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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本的补偿与不变资本比例有关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II部类的各种不同商品所包含的不变资本,可以有不同的比例;在这些商品中,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也可以有所不同;固定资本部分的寿命,从而它逐年的损耗,或者说,由它按比例地转移到它参与生产的商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可以是不同的。

固定资本的补偿与不变资本比例有关

在阐述年再生产的各种交换时,遇到如下的巨大困难。如果我们以问题的最简单的表现形式来说明,就会得到:

(I)4000c+1000v+1000m+

(II)2000c+500v+500m=9000,

最后分解为:

4000Ic+2000IIc+1000Iv+500IIv+1000Im+500IIm=6000c+1500v+1500m=9000。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只要是由真正的劳动资料(生产资料的一个特殊种类)构成的,就由劳动资料转移到劳动产品(商品)中去;这些劳动资料继续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而且是以它的旧的实物形式继续执行职能。只是劳动资料的损耗,即它们在一定期间持续执行职能时逐渐损失的价值,才作为借助于劳动资料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要素再现,才由劳动工具转移到劳动产品中去。因此,就年再生产来说,在这里我们从一开始要考察的只是固定资本中那些寿命在一年以上的组成部分。如果它们在一年之内就不能使用了,它们就要全部由年再生产来补偿和更新;因而这里研究的问题从一开始也就和它们无关了。至于机器以及其他具有比较耐久形式的固定资本,则会发生而且会经常发生这样的情况:尽管整个建筑物或机器的躯体寿命很长,但是,其中有一些部分器官却必须在这一年内全部进行补偿。这些部分器官,与那些必须在一年内补偿的固定资本要素属于同一个范畴

商品的这个价值要素绝不能和各种修理费用混为一谈。如果商品出售了,这个价值要素就会和别的要素一样货币化,即转化为货币;但是,在转化为货币以后,它和其他价值要素的区别就出现了。为了开始商品的再生产(总之,就是为了使商品生产过程成为持续的过程),在商品生产上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必须用实物来补偿;在商品生产上消耗的劳动力,同样也必须用新的劳动力来补偿。因此,通过出售商品得到的货币,必须不断再转化为生产资本的这些要素,不断由货币形式转化为商品形式。即使比如说在一定期限内购买较大数量的原料和辅助材料,形成了生产储备,以致在一定期间不需要重新购买这些生产资料,因而,在这种储备用完以前,出售商品所得到的、用于上述目的的货币可以积累起来,这部分不变资本会暂时成为已经停止执行能动职能的货币资本,那这种情况也不会使问题发生任何变化。这不是收入资本;这是停留在货币形式上的生产资本。生产资料必须不断更新,虽然这种更新的形式,就流通来说,可以是各种各样的。重新购买,即生产资料借以更新、补偿的流通行为,可以在较长的期限内进行,这时是一次投入大量货币,而且由相应的生产储备来补偿;或者这种流通行为可以在一个又一个的短期内进行,这时是迅速地连续地支出少量货币,而生产储备也较少。这一切都不会使事情本身发生任何变化。劳动力也是这样。凡是生产在一年内以相同规模连续进行的地方,已经消耗的劳动力就要不断由新的劳动力补偿;凡是劳动带有季节性或在不同期间需要不同劳动量的地方,例如在农业中,那就要相应地有时购买大量劳动力,有时购买少量劳动力。相反的,出售商品所得到的货币,当它使等于固定资本损耗的那部分商品价值转化为货币时,是不会再转化为生产资料的组成部分的,虽然它是补偿这种生产资本的价值损失的。它在生产资本旁边沉淀下来,保留它的货币形式。这种货币沉淀反复发生,直到年数不等的再生产时期结束为止,在这个再生产时期,不变资本的固定要素以它的旧的实物形式在生产过程中继续执行职能。一旦这种固定要素如建筑物、机器等等的寿命已经完结,不能再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它的价值就在它旁边存在着,全部由货币来补偿,即由货币沉淀的总和,由固定资本逐渐转移到它参与生产的商品中去的、已经通过商品出售而转化为货币形式的价值的总和来补偿。接着,这些货币就用来对固定资本(或固定资本的要素,因为固定资本的不同要素有不同的寿命)进行实物补偿,从而对生产资本的这个组成部分进行实际更新。可见,这些货币是不变资本价值的一部分即固定部分的货币形式。因此,这种货币贮藏本身是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是在固定资本的寿命还没有完结,从而还没有把它的全部价值转移到所生产的商品中去,还不必用实物进行补偿之前,固定资本价值或它的个别要素的价值在货币形式上的再生产和贮存。只有在这种货币再转化为固定资本的新的要素,以便补偿它的寿命已经完结的要素的时候,它才失去货币贮藏的形式,从而再能动地进入以流通为媒介的资本再生产过程。

就像简单的商品流通不是单纯的产品交换一样,年商品产品的交换也不能分解为它的不同组成部分的单纯的、直接的互相交换。货币在其中起一种独特的作用,这种作用尤其会在固定资本价值再生产的方式上表现出来。(假如生产是公有的生产,不具有商品生产的形式,情况又会有哪些不同,这是以后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再回到基本公式。第II部类是:2000c+500v+500m。在这里,一年内所生产的全部消费资料等于价值3000;在构成这个商品总额的不同商品要素中,就价值而言,任何一个要素都分解为2/3c+1/6v+1/6m;或者用百分率表示,分解为662/3c+162/3v+162/3m。第II部类的各种不同商品所包含的不变资本,可以有不同的比例;在这些商品中,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也可以有所不同;固定资本部分的寿命,从而它逐年的损耗,或者说,由它按比例地转移到它参与生产的商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可以是不同的。但是,这些都是和这里的问题无关的。说到社会的再生产过程,我们只是指第II部类和第I部类之间的交换。在这里,第II部类和第I部类只是在它们的社会的、大量的关系中互相对立。因此,如果对第II部类的一切生产部门进行综合考察,第II部类的商品产品中c这一部分价值的比例量(这对我们现在考察的问题是唯一有决定意义的)就是平均比例。

构成总价值2000c+500v+500m的各种商品中的每一种商品(它们大部分是同一商品种类),其价值都是=662/3%c+162/3%v+162/3%m。这里所说的,适用于每100单位的商品,无论它是属于c,还是v,还是m。

2000c借以体现的商品,其价值可以再分为:

1、13331/3c+3331/3v+3331/3m=2000c,

同样,500v可以再分为:

2、3331/3c+831/3v+831/3m=500v,

最后,500m可以再分为:

3、3331/3c+831/3v+831/3m=500m。

把1、2、3的c相加,就会得到13331/3c+3331/3c+3331/3c=2000。同样,3331/3v+831/3v+831/3v=500,把m相加,也是这样。全部相加,就会和上面所说的一样,得到3000总价值。

因此,第II部类的价值3000的商品量所包含的全部不变资本价值,都包含在2000c中;而500v和500m却连它的一个原子都不包含。这对于v和m来说也是同样适用的。

换句话说,第II部类的商品量中整个代表不变资本,从而能够再转化为它的实物形式或它的货币形式的那一部分,都存在于2000c中。因此,一切和第II部类的商品的不变价值的交换有关的事情,都不超出2000IIc运动的范围;并且这种交换只能在它和I(1000v+1000m)之间进行。

同样,对第I部类来说,一切和它们的不变资本价值的交换有关的事情,也不超出对4000Ic的考察范围。

1、损耗的价值部分在货币形式上的补偿

如果我们现在从下列公式开始:

I、4000c+1000v+1000m

II、…………2000c+500v+500m,

那么,商品2000IIc和同等价值的商品I(1000v+1000m)交换的前提是:2000IIc全部以实物形式再转化为第I部类所生产的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实物组成部分;但是,后者借以存在的商品价值2000包含着补偿固定资本的价值损失的要素,这个要素不需要立即用实物来补偿,而要转化为货币,这个货币逐渐积累成一个总额,直到固定资本需要以实物形式更新的时候为止。每一年都是固定资本的终年,固定资本时而需要在这个或那个单个企业,时而需要在这个或那个产业部门进行补偿;对同一个单个资本来说,总会有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固定资本需要补偿(因为固定资本各部分的寿命不同)。如果我们考察年再生产,——即使是原有规模的年再生产,也就是说,把一切积累撇开不说,——我们也不是从头开始。我们考察的是许多年中的一年,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刚诞生的一年。因此,投入第II部类的各种各样的生产部门的不同资本也会有不同的年龄。就像在这些生产部门从事生产的人每年都有死亡一样,每年也有许多固定资本在当年到达寿命的终点,必须用积累的货币基金实行实物更新。所以,在2000IIc和2000I(v+m)的交换中就包含着2000IIc由它的商品形式(消费资料)到它的实物要素的转化,这些实物要素不仅由原料和辅助材料构成,而且也由固定资本的实物要素,如机器、工具、建筑物等等构成。因此,2000IIc的价值中要用货币来补偿的损耗和正在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的数量,是完全不适应的,因为固定资本每年都有一部分必须用实物来补偿,但有一个前提,即在前几年,第II部类资本家手中已经积累了这种转化所必需的货币。不过,这一个前提既适用于前几年,同样也适用于当年。

在I(1000v+1000m)和2000IIc的交换中,首先要指出,价值额I(v+m)不包含任何不变的价值要素,因而也不包含任何用以补偿损耗的价值要素,即不包含由不变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转移到v+m借以存在的实物形式的商品中去的价值的要素。相反的,这种要素却存在于IIc中,并且正是这种因固定资本而存在的价值要素的一部分,不需要立即由货币形式转化为实物形式,而是首先要保留在货币形式上。因此,当I(1000v+1000m)和2000IIc交换时,立即遇到了困难:第I部类的2000(v+m)借以存在的实物形式的生产资料,用它的全部价值额2000要和以第II部类的消费资料存在的等价物进行交换,而另一方面,消费资料2000IIc却不能以它的全部价值额来和生产资料I(1000v+1000m)交换,因为它的价值的一部分——等于固定资本中有待补偿的损耗或价值损失——必须首先以货币形式沉淀下来,而在我们仅仅考察的当年再生产期间,不再作为流通手段执行职能。但是,使商品价值2000IIc所包含的损耗要素借以货币化的货币,只能从第I部类取得,因为第II部类不可能自己给自己支付报酬,而是要通过出售自己的商品才能得到报酬;因为按照前提,I(v+m)要购买2000IIc的全部商品额;所以第I部类必须通过这种购买,使第II部类的那个损耗部分转化为货币。但是,按照以前阐明的规律,预付到流通中去的货币,将回到后来把等量商品投入流通的资本主义生产者手中。第I部类在购买IIc时,显然不会既把商品2000付给第II部类,此外又把一个额外的货币额一次永久地(不再通过交换的行为回到自己手中)付给第II部类。否则,对商品量IIc的购买就会高于它的价值。如果第II部类在用它的2000c交换时,实际得到了I(1000v+1000m),那么,它对第I部类也就不再有所要求,而在这个交换中流通的货币将回到第I部类那里还是第II部类那里,要看二者当中是谁把货币投入流通的,也就是说,是谁首先作为买者出现的。同时,在这个场合,第II部类就要把它的商品资本按其全部价值额再转化为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而我们的前提是,商品出售以后,这个商品资本的一部分不会在当年的再生产期间由货币再转化为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的实物形式。因此,如果第II部类把价值2000的商品卖给第I部类,而向第I部类购买的商品却不到2000,比如说,只有1800,第II部类就会得到一个货币差额。这样,第I部类只好用货币200来补足这个差额,这些货币不会再流回到它那里,因为它已经不能用那种把商品=200投入流通的办法,再取出它预付到流通中去的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在第II部类方面有一个用来补偿它的固定资本损耗的货币基金;在另一方面,即在第I部类方面,却有价值200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过剩。这样,公式的全部基础,即以不同生产体系之间保持完全的比例平衡为前提的规模不变的再生产,也就遭到彻底破坏。这样,一个困难只是为另一个更麻烦得多的困难所代替。

因为这个问题提出了特殊困难,而且直到现在还没有为政治经济学家研究过,所以我们要逐个考察一切可能的(至少看起来是可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更确切地说,一切可能的提出问题的办法。

我们首先像前面一样,假定II把2000卖给第I部类,但是,只向第I部类购买商品1800。在商品价值2000IIc中,包含着为补偿损耗而以货币形式贮藏的200。所以,2000IIc的价值分成两部分:1800要和第I部类的生产资料相交换,200为了补偿损耗而要(在2000c卖给第I部类之后)保持货币形式。或者,按其价值来说,2000IIc=1800c+200c(d)。在这里,d=损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考察下列的交换:

I、1000v+1000m

II、1800c+200c(d)。

第I部类用为支付工人劳动力报酬而以工资形式付给工人的1000镑购买消费资料1000IIc;第II部类用同一个1000镑购买生产资料1000Iv。因此,第I部类的资本家的可变资本以货币形式流回到他们手中;他们可以用这个货币在下一年购买同等价值额的劳动力,即用实物补偿他们的生产资本的可变部分。——其次,第II部类用预付的400镑购买生产资料Im;Im用同一个400镑购买消费资料IIc。这样,第II部类预付在流通中的400镑回到了第I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但只是作为已售商品的等价物回到他们手中。第I部类预付400镑来购买消费资料;第II部类再向第I部类购买400镑的生产资料,从而这400镑流回第I部类那里。到此为止,计算如下:

第I部类把1000v+800m以商品形式投入流通;此外,它以货币形式投入流通的是:作为工资的1000镑以及用来和II交换的400镑。交换完成以后,第I部类有:货币形式的1000v,800m转化为800IIc(消费资料),还有400镑货币。

第II部类把商品(消费资料)1800c和货币400镑投入流通;交换完成以后,它有:第I部类的商品(生产资料)1800和货币400镑。

现在,我们在第I部类方面还有200m(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在第II部类方面有200c(d)(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

按照假定,第I部类用200镑购买价值200的消费资料c(d);但是第II部类把这200镑抓住不放,因为200c(d)代表损耗,所以不必立即再转化为生产资料。因此,就有200Im不能出售;第I部类的有待补偿的剩余价值,就有1/5不能实现,不能由它的生产资料的实物形式转化为消费资料的实物形式。这不仅和原有规模的再生产的前提相矛盾;这本身就不是一种可以说明200c(d)怎样转化为货币的假设;相反的,这表示这种转化是无法说明的。由于无法论证200c(d)怎样转化为货币,所以假定,正是因为第I部类不能把自己剩下的200m转化为货币,第I部类才切望把它转化为货币。如果把这一点理解为交换这一机构的正常活动,那就等于假定,为了使200c(d)按时转化为货币,每年都要有200镑从天上掉下来。

如果Im不像在这里那样,以它原来的存在方式出现,即不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价值组成部分出现,从而不是作为它的资本主义生产者必须通过出售才能在货币上实现的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出现,而是在同资本家一起分享剩余价值的人手中,例如,在土地所有者手中作为地租或在货币贷放者手中作为利息出现,这种假设的荒谬性就不那么明显了。但是如果产业资本家不得不作为地租或利息转让给剩余价值的其他共有者的那部分商品剩余价值,长期不能通过商品本身的出售而实现,那么,地租或利息的支付也就终止。因此,土地所有者或食利者也就不能作为突然出现以挽救危局的人,用自己的花费来使年再生产的一定部分任意转化为货币了。全体所谓非生产劳动者,如官吏、医生、律师等等的支出,以及其他以“公众”的身分为政治经济学家“服务”,以便说明他们所不能说明的问题的那些人的支出,也具有同样的情况。

如果在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在资本主义生产者本身的两大部类之间,不是直接进行交换,而是有商人做中间人,靠商人的“货币”去克服一切困难,那也是无济于事的。例如,在当前的场合,200Im归根结底要卖给第II部类的产业资本家。它可以通过一系列商人之手,但是最后一个商人,就其和第II部类的关系来说,他的处境——按照假设——是和第I部类的资本主义生产者最初的处境相同的,也就是说,商人同样不能把200Im卖给第II部类;而这个购买额的停滞,使第I部类不能更新同样的过程。

由此可见,即使撇开我们真正的目的不说,也完全有必要考察再生产过程的基本形式(排除一切插在中间使事情模糊不清的障碍),以便摆脱各种虚伪的遁辞,因为当我们直接把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复杂具体的形式作为分析对象时,这些虚伪的遁辞就会造成一种似乎它们是“科学的”说明的假象。

当再生产(无论是简单的,还是规模扩大的)正常进行时,由资本主义生产者预付到流通中去的货币,必须流回到它的起点(无论这些货币是他们自己的,还是借来的)。这是一个规律,它永远排除了关于200IIc(d)是靠第I部类预付的货币来实现货币化的这一假设。

2、固定资本的实物补偿

上面考察的假设否定以后,就只剩下这样的可能性:除了用货币补偿损耗部分以外,还用实物补偿寿命全部完结的固定资本。

我们在前面已经假定:

(a)第I部类用来支付工资的1000镑,被工人花费在同等价值额的IIc上,即用来购买消费资料。

至于在这里1000镑是第I部类以货币形式预付的,这只是说明有这个事实。有关的资本主义生产者必须用货币支付工资;然后这些货币被工人花费在生活资料上,而对生活资料的卖者来说,当他们的不变资本由商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时,这些货币又当作流通手段来使用。当然,这些货币可以经过许多渠道(小商人、房主、收税人以及工人本身所需要的医生等等非生产劳动者),因此只有一部分直接从第I部类的工人手中流到第II部类的资本家手中。这种流动可能或多或少发生停滞,所以资本家方面必须有新的货币准备。在研究基本形式时,这一切将不予考察。

(b)前面假定,在一个场合第I部类还预付400镑货币,向第II部类购买物品,这些货币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在另一个场合第II部类又预付400镑,向第I部类购买物品,这些货币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这样假定是必要的,否则,假定第I部类的资本家或第II部类的资本家都只是单方面地把商品交换所需的货币预付到流通中去,那就未免专断了。因为前一小节已经指出,必须抛弃这样一种荒谬的假设,即第I部类会把追加货币投入流通,使200IIc(d)转化为货币,所以,显然只剩下一个看起来更荒谬的假设:第II部类自己把货币投入流通,以便商品中补偿固定资本损耗的价值组成部分得以转化为货币。例如X先生的纺纱机在生产中失去的价值部分将作为棉线的价值部分再现;他的纺纱机一方面在价值或损耗中失去的东西,应该在另一方面作为货币在他手中积累起来。现在假定,X向Y购买比如说价值200镑的棉花,这样就把200镑货币预付到流通中去,Y用同一个200镑向X购买棉纱,这200镑在X手中则成为补偿纺纱机的磨损的基金。这无非是说,不管X的生产情况如何,不管生产的产品和产品的出售情况如何,他还要有200镑留在身边,以便自己偿付纺纱机的价值损失,也就是说,除了他的纺纱机损失的200镑价值以外,他每年还必须另外从自己钱袋中拿出200镑货币加进去,以便最后能够购买一台新的纺纱机。

但是,这种假设的荒谬性仅仅是表面的。第II部类是由许多资本家构成的,他们的固定资本处在再生产的完全不同的期限中。对一些资本家来说,固定资本已经到了必须全部用实物更新的期限。对另一些资本家来说,它和这个阶段多少还有些距离。对后一类资本家的全体成员来说,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的固定资本不需要实际再生产,即不需要用实物来更新,或者说,不需要用同一种新的物品来补偿,而它的价值要相继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前一类资本家则完全处于企业开办时的那种情况(或部分地处于那种情况,这一点和这里的问题无关)。那时,他们带着货币资本来到市场,一方面要把它转化为(固定的和流动的)不变资本,另一方面则要把它转化为劳动力,即可变资本。他们现在也和当初一样,要把货币资本再预付到流通中去,因此,既要预付流动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也要预付不变的固定资本的价值。

因此,假定第II部类的资本家为了和第I部类进行交换而投入流通的400镑有一半是来自第II部类的这样一部分资本家,他们不仅必须用自己的商品来更新他们的属于流动资本范围的生产资料,而且必须用他们的货币以实物来更新他们的固定资本,而第II部类的另一半资本家却只要用他们的货币以实物来补偿自己的不变资本的流动部分,无须以实物来更新他们的固定资本。那么,认为流回的400镑(只要第I部类用它来购买消费资料,它就会流回)在第II部类的这两部分资本家之间有不同的分配,是完全没有什么矛盾的。这400镑流回到第II部类,但不是流回到原来那些资本家手中,而是在该部类内部进行不同的分配,即由该部类的一部分人手中转入该部类的另一部分人手中。

第II部类的一部分资本家,除了最后用他们的商品来补偿的这部分生产资料外,还把200镑货币转化为实物形式的新的固定资本要素。他们这样花掉的货币,就像企业开办时一样,只是要在许多年内才作为这个固定资本所生产的商品中相当于损耗的价值组成部分,相继从流通中流回到他们手里。

而第II部类的另一部分资本家,并没有用200镑从第I部类取走任何商品,第I部类却把第II部类的第一部分资本家为购买固定资本要素所用的货币支付给他们。第II部类的一部分资本家在已经更新的实物形式上再拥有他们的固定资本价值,另一部分资本家则还要在货币形式上积累固定资本价值,以便将来用实物来补偿他们的固定资本。

在前面的各种交换完成以后,要作为我们研究的出发点的,就是有待双方互相交换的商品余额了:在第I部类那里是400m,在第II部类那里是400c。【这里的数字又和前面假定的不一致。但这不要紧,因为这里只涉及比例关系。——弗·恩·】我们假定,第II部类预付400货币来交换这个价值800的商品。400的一半(=200),无论如何必须由曾经把200货币作为损耗价值积累起来,而现在要把它再转化为它的固定资本的实物形式的那一部分IIc支出。

正如第II部类和第I部类的商品资本的价值所分解的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可以用第II部类或第I部类的商品本身的特殊的比例部分来表现完全一样,不变资本价值中还无须转化为固定资本的实物形式,而暂时还要以货币形式逐渐积攒起来的那部分价值,也可以这样表现。在这里,第II部类的一定量商品(在我们的例子中就是余额的一半=200),只是通过交换而以货币形式沉淀下来的这个损耗价值的承担者。(第II部类的第一部分资本家,即用实物来更新固定资本的那部分资本家,可能已经用商品量——这里只表现为它的余额——中代表损耗的部分来实现它的损耗价值的一部分;但是对他们来说,仍然有200货币要实现。)

至于在这个余额的交换中由第II部类投入流通的400镑的另一半(=200),则用来向第I部类购买不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这200镑的一部分可能由第II部类的这两部分资本家投入流通,也可能只由那部分无须用实物更新固定价值组成部分的资本家投入流通。

因此,用这400镑从第I部类取走:1、仅仅由固定资本要素构成的价值200镑的商品;2、仅仅补偿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流动部分的实物要素的价值200镑的商品。就第I部类应卖给第II部类的商品来说,第I部类卖掉了它的全部年商品产品。但是,其中五分之一的价值,即400镑,现在是以货币形式留在第I部类那里。而这个货币是货币化的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必须作为收入用于消费资料。因此,第I部类用这400购买第II部类的全部商品价值=400。从而这个货币在它取出第II部类的商品时流回到第II部类那里。

现在,我们假定有三种情况。我们把第II部类中需要用实物补偿固定资本的那部分资本家叫做“第1部分”;把第II部类中以货币形式贮存固定资本损耗价值的那部分资本家叫做“第2部分”。这三种情况分述如下:(a)仍然作为余额以第II部类的商品形式存在的400,有一个份额为第1部分和第2部分(假定各占1/2)补偿不变资本的一定量的流动部分;(b)第1部分已经把他的全部商品出售,所以,第2部分还有400要出售;(c)除了承担损耗价值的200外,第2部分已经把全部商品出售。

这样,我们就会得出以下几种分配情况:

(a)第II部类还有商品价值=400c在手中,第1部分有100,第2部分有300;而在这300中有200代表损耗。在这个场合,第I部类为了取出第II部类的商品而现在送回第II部类那里的400镑货币中,就有第1部分原来投入的300,也就是说,其中200货币用来从第I部类取得实物形式的固定资本要素,100货币作为它和第I部类进行商品交换的媒介;而第2部分在这400中只预付1/4即100,这同样是作为它和第I部类进行商品交换的媒介。(www.xing528.com)

因此,在这400货币中,第1部分预付了300,第2部分预付了100。

但是,这400是这样流回的:

流回到第1部分的,是100,即只等于它预付货币的1/3。但它获得了价值200的更新了的固定资本来代替其余的2/3。为了购买这个价值200的固定资本要素,它已经把货币付给了第I部类,但是以后没有出售任何商品。就这个货币来说,第1部分和第I部类相对立,是仅仅作为买者,以后没有再作为卖者。因此,这个货币不能流回到第1部分;不然,它得到的固定资本要素就是第I部类赠送的了。——就它预付的货币的最后1/3来说,第1部分是先作为买者来购买它的不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第I部类再用这同一个货币向它购买它的价值100的商品余额。所以,这个货币流回到它(第II部类的第1部分)手中,因为它作为商品的买者出现以后,立即又作为卖者出现。如果这个货币不流回来,那第II部类(第1部分)要得到价值100的商品,就得先把100货币,然后又把100商品付给第I部类,也就是把它的商品赠送给第I部类了。

而流回到投入100货币的第2部分的,是300货币。100流回来,是因为它先作为买者把100货币投入流通,现在又作为卖者把这些货币收回;200流回来,是因为它只作为价值200的商品的卖者执行职能,而没有作为买者执行职能。就是说,这个货币不能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所以,固定资本的损耗是用第II部类(第1部分)购买固定资本要素时投入流通的货币来补偿的;但是,这个货币不是作为第1部分的货币,而是作为属于第I部类的货币来到第2部分手中的。

(b)按照这一假定,IIc的余额是这样分配的:第1部分拥有200货币,第2部分拥有400商品。

第1部分已经把自己的全部商品出售,但是200货币是它的不变资本中必须用实物更新的固定组成部分的转化形式。所以,在这里它只作为买者出现;它所得到的不是自己的货币,而是第I部类的具有固定资本实物要素形式的同等价值额的商品。第2部分最大限度(如果第I部类没有为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的商品交换预付任何货币)只需要把200镑投入流通,因为就它的商品价值的一半来说,它只作为卖者向第I部类出售,而不是作为买者向第I部类购买。

400镑从流通回到第2部分手里;其中200回到它手里,是因为它作为买者预付了200,当它作为200商品的卖者时,又把这200镑收回。还有200回到它手里,是因为它曾经把价值200的商品卖给第I部类,但没有因此再从第I部类取得商品等价物。

(c)第1部分有200货币和200c商品;第2部分有200c(d)商品。

按照这一假定,第2部分无须预付任何货币,因为和第I部类相对立,它不是作为买者执行职能,而是仅仅作为卖者执行职能,从而它必须等待人家向它购买。

第1部分预付400镑货币,其中200是为了和第I部类互相交换商品,其余200则作为单纯购买手段向第I部类购买。它用后面这200镑货币购买固定资本要素。

第I部类用200镑货币向第1部分购买200商品;第1部分为这个商品交换而预付的200镑货币因此就流回到它那里;第I部类再用另外200镑(也是从第1部分得到的)向第2部分购买200商品;第2部分的固定资本损耗因此就以货币形式沉淀下来。

假定在(c)这个场合,为交换现有商品所必需的200货币,不是由第II部类(第1部分)预付,而是由第I部类预付,那也不会使事情有任何变化。如果是第I部类先向第II部类的第2部分购买200商品,——假定后者也只有这个商品余额要出售,——这200镑就不会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因为第II部类的第2部分不再作为买者出现。但是,在这里,第II部类的第1部分有200镑货币要用来购买,此外还有200商品要用来交换,所以总计有400要用来和第I部类进行交换。于是,有200镑货币从第II部类的第1部分回到第I部类。如果第I部类再用这个货币向第II部类的第1部分购买200商品,那么当第II部类的第1部分向第I部类购买400商品的后一半时,这个货币就回到第I部类。第1部分(II)只是作为固定资本要素的买者花了200镑货币;因此,这个货币不再回到它那里,而是用来使第II部类的第2部分的商品余额200c转化为货币;第I部类用于商品交换的200镑货币,并不是通过第II部类的第2部分,而是通过第II部类的第1部分流回到第I部类那里。回到第I部类那里的有代替它的400商品的价值400的商品等价物;回到第I部类那里的还有为交换800商品而由它预付的200镑货币。这样,一切都安排妥当了。

I、1000v+1000m

II、2000c,这种交换所遇到的困难,可归结为如下的余额交换所遇到的困难:

I、…………400m

II、(1)200货币+200c商品+(2)200c商品,说得更清楚些,这种余额交换就是:

I、200m+200m。

II、(1)200货币+200c商品+(2)200c商品。

因为第II部类第1部分的商品200c和200Im(商品)交换,并且因为当400商品交换时流通于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的一切货币都流回到预付者(第I部类或第II部类)手中,所以,这个货币作为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的交换要素,实际上并不是我们这里所研究的问题的要素。或者换一种说法:假定在200Im(商品)和200IIc(第II部类第1部分的商品)的交换中,货币只是作为支付手段,而不是作为购买手段执行职能,因此它也不是作为狭义的“流通手段”执行职能,那么很清楚,因为商品200Im和商品200IIc(第1部分)价值额相等,价值200的生产资料就和价值200的消费资料相交换,货币在这里只是观念地执行职能,任何一方都无须为支付差额而实际把货币投入流通。因此,只有当我们把商品200Im和它的等价物即商品200IIc(第1部分)从第I部类和第II部类双方去掉时,问题才会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

把第I部类和第II部类的这两个彼此相抵的具有同等价值的商品额去掉后,就只需要交换一个余额了。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就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即:

I、200m商品。

II、(1)200c货币+(2)200c商品。

这里很清楚:第II部类的第1部分用200货币购买它的固定资本组成部分200Im;因此,第II部类的第1部分的固定资本得到实物更新,第I部类的200剩余价值也由商品形式(由生产资料,即固定资本的要素)转化为货币形式。第I部类用这些货币向第II部类的第2部分购买消费资料;对第II部类来说,结果是:第1部分用实物更新了他的不变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第2部分则有另一个组成部分(补偿固定资本损耗的组成部分)以货币形式沉淀下来;每年都这样继续下去,直到这个组成部分也得到实物更新。

在这里先决条件显然是:第II部类不变资本的这个固定组成部分,即按自己的全部价值再转化为货币,因而每年要用实物更新的固定组成部分(第1部分),应该等于第II部类不变资本中另一个固定组成部分的年损耗,也就是等于以旧的实物形式继续执行职能,而其损耗(即转移到所参与生产的商品中去的价值损失)先要用货币来补偿的那个固定组成部分的年损耗。因此,这样一种平衡,好像就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的规律了;换句话说,因为生产生产资料的第I部类一方面要提供第II部类不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要提供它的固定组成部分,所以,劳动在第I部类的分配比例必须保持不变。

我们在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以前,要先考察一下,当IIc(1)的余额和IIc(2)的余额不相等时,情况会怎样。可以是前者大于后者,也可以是前者小于后者。让我们依次考察这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I、200m。

II、(1)220c(货币形式)+(2)200c(商品形式)。

在这里,IIc(1)用200镑货币购买商品200Im;第I部类用同一些货币购买200IIc(2),即必须以货币形式沉淀下来的固定资本组成部分;这个固定资本组成部分因此转化为货币。但是,货币形式的20IIc(1)不能再转化为实物形式的固定资本。

只要我们不是把Im的余额定为200,而是定为220,从而以前从2000I中不是取出1800,而只是取出1780来进行交换,看来这种弊端就可以消除。这样,我们就得到:

I、220m。

II、(1)220c(货币形式)+(2)200c(商品形式)。

IIc第1部分用220镑货币购买220Im,然后第I部类用200镑购买200IIc(2)商品。但是这时在第I部类方面就剩下了20镑货币,即只能保持货币形式,而不能用于消费资料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这样一来,只是使困难由IIc(第1部分)转到了Im。

另一方面,我们假定IIc第1部分小于IIc(第2部分);这样,我们就得到第二种情况:

I、200m(商品形式)。

II、(1)180c(货币形式)+(2)200c(商品形式)。

第II部类(第1部分)用180镑货币购买商品180Im;第I部类用这些货币向第II部类(第2部分)购买同等价值的商品,即180IIc(2);因此,一方面,有20Im不能出售,另一方面也有20IIc(2)不能出售;总计有价值40的商品不能转化为货币。

假定第I部类的余额=180,也无济于事;这样,第I部类固然没有剩下余额,但IIc(第2部分)却仍然有余额20不能出售,不能转化为货币。

在第一种情况下,IIc(1)大于IIc(2),从而IIc(1)方面有一个货币余额不能再转化为固定资本;如果假定Im的余额=IIc(1),在Im方面就会有同等数量的货币余额不能转化为消费资料。

在第二种情况下,IIc(1)小于IIc(2),从而在200Im和IIc(2)两方面都出现货币不足,都出现同样的商品过剩;如果假定Im的余额=IIc(1),在IIc(2)方面就会出现货币不足和商品过剩。

我们假定Im的余额总是等于IIc(1)——因为生产是由订货决定的,并且再生产也不会因为第I部类今年多生产一些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固定组成部分,明年又多生产一些它的不变资本流动组成部分,而有所改变,——那么,在第一种情况下,只有当第I部类用Im来购买第II部类的一部分剩余价值时,Im才能再转化为消费资料;所以,第II部类的这部分剩余价值不是被消费掉,而是由第II部类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在第二种情况下,就只有靠第I部类自己付出货币来解决,但这个假定已经被我们抛弃了。如果IIc(1)大于IIc(2),那么,为了使Im中的货币余额实现,那就要有外国商品输入。如果IIc(1)小于IIc(2),那相反的就要把第II部类的商品(消费资料)输出,以便IIc的损耗部分在生产资料中实现。因此,在这两个场合,都必须进行对外贸易。

在考察规模不变的再生产时,虽然假定一切产业部门的生产率,从而,这些部门商品产品价值的比例关系都保持不变,但是,刚刚讲到的这两种情况,即IIc(1)大于IIc(2)或者小于IIc(2),对规模扩大的生产来说,总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在规模扩大的生产的条件下这两种情况毫无疑问都会出现。

3、结论

关于固定资本的补偿,一般应当指出:

在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也就是说,在不仅生产规模不变,而且特别是劳动生产率也不变的前提下,如果IIc的固定要素比去年有更大一部分已经寿命完结,从而有更大一部分要用实物更新,那么,还在死亡途中的、在死亡期到来以前暂时要以货币形式补偿的那部分固定资本,必然会按照同一比例减少,因为按照这个前提,在第II部类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部分之和(以及价值额)是保持不变的。但是,这会引起下列情况。第一,如果第I部类的商品资本中的较大部分由IIc的固定资本要素构成,它的相应的较小部分就由IIc的流动组成部分构成,因为第I部类为IIc生产的总额保持不变。如果其中一部分增加了,另一部分就减少;反过来也是一样。而另一方面,第II部类的生产总额也保持不变。但是,在第II部类原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即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的流动要素)减少时,这又怎么可能呢?第二,恢复货币形式的固定资本IIc中有较大一部分流到第I部类,以便从货币形式再转化为实物形式。所以,除去单纯为了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之间的商品交换而投入流通的货币,还会有更多的货币流到第I部类;这些货币,不成为相互间的商品交换的媒介,而只是单方面地执行购买手段的职能。但同时IIc中承担补偿损耗价值的商品量将会按比例减少,从而第II部类中无须和第I部类的商品交换而只须和第I部类的货币交换的商品量也会按比例减少。所以,会有更多的货币作为单纯购买手段从第II部类流到第I部类;而对第II部类来说,第I部类单纯作为买者向它购买的商品则较少。因此,Im——因为Iv已经和第II部类的商品交换——会有较大的部分不能转化为第II部类的商品,而是要保留在货币形式上。

有了以上的阐述,对于相反的情况,即对于一年内第II部类的固定资本中寿命完结而要再生产的部分较小,损耗部分较大的情况,就无须再进一步考察了。

因此,尽管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但危机——生产危机——还是会发生。

一句话:在简单再生产和各种条件不变,特别是劳动生产力、劳动总量、劳动强度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在寿命完结的(有待更新的)固定资本和以旧的实物形式继续起作用的(只是为了补偿其损耗而把价值加到产品中去的)固定资本之间的比例不是不变,那么,在一个场合,尽管需要再生产的流动组成部分的量保持不变,但需要再生产的固定组成部分的量也会增加;因此,第I部类的生产总额必须增加,不然,即使把货币关系撇开不说,也会出现再生产不足的现象。

在另一个场合,如果需要用实物来再生产的第II部类的固定资本的比例量减少,从而只须用货币进行补偿的第II部类的固定资本组成部分会按同一比例增加,那么,尽管需要由第I部类再生产的第II部类不变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的量保持不变,需要再生产的固定组成部分的量却会减少。因此,或者是第I部类的生产总额减少,或者是出现过剩(就像前面出现不足一样),而且是不能转化成货币的过剩。

诚然,在前一个场合,同一劳动可以靠提高劳动生产率、延长劳动时间或增加劳动强度提供更多的产品,这样就可以弥补第一个场合的不足;但是发生这种变化的时候,总不免会有劳动和资本从第I部类的某个生产部门移动到另一个生产部门;并且,每一次这样的移动,都会引起暂时的紊乱。其次,第I部类(由于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增加)不得不用较多的价值来交换第II部类的较少的价值,因而第I部类的产品就要跌价。

在第二个场合则相反,第I部类必须压缩自己的生产,这对该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来说,意味着危机;或者第I部类提供的产品过剩,这对他们来说,又是危机。这种过剩本身并不是什么祸害,而是利益;但在资本主义生产下,它却是祸害。

在两个场合,对外贸易都能起补救作用;在第一个场合,是使第I部类保留货币形式的商品转化为消费资料;在第二个场合,是把过剩的商品销售掉。但是,对外贸易既然不是单纯补偿各种要素(按价值说也是这样),它就只会把矛盾推入更广的范围,为这些矛盾开辟更广阔的活动场所。

再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一旦废除,问题就归结如下;寿命已经完结因而要用实物补偿的那部分固定资本(这里是指在消费资料生产中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的数量大小,是逐年不同的。如果在某一年数量很大(像人一样,超过平均死亡率),那在下一年就一定会很小。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消费资料年生产所需的原料、半成品和辅助材料的数量不会因此减少;因此,生产资料的生产总额在一个场合必须增加,在另一个场合必须减少。这种情况,只有用不断的相对的生产过剩来补救;一方面要生产出超过直接需要的一定量固定资本;另一方面,特别是原料等等的储备也要超过每年的直接需要(这一点特别适用于生活资料)。这种生产过剩等于社会对它本身的再生产所必需的各种物质资料的控制。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这种生产过剩却是无政府状态的一个要素。

这个关于固定资本的例子,在再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固定资本生产和流动资本生产的不平衡,是经济学家在说明危机时惯用的根据之一。但是,如果说在固定资本仅仅维持原状的情况下,在理想的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在已经执行职能的社会资本的简单再生产的情况下,这种不平衡也能够发生,并且必然会发生,那在他们看来倒是有点新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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