[42]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编:《陈光甫先生言论集》,第5页。

[43]王宗培:“中国金融业之新动态及其批评”,载《申报月刊》第3卷第7号,第22页。

[44]卜明:《中国银行行史》,第256页。

[4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一家典型的民族资本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简史》,第16页。

[46]“上海银行工矿企业放款按业别统计表” (1926年12月31日),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161页。

[47]“工矿企业放款增长,大户放款极为突出”,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157~158页。

[48]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一家典型的民族资本银行:浙江兴业银行简史》,第16、33页。

[49]“上海银行工矿企业放款按业别统计表” (1926年12月31日),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162页。

[50]徐矛等编:《中国十银行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51]“工矿企业放款增长,大户放款极为突出”,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158页。

[52]卜明:《中国银行行史》,第257~258页。

[53]“交通银行行务纪录汇编(三)”,载交通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交通银行史料(1907~1949)》(第1卷·上册),第440~451页。

[54]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43页。

[55]《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50页。

[56]“中华棉业改进会第一届年会纪”,载《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15号(1932年8月),第5页。

[57]“申新二、五厂厂务会议记录” (1946年12月10日),载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荣家企业史料》(上),第498~499页。

[58]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45~246页。

[59]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46页。(www.xing528.com)

[60]《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42页。

[61]《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151页。

[62]“大生第一纺织公司历届股本盈亏表”,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 《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1页。

[63]参见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 《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192页注释部分。

[64]《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27页。

[65]“大生一厂续开股东常会议事录”(1933年2月26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77页。

[66]《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28~229页。

[67]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77页。

[68]“大生一厂维持会第一届业务报告”,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 《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02页。

[69]“大生一厂维持会第三届业务报告”,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 《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27、400~401页。

[70]“大生一、二、三厂委员、董事、监察联合会议案”(1930年10月4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22~224页。

[71]“大生一厂续开股东常会议事录”(1933年2月26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76页。

[72]“大生三厂续开股东常会议事录” (1930年10月13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28页。

[73]南通市档案馆、张謇研究中心编:《大生集团档案资料选编·纺织编》 (四),方志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

[74]南通市档案馆、张謇研究中心编:《大生集团档案资料选编·纺织编》 (四),第223页。

[75]“大生一厂续开股东常会议事录”(1933年2月26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76页。

[76]“大生一厂续开股东常会议事录”(1933年2月26日),载张季直先生事业史编纂处编:《大生纺织公司年鉴(1895~1947)》,第281页。

[77]《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29页。

[78]1933年4月,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以每银本位币1元折合上海规元(纯银)0.715两计算。参见“废两用元通告”(1933年4月5日),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第397页。

[79]《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41页。

[80]《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36页。

[81]《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39页。

[82]此处计量单位原为上海规元,为统一起见,作者以每银本位币1元折合上海规元(纯银)0.715两折合为元。参见《大生系统企业史》编写组: 《大生系统企业史》,第230页。

[83]“银行法”(1931年3月28日),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第662页。

[84]李一翔:《近代中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7~1945)》,第152页。

[85]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47页。

[86]魏上吼:“诚孚公司的鲜明特色”,载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编委会:《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 (第7辑),《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编委会1990年印行,第16页。

[87]“天津华商纱业之危机”,载《银行周报》第20卷第29号(1936年7月),第7页。

[88]“访问王洁之记录”(1957年4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385~386页。

[89]魏上吼:“诚孚公司的鲜明特色”,载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编委会:《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第7辑),第16页。

[90]“诚孚管理北洋商业第一纺织公司沿革”,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102页。

[91]“诚孚公司的历史与现状”,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101页。

[92]童润夫毕业于日本国立桐生高等工业专科学校,回国后曾任鸿章纱厂厂长、国民政府棉统会技术专员;曾伯康毕业于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纺织科,1922年回国后先后在上海、天津、汉口、重庆等地纺织企业任职;卢统之毕业于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纺织科,1928年回国后先后在上海日华、振新纱厂、山东仁丰纱厂任技师、工务主任、厂长等职;朱梦苏1918年从日本东京高等工业学校纺织科毕业回国,先后在三新纱厂、申新二厂、申新七厂任工程师,1933年被无锡振新纱厂聘为厂长兼总工程师。参见青波:“童润之先生访问记”,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108页;山禾:“诚孚公司主持人物介绍”,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107页。

[93]“恒源纺织厂盈利支配表” (1937年)、 “诚孚管理恒源、北洋纱厂损益累计表”(1940年11月),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08、420页。

[94]“诚孚公司的历史与现状”,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101页。

[95]“诚孚管理恒源、北洋两厂损益累计表”(1940年11月)、“天津恒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委托管理契约”(1943年1月),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20、431页。

[96]“诚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与现状及管理各厂历年损益计算书”,载上海档案馆藏档案Q198-1-7;“诚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新裕纺织公司1936年度决算表”,载上海档案馆藏档案Q198-1-1515。

[97]“诚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经过与概况及管理新裕一、二厂历年经营概况”,载上海档案馆藏档案Q198-1-1。

[98]青波:“诚孚的资本结构”,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99页。

[99]“诚孚信托公司接办新华化学工业厂”,载《纺织染季刊》第1卷第3期(1940年4月),第17页。

[100]史是:“诚孚信托公司”,载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编: 《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第21辑·经济(上)],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670页;“诚孚信托公司筹办纺织染化研究所”,载《杼声》第6卷第1期(1940年1月),第202页;“诚孚信托公司创办纺织机械训练所”,载《纺织染季刊》第1卷第2期(1940年1月),第210页。

[101]“恒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契约”(1938年7月1日),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12~413页。

[102]青波:“诚孚的资本结构”,载《纺织周刊》第9卷第7期(1948年2月),第99页。

[103]魏上吼:“诚孚公司的鲜明特色”,第16页。

[104]魏上吼:“诚孚公司的鲜明特色”,第17页;“恒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契约”(1938年7月1日),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12页。

[105]魏上吼:“诚孚公司的鲜明特色”,第18页。

[106]“溥益厂内部组织情况”,载上海档案馆藏档案Q198-1-54。转引自杜恂诚:“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信用制度的演进”,载该书编辑组:《半个世纪的求索: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建所50周年论文选》 (第2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312页。

[107]“朱梦苏回忆”(1964年1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394页。

[108]“访问宓冠群记录”(1960年7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390页。

[109]“北洋商业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1936年)、“北洋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章程”(1936年),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61、468页。

[110]“北洋商业第一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36年),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62页。

[111]“天津恒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与诚孚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订立的委托管理契约”(1943年1月),载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档案馆编:《金城银行档案史料选编》,第433页。

[112]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247~249页。

[113]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第A7页。

[114]沈春雷编:《中国金融年鉴》,第155~191页。

[115]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第A5页。

[116]“放款业务综合统计”,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627页。

[117]张仲礼主编:《长江沿岸城市与中国近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9页。

[118]洪葭管、张继凤:《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页。

[119]沧水:“吾国金融之分布于金融之中心及上海金融业资力之推测”,载《银行周报》第4卷第38号(1920年10月),第10页。

[120]朱斯煌:“投资与投机”,载《银行周报》第7卷第5号(1923年1月),第3页。

[121]陈炎林:《上海地产大全》,上海书店1991年影印本,第52页。

[122]吴承禧:《中国的银行》,第82页。

[123]吴承禧:《中国的银行》,第86页。

[124]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编:《1930年中国银行报告》,中国银行总管理处1930年编印,第38页。

[125]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编:《1931年中国银行报告》,中国银行总管理处1931年编印,第45页。

[126]张郁兰:《中国银行业发展史》,第85页。

[127]赵惠谟:“中国金融资本之特殊性”,载《中国经济》第2卷第2期(1934年6月),第4页。

[128]千家驹:“中国金融资本的病态”,载《当代杂志》第1卷第1期(1934年6月),第33页。

[129]陈炎林:《上海地产大全》,第77页。

[130]陈炎林:《上海地产大全》,第76页。

[131]吴红叶:“我国银行业投资的检讨”,载《银行周报》第19卷第49期(1935年12月),第12页。

[132]朱斯煌:《民国经济史》,银行学会1948年编印,第212页。

[133]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第508页。

[134]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第528页。

[135]“国外汇兑处进出口押汇部报告”,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207页。

[136]“中国银行二十一年年度报告”、“中国银行二十二年年度报告”、“中国银行二十三年年度报告”,载中国银行总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1912~1949)》 (上编·第3册),第2060~2132页。

[137]“财部取缔标金外汇之投机”,载《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期(1934年9月),第2页。

[138]“徐国懋回忆”(1960年5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572页。

[139]“徐国懋回忆”(1960年5月),载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金融研究室编:《金城银行史料》,第576页。

[140]吴景平:《抗战时期上海经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4页。

[141]史全生:《中华民国经济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83页。

[142]邹宗伊:《中国战时金融管制》,财政评论社1943年版,第131页。

[143]木公:“上海金融资本之性质及出路问题”,载《中央经济月刊》第2卷第2期(1942年2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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