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企业税务登记注销流程及要求

企业税务登记注销流程及要求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企业税务登记注销流程及要求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可以被划分为两种基本形态:一种是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的民事交往,另一种则是发生在企业与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的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为目标的交往活动。这其中,税务登记便是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一种重要交往活动。从性质上讲,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当前只有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流动性农村小商贩无须办理税务登记,除此以外,纳税人均须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的主体范围如表5-8所示。

表5-8 税务登记的主体范围

● 税务登记的用途

企业只有在进行税务登记后才可进行以下活动:

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领购发票

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办理停业、歇业;

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 税务登记的类型

根据登记内容的不同,可以将企业的税务登记划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和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及注销税务登记等五种类型。

设立登记的地点和时限如表5-9所示。(www.xing528.com)

其他税务登记的发生原因。

变更登记:纳税人的原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表5-9 企业设立登记的地点和时限

停业、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注销登记: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 违反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